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曾说:“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在这起令人啼笑皆非的试驾事件中,那位男子似乎既忽视了心中的道德准则,也忘记了法律为所有人划定的、理应共同敬畏的“星空”。
将试驾车辆擅自开回家并限制销售人员的自由,已远非一句“胆大脸皮厚”的恋爱技巧所能解释,其背后,是对他人意愿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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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博主说了,追女生,没有太多的技巧。
就是要胆子大,脸皮厚,多尝试,总能脱单。
这话,说得挺有道理了。
近日,一名销售小姐姐哭笑不得,她带顾客试驾车子,被顾客带回了家。
女子是一家汽车4s店的销售,她和顾客约好,今天来试驾。
小姐姐很高兴,这个顾客她跟了蛮久,顾客对比了很多品牌的车子,这次终于来试驾了。
这就说明,顾客已经下定决心,买自己这个牌子的车子了。
知道试驾体验没有多大问题,这一单基本就成了,自己的提成,已经在半路上了。
小姐姐早早就做好的了准备,顾客来到店里没有多久,两人就开着车子,出去跑一跑了。
顾客也提出,要多开一会儿,试试这车子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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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小姐姐也没有说什么,这小要求,她肯定是答应的。
然而,让小姐姐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男子一直往前开,都开到郊区了,还不停车,也不往回走。
她着急了,:“先生,你这还是要去哪里啊?我们回去吧。”
还提醒,试驾只能开5公里左右,这已经快40公里了,真不能继续往前开了。
可男子不停车,他想直接把车子开回家,其他的,到时候再说吧。
小姐姐也很着急,都快要报警了,但貌似男子也没有恶意。
网友忍不住想笑,把销售小姐姐带回家,这白捡一个媳妇啊。
这是不知道,男子的行为,违不违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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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以‘爱’为名的越界行为,都是对他人尊严的侵犯,也是对法律边界的挑战。
男子的行为已从“试驾”滑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危险边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将面临拘留和罚款。
即便他自称“白捡一个媳妇”,这种一厢情愿的叙事也掩盖不了其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的事实。
情感的建立必须基于双方自愿,任何单方面的强制“带回家”,都不是浪漫的开端,而是控制的开始。
这与传销组织中非法拘禁他人加入传销的行为,在侵犯人身自由权这一点上,有相似的法理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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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试驾纠纷时明确指出,汽车销售公司作为经营者和试驾服务的提供者,负有保障消费者和自身员工安全的义务。
这包括提供安全的试驾路线、明确的试驾范围,以及对试驾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在此事件中,试驾路线和里程的失控,暴露了商家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我们必须尊重他人的职业边界与人身自由。
销售人员的友善与专业是职业要求,绝非情感暗示。
当然,希望这这是一个段子,不然,男子就真的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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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纪伯伦曾告诫:“自由,是人类枷锁中最粗的一条。”
请牢记,真正的感情无法靠“强掳”获得,法律的底线也不容以“玩笑”为名试探。
若遇类似情况,被侵犯的一方应像和所建议的那样,果断报警并保留证据,坚决维护自身权益。
爱情的马车不能以违法的骏马来拉,幸福的家门更不能用冲动的钥匙去强行开启。
学会在规则内表达情感,才是成年人应有的成熟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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