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医保局聚焦住院分娩关键环节,通过取消起付线、扩大报销范围、优化结算流程等举措,不断提高生育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切实减轻群众生育经济负担,切实提升生育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取消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参加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分娩(含妊娠28周及以上住院终止妊娠)医疗费用,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100%比例支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连续缴费1年(含当年)的按80%比例支付,连续缴费2年及以上(含第2年参保及职工转居民)的按100%比例支付。
合并保障限额,扩大报销范围。住院分娩相关报销金额计入相应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费用,即与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保障,确保参保人员享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同时,将妊娠不足 28周的住院终止妊娠、在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以及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并发症、合并症所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普通住院待遇标准执行。此外,中卫市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已确定政府指导价的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减轻产妇分娩痛苦,进一步降低生育成本。
优化结算流程,提升便捷性。通过“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实现生育住院医疗费用院端即时结算、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发放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同时,推进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今年以来,宁夏中卫市在区内异地住院分娩直接结算达1733名、跨省异地住院分娩直接结算58名,减少垫资压力。
大保障范围,缓解后顾之忧。宁夏中卫市将灵活就业者及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障范围,享受职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今年以来,中卫市医保局已为23名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生育津贴21.07万元。
下一步,宁夏中卫市将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惠民措施落到实处,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中卫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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