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低,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五类重点违法”突出问题,集中消除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11月5日至11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次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兵团会战。
11月5日-7日开展第一次大兵团会战,全市每天投入警力300余人,警车50余辆,设置41个执勤点位,全力打好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大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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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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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违法:
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五类重点违法”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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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车辆:
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低速电动车等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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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
覆盖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及重点商圈、学校、医院周边等通行密集区域,穿村过镇通行频次高的路口路段、农村集贸市场、村居出行集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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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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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佩戴安全头盔以及“五类”重点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记0分。
2、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0分。
3、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记0分。
4、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记0分。
5、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每小时15公里),罚款50元,记0分。
6、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口头警告;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罚款50元,记0分;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20元,记0分。
7、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人)的,罚款10元,记0分。
合理部署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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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期间,各大队在认真分析研判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时间、节点,活跃区域、出行规律、违法、事故特点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统一部署安排外援警力,科学选取点位,实现以点带面,有针对性地开展行动,确保整治成效。
强化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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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门依托新媒体宣传营造声势, 通过 LED显示屏、“两微一抖”等媒介手段,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有关执法政策调整、开展集中整治等方面的报道,营造浓厚的宣教氛围,最大限度提升集中整治覆盖率、知晓率、影响力。并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全程跟踪报道,形成震慑。
加强协同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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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协同治理,各大队主动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发动在校师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及时劝阻、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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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对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主动邀请他们共同参与整治行动。对查处的重点违法行为,及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企业,压实行业管理、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曝光警示、提醒提示,规范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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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主力军”,安全风险随之凸显,特别是“五类重点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据数据分析,在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中,约80%的死因为颅脑损伤,头部防护缺失是致命主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将严重脑损伤风险降低70%至80%,是骑行者的“生命防护盾”。
东营交警提醒您
安全无小事 戴好头盔再出发
不闯灯 不逆行 不超速
按规定车道行驶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丨各大队
编辑丨韩颖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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