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了,查收下。这事就算翻篇了。”近日,在锦屏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某村委会主任现场将票据递到某建筑公司代表手中。两只曾经紧握的手,此刻终于又握在了一起。
这张票据背后,是桩跨越七年的陈年纠纷。2017年1月,贵州某建筑工程公司为村里建文化活动中心垫资15万余元,这笔钱像根刺,卡在双方关系里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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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了不下十趟。”建筑公司代表捏着厚厚一沓票据摇头。直到今年坐进调解室,争议仍在金额认定上僵持不下。
“不能简单一判了之。”锦屏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案件涉及村集体,判决可能激化矛盾;于是,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组织调解。
面对双方在款项金额、责任认定上的分歧,法官与调解员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的方式,结合工程实际、举证材料和村集体收支状况释法明理。最终,村委会当场支付公司补偿款5800元,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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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高效的调解发生在另一起交通事故案中。
今年10月15日,被告王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锦屏县三江镇往平秋镇方向行驶,因逆行撞伤驾驶另一车辆的李某,责任清晰但赔偿谈不拢,于是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发现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且双方有调解意愿,当即委派特邀调解员介入。
调解中,法官既向王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赔偿的规定,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又向李某详细说明赔偿金额计算依据,劝解其结合王某经济状况调整预期。
“一开始我担心赔太多承担不起。”王某告诉记者,法官耐心向其讲法律、算明细,还帮其和李某协商,“现在这个结果我能接受,也不用再跑法院开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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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9800现金转账当庭过手,从立案到结案仅用半个月。
“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把事儿解决了。”拿到赔偿款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原告李某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这是锦屏县人民法院接连高效调解两起不同类型纠纷,用柔性司法为当事人省时省力,赢得群众认可的有力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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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化干戈,以调解破“事故僵局”。一直以来,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法官+调解员”联动模式,近三年来已成功调解民生纠纷800余件,调撤率达65%以上,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超50万元,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调判结合是我们的一贯原则。”锦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法律咨询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理性维权,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石含开
编辑 李丽
二审 余光燕
三审 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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