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三十年前那个风雪交加的边境之夜,我,林建国,只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哨兵。
我违反了天大的纪律,救下了一个倒在界碑旁的朝鲜女兵。
她说她叫金顺姬,无家可归,我便给了她一个家。
三十年来,她为我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从不说一句累,成了十里八乡人人称赞的好媳妇“李春花”。
我以为,我会守着这个秘密,和她安稳到老。
直到那天,我无意中撬开了她藏在箱底的铁盒,看到了那张她身着戎装、挂满勋章的照片。
直到两个从北京来的神秘男人敲开我的家门,对着我的妻子,喊出了另一个我闻所未闻的名字。
我才恍然大悟。
我守护了三十年的,根本不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女人。
而是一个足以颠覆我全部认知的、惊天的秘密。
她到底是谁?
那个雪夜,我救下的,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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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983年,冬,黑龙江。
我叫林建国,二十三岁,是边防哨所的一名普通士兵。
这里的冬天,来得特别早,也特别的冷。
十一月刚过,大雪就封了山,气温降到了零下三十多度,呼出的气都能瞬间结成冰碴子。
那晚,轮到我站后半夜的岗。
风雪交加,白毛风刮得人睁不开眼,像无数把小刀子,在脸上来回地割。
我穿着厚厚的军大衣,抱着一支上了刺刀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沿着边境线,深一脚浅一脚地巡逻。
脚下的积雪,已经没过了膝盖。
每走一步,都异常艰难。
就在我巡逻到三号界碑附近时,眼角的余光,似乎瞥见江边的雪地里,有一个黑色的影子在晃动。
我的神经瞬间绷紧。
这里是边境线,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是敌情。
我立刻压低身子,将身体隐入一块巨大的岩石后面,举起枪,通过瞄准镜,警惕地观察着那个方向。
风雪太大了,能见度极低。
那个黑影一动不动,像是被冻僵了,又像是雪地里的一块石头。
我观察了足足五分钟,对方没有任何动静。
不能再等了。
我拉上枪栓,端着枪,以标准的战术姿势,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向那个黑影靠近。
五十米,三十米,十米…
直到我离那个黑影只有不到五米的距离时,我才看清,那是一个人。
一个穿着朝鲜人民军军装的,年轻女人。
她蜷缩着身体,半边身子埋在雪里,已经昏迷了过去。
她的军裤膝盖处,被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殷红的鲜血,从伤口处渗出,将周围的白雪,染成了一片触目惊心的红色。
我用枪口捅了捅她,她没有任何反应。
我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气息微弱得几乎感觉不到。
她的身体,冰冷得像一块石头。
我的大脑,飞速地运转起来。
按照规定,发现不明身份的越境人员,尤其是军人,我应该立刻鸣枪示警,然后上报连队。
但是,看她的样子,伤势严重,体温极低。
在这零下三十多度的鬼天气里,再等上半个小时,等连长他们带人赶过来,她恐怕早就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救,还是不救?
救,就是违反纪律,轻则一个处分,重则可能要上军事法庭。
不救,就是眼睁睁地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在我面前消逝。
我只犹豫了不到十秒钟。
我是一名军人,我的枪口是对准敌人的,不是对准一个手无寸铁、奄一息的伤员的。
我快速地解下背上的步枪,将她从雪地里抱了起来。
她的身体很轻,像一片羽毛。
我把她背在背上,用我宽厚的身体,为她挡住肆虐的风雪,一步一步,艰难地往哨所的方向挪。
我的哨所,在半山腰,只有我一个人值守。
我把她背回那间不到十平方米的小屋,放在我那张硬邦邦的行军床上。
昏暗的煤油灯下,我才看清她的脸。
她的脸冻得发紫,嘴唇干裂,但依然能看出,她很年轻,也很清秀,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年纪。
我不敢耽搁,立刻从床下翻出部队发的急救包。
我剪开她那条湿透了的军裤,看到她腿上的伤口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是一道又深又长的口子,皮肉外翻,像是被江里的冰块划伤的。
