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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与眼科主任医师的不雅视频风波持续发酵,两位医疗精英的不当行为引发公众对公职人员私德与纪律的热议。
但随着舆论深入,事件焦点逐渐发生反转——相较于涉事人员的道德失范,背后偷拍、私传视频者的违法行为更应被法律严惩,其不仅需承担民事责任,更可能面临刑事追责,这一情节凸显了法治社会对公民隐私权的底线守护。
事件脉络:2025年8月18日下午3时许,疑似医院值班室的场景中,沙发上铺着诊疗专用的“一次性手术中单”,出现一男一女不雅画面。
该监控视频于10月中旬被恶意发布至网络。涉事双方作为三甲医院的核心骨干,副院长身兼党委委员、博导等职,女主任医师是眼科学科带头人,两人的专业履历光鲜,却因私生活失范陷入舆论漩涡,目前已被医院暂停职务接受联合调查。
不可否认,作为党员和公职人员,其行为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与职业操守,触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红线,理应受到纪律惩戒,若查实存在权色交易、侵占公共资源等行为,更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但值得警惕的是,公众对涉事人员的道德谴责,不能成为偷拍、传播者规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
在这场舆论风暴中,偷拍传播者的行为已然构成多重违法。
有律师认为,如果当事人——某原则及设施女医生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偷拍者的话,偷拍者面临的法律后果远比道德批判更为严厉——
从民事责任来看,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公民隐私权与名誉权,涉事视频记录的是私人空间内的私密行为,无论当事人行为是否正当,均受法律保护。
偷拍者未经允许非法获取隐私视频并广泛传播,导致当事人个人形象崩塌、社会评价急剧下降,其家人也面临巨大精神压力,完全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受害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将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即便涉案视频未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淫秽物品”,其传播行为本身已扰乱网络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政处罚的适用具有明确法律依据。
更严重的是偷拍者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若调查证实传播者以牟利为目的发布视频,将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即便无牟利意图,若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也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精神,本案中视频清晰可识别当事人真实身份,且在医疗圈及全网快速扩散,3小时内虽被平台下架但截图仍广泛流传,若传播者主观存在报复、炫耀等目的,其行为已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种以“伸张正义”为名的违法行为,本质上是用“私刑”替代法治,其社会危害性不亚于当事人的道德失范。
正如网友所言,“一时犯错不该被网暴,更不该用违法行为去惩罚失德行为”,法律既不纵容公职人员的纪律松弛,也绝不姑息以暴制暴的侵权行径。
目前,医院的联合调查与卫健委的监督正在推进,涉事人员的纪律责任与潜在法律风险将依法厘清。
但同样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应同步追查偷拍、传播者的法律责任,以案例警示公众:隐私不容侵犯,监督需守边界,任何试图以违法手段“伸张正义”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唯有在法治框架内分清是非、界定责任,才能既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序良俗,又守住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底线,这正是本案反转背后最值得深思的法治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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