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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立法:对电诈人员实施鞭刑——六鞭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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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路透社》等多家媒体报道,新加坡国会近日通过新法案,将对诈骗及洗钱等特定经济犯罪实施鞭刑处罚。这是该国近年来在网络安全与反诈骗领域采取的最严厉举措之一,显示出政府对信息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一、诈骗激增,公众损失惊人

新加坡警方数据显示,网络诈骗已成为该国最主要的犯罪类型之一。2024年,新加坡报告的诈骗案件超过46,000起,造成经济损失逾6.5亿新加坡元(约合35亿元人民币)。其中相当一部分案件涉及跨国电信诈骗、假投资平台和AI换脸骗局。

近年来,诈骗受害者不仅包括普通市民,还波及公务员、医生、甚至金融从业人员。社会舆论不断呼吁政府加大惩戒力度,以恢复公众信任。

二、新法核心:高压震慑

根据最新修订的刑法,新加坡政府将诈骗、洗钱等严重经济犯罪纳入鞭刑适用范围。鞭刑适用于成年男性罪犯,女性及年长者将免于此刑;具体刑度视案件严重性而定,最高可达24下鞭刑;同时还可并处长期监禁与高额罚款。



  • 主要内容包括:适用对象:鞭刑适用于电信诈骗全链条的参与者,包括主犯、团伙成员、招募被骗者的人员以及提供帮助者(如提供SIM卡、银行账户资料等)。
  • 刑罚力度:
    • 诈骗主犯及核心参与者将面临6至24鞭的强制鞭刑。
    • 协助者(如提供SIM卡等)最高可被判处12下鞭刑。
  • 目的:新加坡政府希望通过这种严厉的体罚手段,产生强大的威慑力,有效遏制诈骗犯罪。

在此新法案通过之前,新加坡法律对诈骗罪的处罚通常是最高10年监禁和罚款,并不包括鞭刑。根据警方数据,诈骗案件目前占新加坡所有已报告犯罪案件的60%。

新加坡内政部长在国会辩论中表示:“诈骗不是无害的网络游戏,而是一种破坏家庭、摧毁信任的社会毒瘤。我们要让犯罪者切实感受到后果。”

三、传统刑罚与现代治理的碰撞

鞭刑并非新加坡的新制度。早在殖民时期便已确立,并在独立后被保留下来,用于惩治强奸、抢劫、贩毒等严重犯罪。
1994年,美国青年迈克尔·费伊(Michael Fay)因破坏公物被判鞭刑,引发国际舆论争议,也让世界认识到新加坡法律的“铁血”一面。

此次将鞭刑扩展至经济犯罪领域,反映出政府在社会治理理念上的延伸:

“以身体疼痛,形成心理震慑”,
在数字时代仍坚持用传统威慑手段应对新型犯罪。

四、舆论反应:支持与质疑并存

在新加坡本地网络舆论中,公众支持比例相对较高。多数民众认为,诈骗犯罪屡禁不止,轻刑难以起到警示作用,“该打的就该打”。

但国际人权组织则批评此举“过于严苛”,认为鞭刑属于体罚,违反国际人权公约。也有法律学者指出,威慑作用虽强,但更应同步强化防范机制与教育引导,否则可能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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