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发生的河北廊坊三河市燕郊“3·13”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27人受伤。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正式公布了该事故的调查报告《燕郊地铁施工项目“3·13”较大燃气爆燃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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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告》,本次事故直接原因是,廊坊燕郊地铁项目盾构施工作业时造成临近天然气管道破损,导致大量天然气泄漏,扩散至涉事故建筑封闭空间内逐渐聚集,遇点火源发生爆燃。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3月13日3时15分许,右线盾构机掘进至小张各庄综合服务楼附近时,其刀盘将埋深约11米处的燃气管道下部切削破坏,造成天然气泄漏,天然气通过土壤层孔隙和地下管网、阀门井、检查井、污水池漫延扩散,部分天然气进入综合服务楼C栋西南侧污水池,并通过室内排污管道扩散进入该建筑内。7时54分02秒,综合服务楼C栋部分区域天然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发生爆燃,造成建筑内6名人员和迎宾路通行车辆内1名人员遇难,建筑外27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有关情况
涉事故建筑物为燕郊镇小张各庄村委会综合服务楼,位于三河市燕郊镇迎宾路与学院大街交汇处东北角,东邻北欧小镇小区,南邻学院大街,西临迎宾路,北侧为小张各庄村委会 L型单层平房。该综合服务楼1995年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分为 A、B、C 三栋,爆燃发生在C栋建筑内。
涉事地铁建设相关情况,涉事地铁项目为在建轨道交通河北段,该段线路全长31.56公里,设5座车站(燕郊站、神威大街站、潮白大街站、高楼站、齐心庄站),共划分为7个合同段(第16——第22合同段),事故发生于土建施工16合同段燕郊站至神威大街站区间(以下简称燕神区间)。该项目2015年9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2019年12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
涉事燃气管道情况:2018年9月16日三河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同意燕郊高新区17个专项规划》中包括《燕郊地区市政配套规划(修编)-燃气工程规划》、2020年7月29日燕郊高新区审定的《燕郊迎宾北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020年9月30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北三县与通州区协同发展五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和12个专项规划的批复》中,均规划有迎宾路中压燃气管道。事故发生在涉事燃气管道第5段(钻)学院大街以北部分,入土点在学院大街中心线南约67米处,出土点在学院大街中心线北约97米处,出入土点深度约0.9米、角度约14°,呈“U”形走向,最大埋深约11.7米,实际敷设管道约168米,距涉事故建筑约8.9米。
存在的主要问题
《报告》指出,地铁参建各方和专班的管道调查核查工作流于形式。此外,还存在涉燃气施工安全管理不力、企业违规建设、部门管理缺失、属地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地下燃气管道普查工作开展不力等原因。根据《报告》建设管理单位将管道调查任务委托给勘察单位后,没有认真做好督促和协调工作,没有对管道调查结果进行把关。勘察单位违规分包,将关系安全的管线调查关键任务交由不具备资质的分包单位,现场调查未探明涉事燃气管道,消极应对施工单位提出对涉事燃气管道埋深等关键参数的调查需求。2023年3月,施工单位在首次发现涉事燃气管道后,虽然多次与勘察单位、百川新能源公司沟通对接,但没有紧盯不放、一盯到底。施工单位一工区总工程师岗位九个月内更换三名负责人,且没有认真做好交接工作,涉事燃气管道核查信息中断。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多次向百川新能源公司提出调取管道图纸,但百川新能源公司没有提供管道图纸,其派员现场指认始终没有说清涉事燃气管道最大埋深。2023年7月7日,在地铁专班组织召开的交底会上,百川新能源公司提出燕神区间部分位置埋深超过10米,但会后未按会议要求查找涉事燃气管道详细资料,参建各方对这一信息也未足够重视。至事故发生前,燃气管道涉事部分从未出现在施工设计图、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等正式文件中。
责任认定
《报告》详细分析了事故涉及有关方面的主要责任,并给出了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其中,司法机关对相关涉事单位的7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中交隧道局、中交一公局、北京城勘公司、中铁设计公司、北京赛瑞斯公司、快轨公司、京冀公司、北京迅联公司、百川新能源公司、百川燃气公司等共46名人员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移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公职人员方面,对廊坊市政府及住建局,三河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局,燕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等共23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
有关单位处理方面,三河市委市政府,燕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向廊坊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深入进行整改;廊坊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此外,还有另案调查处理的单位:对山东宇兴建设有限公司(涉事燃气管道建设施工单位)、北京嘉和华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涉事燃气管道建设监理单位)、河北鼎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事燃气管道建设设计单位)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由廊坊市政府另案调查处理。
主要教训及整改措施:
《报告》指出,从近年来的全国燃气管道事故来看,因第三方施工破坏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这起事故中,地铁参建各方和燃气企业均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把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当成头等大事来抓,没有依法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特别是各参建主体对自身地铁建设经验盲目自信,认为过去建地铁从未出现燃气管道与盾构施工线路存在交叉的情形,均对施工区域存在埋深超过10米燃气管道的信息重视不足,未主动加强沟通,落实管道安全保护措施,且在管道信息不明的情况下同意盾构施工。涉事燃气公司明知地铁施工可能会对燃气管道造成破坏,却没有主动查询管道准确埋深信息并上报地铁专班,与施工单位沟通不及时、不到位。事故警示我们,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靠前履职到位,决不能对重大风险隐患心怀侥幸,麻痹大意,无动于衷。
对此,《报告》提出,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压实涉气施工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和技术标准。
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报告》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事故风险;配强专业力量,严格落实轨道交通监管责任;厘清职责边界,提高燃气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坚持齐抓共管,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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