我用酒精棉球,小心地为她清理伤口。
酒精接触到伤口,她紧闭着双眼,发出了一声痛苦的申吟。
我用纱布为她包扎好伤口,然后脱下我自己身上那件带着体温的军大衣,紧紧地裹在了她的身上。
我又烧了一壶热水,灌进军用水壶里,塞进了她的怀里,希望能让她尽快暖和过来。
做完这一切,我浑身已经被冷汗浸透。
我看着床上这个陌生的朝鲜女兵,心里一片迷茫。
我不知道,我这个冲动的决定,将会给我的命运,带来怎样的改变。
02
后半夜,女兵在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中,醒了过来。
她睁开眼睛,看到陌生的环境和穿着中国军装的我,眼中瞬间充满了惊恐和警惕。
她下意识地想坐起来,却牵动了腿上的伤口,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
“你别动,你受伤了。”我赶紧上前,用生硬的朝鲜语说了一句。这是我们在部队里学的几句常用语之一。
她听到乡音,似乎放松了一些,但依旧用那双像小鹿一样惊慌的眼睛看着我。
“这里…是哪里?”她的中文,说得断断续续,带着浓重的口音。
“中国。黑龙江。”我回答道。
她的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惨白。
“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我给她递过去一杯热水,“你失血过多,又受了冻,先喝点热水暖暖身子。”
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接过了水杯。
在接下来的交谈中,她断断续续地告诉了我她的“身世”。
她说她叫金顺姬,是朝鲜边防部队的一名卫生员。
这次,是跟随部队出来执行巡逻任务,夜里不小心滑倒,掉进了冰冷的江水里,然后就被冲到了我们这边。
她流着眼泪,恳求我,千万不要上报。
“同志…大哥…我求求你…”她挣扎着想给我跪下,“我家乡,还有生了重病的母亲,和一个年幼的弟弟,全靠我一个人…如果我回不去,他们就活不下去了…”
她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充满了哀求和绝望。
作为一个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靠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我最看不得的就是眼泪,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生离死别的亲情。
我的心,在那一刻,彻底软了。
我做出了一个更大胆的决定——不仅要救她,还要帮她隐瞒下来,等她伤好之后,再偷偷地把她送回去。
哨所的后面,有一个早就废弃了的、用来堆放杂物的地窖式仓库。
那里隐蔽,又可以御寒。
我利用自己独自值夜班的便利,把金顺ji藏在了那里。
从此,我开始了一种双面生活。
白天,我像往常一样,站岗、执勤、训练,和战友们开着玩笑,没有人发现任何异常。
到了晚上,等所有人熟睡之后,我就会悄悄地,把我从伙房偷藏出来的馒头、罐头,还有一些治疗伤口的药品,送到那个漆黑的地窖里。
那段日子,过得提心吊胆,却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异感觉。
寒冬腊月,冰天雪地。
在那间不到五平方米的、昏暗潮湿的地窖里,靠着一盏忽明忽暗的煤油灯,两个来自不同国度、不同阵营的年轻人,相互陪伴,相互取暖。
她教我说一些简单的朝鲜语,比如“你好”、“谢谢”、“我喜欢你”。
我则给她讲《西游记》的故事,给她讲我们中国的名山大川。
她说,她从小就失去了父亲,是母亲一个人把她和弟弟拉扯大的。
我说,我没有父母,我是个孤儿,部队就是我的家,战友就是我的亲人。
在聊到这些时,我们都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一种同病相怜的惺xi。
我们的心,在不知不觉中,越靠越近。
一天夜里,连长带着指导员,突然来哨所突击检查。
我当时,正在地窖里给金顺姬换药。
听到上面的脚步声,我俩都吓得魂飞魄散。
我立刻让她躲到草堆后面,然后自己冲了上去。
“报告连长!一号哨位林建国正在检查仓库!”我堵在仓库门口,大声报告,心都快跳到了嗓子眼。
“大半夜的,检查什么仓库?”连长皱着眉头,显然起了疑心,“打开,我进去看看。”
“报告连长!不能看!”我立正站好,硬着头皮说。
“为什么不能看?!”连长的声音严厉了起来。
“报告连主!里面…里面是我藏的一些…私人物品!我违反了纪律!”
我当时想,宁愿被记一个处分,也绝对不能让他们进去。
连长用那双锐利的眼睛,死死地盯了我足足一分钟。
最后,他大概是看我态度坚决,也或许是念及我平时表现良好,最终只是冷哼了一声。
“林建国!你胆子不小啊!明天一早,给我写一份一万字的深刻检查!再有下次,就给我滚去炊事班养猪!”
