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港股
近日,潮宏基收到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具体反馈如下:
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对本次发行上市是否存在重大影响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补充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包括通过授权旗舰店、其他品牌商城、第三方平台店铺、电商店铺营运服务等业务,收集 / 储存 / 接触 / 处理的个人信息或订单规模;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在法律意见书中补充公司所有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并说明变化情况,目前仅核查说明重要子公司情况。
补充说明未决诉讼的具体情况及最新进展,相关情形是否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未决诉讼是否充分披露,公司及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充说明公司及所有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就公司募集资金及用途情况出具专项说明,详细说明预计募集资金规模及具体计算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是否投向房地产领域,境内、境外用途占比及计划投向;是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 号)的相关规定,是否已履行必要的主管部门审批 / 核准 / 备案等程序,如不涉及,提供明确依据。
上述事项需由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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