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熟人”推荐的大客户突然出现,当“稳赚不赔”的生意找上门来,您是否会放松警惕?近期,福鼎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揭示,精心编织的谎言如何利用信任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犯罪分子以交易为名,行诈骗之实,不仅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更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诚信根基。希望通过本案的剖析,提醒广大市民擦亮双眼,增强防范意识,远离诈骗陷阱。
part 1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刘某某与同案犯余某某(另案处理)经过共谋,分别伪装成中间商“张强”和苏州华东能源有限公司的“温总”,共同对经营茶叶生意的被害人张某某、朱某某夫妇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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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虚构“温总”长期通过刘某某购买高档福鼎白茶的事实,并假借客户需求等名义,陆续从被害人处骗得“银针”“牡丹”等品牌茶叶,市场价值高达人民币130余万元。在取得茶叶后,刘某某随即谎称女儿生病急用钱,将所骗茶叶抵押给郑某某,实际获得抵押款50.98万元,全部用于个人赌博及偿还债务。
此外,在2023年5月至6月期间,刘某某还以“谈生意”“讨要货款”等虚假理由,分别从张某某、朱某某处骗取“借款”共计8.19万元。
2024年5月,公安机关在涉案茶叶公司仓库内成功查获部分被骗茶叶,经鉴定价值73.6万余元。
2025年4月22日,被告人刘某某因诈骗害罪被福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part 2
案件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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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杀熟”式合同诈骗与借贷诈骗交织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利用熟人关系与虚假身份层层设套,犯罪手法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检察机关郑重提醒:
警惕“角色扮演”,核实身份是前提
在商业往来中,尤其是涉及大额交易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公司背景及人员身份,切勿轻信一面之词。对于突然出现的“大客户”和“稳赚订单”,要保持审慎,多方求证。
认清“借款”陷阱,资金用途要明晰
对于生意伙伴提出的借款要求,必须明确真实用途,并完善借款手续。若借款理由与经营活动明显不符或存在疑点,应果断拒绝,避免以借款之名行被骗之实。
筑牢诚信根基,合法经营是正道
任何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违法所得将被追缴,更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最终身陷囹圄,得不偿失。
part 3
结语
诚信是商业活动的基石,法律是维护公平的红线。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诈骗犯罪,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福鼎市检察院也呼吁社会各界,在经营交往中提高警惕,谨防被骗,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财富与安全。
供稿:第一检察部
撰稿:庄再杭
编辑:夏卓宇
图片源于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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