“是!连长!”我声嘶力竭地回答。
等他们走后,我回到地窖。
金顺姬从草堆里出来,眼圈红红的。
她看着我,什么话也没说,眼泪就掉了下来。
“建国…是我连累了你…我对不起你…”她哽咽着说。
那一刻,我所有的紧张和后怕,都烟消云散了。
我伸出手,想帮她擦掉眼泪。
我的手,碰到了她的手。
两只手,都不由自主地握在了一起。
温暖,柔软。
我们看着对方,谁都没有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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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半个月后,金顺姬的伤,在我的悉心照料下,终于痊愈了。
虽然走路还有些跛,但已经不影响行动。
是时候,送她回去了。
那晚,我特意多拿了一个肉罐头。
我对她说:“顺姬,明天晚上,江面会暂时封冻,你伤也好了。我送你过去。”
我以为,她会很高兴。
可没想到,她听完我的话,愣住了。
然后,眼泪,毫无征兆地,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
“怎么了?”我慌了,“能回家了,不应该高兴吗?”
她摇着头,哭得更伤心了。
“建国…我…我不能回去了…”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我这次‘失踪’了这么久…部队肯定已经把我按…按逃兵处理了…”她哽咽着,说出了一个让我震惊的事实。
“回去,只有死路一条。”
她抬起泪眼婆娑的脸,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绝望。
“而且…而且我骗了你…我在朝鲜…根本没有亲人…我跟你一样…也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军队的大院里长大…”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
她说的一切,都是编的。
可看着她那张因为撒谎而充满愧疚和痛苦的脸,我非但没有感到被欺骗的愤怒,心中反而涌起了一股更深的怜惜和心疼。
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为了活下去,撒一些谎,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如果她回去是死路一条,那我把她送回去,不就等于亲手把她推进了火坑吗?
那个晚上,我想了很多。
想到了她那双清澈而又惊恐的眼睛。
想到了她在煤油灯下,为我缝补衣裳时认真的侧脸。
想到了我们两只手,第一次握在一起时,那种触电般的感觉。
天亮时,我做出了一个连我自己都觉得疯狂的决定。
我要留下她。
我要给她一个家。
我要帮她,在这个国度,活下去。
1984年春节前夕,我以“回家探亲”为由,向部队请了一个月的长假。
我把我所有的积蓄,都换成了全国粮票和现金,塞进了贴身的口袋里。
我找来一套我妹妹穿过的旧棉袄,让金顺姬换上。
在一个风雪依旧很大的夜里,我带着她,悄悄地离开了哨所,离开了部队,踏上了一趟前途未卜的旅程。
我们坐了三天两夜的绿皮火车,从冰天雪地的东北,来到了我那位于中原腹地的老家——河南,一个偏僻得在地图上都很难找到的小农村。
我带着她,找到了我的生死弟兄,老张。
老张是我在部队里最好的战友,我们曾在一个防空洞里,啃过一个冻硬了的馒头。他比我早两年退伍,回乡后,在村里当上了民兵连长。
当老张看到我带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出现在他家门口时,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那天晚上,我跟他喝了一斤白酒。
借着酒劲,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原原本本地,跟他说了。
老张听完,半天没说话,只是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
最后,他把烟头狠狠地按在地上,一拍大腿。
“他娘的!不就是多一口人吃饭吗!老子担了!”他看着我,眼睛通红,“建国,你小子是我过命的兄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这女人,以后就是我老张的远房表妹!”
他当场就给金顺姬编了一个新的身份。
就叫…李春花。
说她是自己姑妈家的闺女,从小在山里长大,父母前几年都得病死了,现在无依无靠,来投奔他这个表哥。
他还利用民兵连长的职务之便,找到乡派出所,托了关系,软磨硬泡,最终,竟然真的给“李春花”,办下了一个崭新的、真实的户口。
捧着那张崭新的户口页,我看着金顺姬,不,看着李春花,我们俩,都哭了。
我们知道,从这一天起,金顺姬死了。
活下来的,是一个叫李春花的,中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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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1984年秋天,我正式退伍回乡。
没有告别,没有掌声,我几乎是以一种逃兵的方式,结束了我的军旅生涯。
回到村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李春花”,结婚。
婚礼办得极其简单。
没有酒席,没有鞭炮,我只是买了两斤猪肉,请老张一家吃了顿饭,然后去乡政府,开了张结婚证明,就算正式成了夫妻。
村里人,对于我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外来媳妇”,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建国家那小子,从外面领回来个媳妇。”
“我见了,长得倒挺白净,就是说话口音怪怪的,跟咱们这儿不一样。”
“听老张说是他表妹,山里来的,没怎么读过书。”
春花面对这些流言蜚语,从不辩解,只是沉默地、努力地,学着做一个农村媳妇。
她很能吃苦,这一点,超出了我的想象。
她跟着我,学着种地,学着插秧。
那双曾经拿惯了手术刀和针管的、纤细白皙的手,很快就变得粗糙,布满了血泡和老茧。
但她从未在我面前,喊过一句苦,叫过一声累。
她还会用她们朝鲜的做法,腌制美味的泡菜,做出来的辣白菜炖五花肉,味道一绝,成了我们家招待客人的招牌菜。
时间久了,村里人对她的议论,渐渐变成了称赞。
大家都说,我林建国,有福气,娶了个这么贤惠又能干的好媳妇。
1985年,我们的儿子,林小军,出生了。
当稳婆把那个皱巴巴的小家伙抱到春花面前时,她抱着孩子,眼泪止不住地,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那晚,她靠在我的怀里,对我说:“建国,这辈子,我就是你的人了。死也跟你死在一起。”
我紧紧地抱住她,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放心,有我在,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日子,就这样平淡而又温馨地过着。
我在乡镇上新开的一家砖厂里,找了份开拖拉机的活,每天起早贪黑,虽然辛苦,但每个月能有几十块的收入。
春花则在家,带孩子,种菜,养鸡养猪,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1989年,我们的女儿,林小芳,也出生了。
儿女双全,凑成了一个“好”字。
我常常在干完活回家,看到院子里,妻子在灶台前忙碌,儿子和女儿在追逐打闹的场景时,会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和幸福。
我觉得,当年那个冲动的决定,是我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
只是,有一个细节,始终让我有些困惑。
春花,似乎在刻意地抹去她所有的过去。
她从不教孩子们说朝鲜语,哪怕一句简单的问候。
家里也找不到任何一件,与朝鲜有关的东西。
有一次,我无意中在收音机里,听到了一首朝鲜民歌《阿里郎》。
我清楚地看到,正在纳鞋底的她,浑身猛地一颤,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手里的针,狠狠地扎进了自己的手指,血都冒了出来。
我问她怎么了,她只是摇摇头,说没事,然后立刻就关掉了收音机。
从那以后,我们家,再也没有响起过那首歌。
我没有追问。
我想,或许是那些过去,太痛苦了,她不愿意再提起。
我尊重她,也更心疼她。
就这样,我们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一过,就是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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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时间,是最伟大的魔术师。
它能将一个惊心动魄的秘密,打磨成平淡无奇的日常。
也能将一段刻骨铭心的过往,掩埋在柴米油盐的尘埃里。
转眼间,就到了2013年的秋天。
我林建国,已经从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年近六旬、头发花白的小老头。
春花也老了,皱纹爬上了她的眼角,双手也因为常年的劳作,变得像老树皮一样粗糙。
儿子林小军,大学毕业后,留在了省城,进了一家国企,娶了媳妇,生了孙子。
女儿林小芳,也嫁到了邻村,日子过得安稳和美。
我和春花,成了村里人人羡慕的、儿女双全的幸福老人。
我常常觉得,我的人生,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
我以为,那个三十年前的雪夜,那个关于金顺姬的秘密,将会随着我和春花,一起被带进棺材里。
直到那天下午。
那天,春花去镇上的集市买东西,为即将到来的中秋节做准备。
我一个人在家,闲来无事,想找我那枚早就不知道被塞到哪个角落里的退伍纪念章,给即将去参军的小外甥看看。
我翻箱倒柜,最后,在春花那个老旧的、散发着樟脑丸味道的木质衣柜底部,发现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东西。
那是一个小小的、上了锁的铁皮盒子。
盒子上,布满了斑驳的铁锈,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我愣住了。
我和春花结婚三十年,我自认为,对这个家里的每一件东西,都了如指掌。
可这个铁盒,我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是她藏私房钱的盒子吗?
一股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我,将那个铁盒拿了出来。
盒子很沉。
上面挂着一把小小的、已经生了绿锈的铜锁。
我没有钥匙。
我犹豫了片刻,鬼使神差地,去工具房里,找来了一把老虎钳。
伴随着“咔哒”一声脆响,那把锁,被我强行弄开了。
我的心,莫名地开始加速跳动。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地打开了盒盖。
我缓缓地,极其缓慢地,打开了盒盖。
“吱——”
铁盒发出了一声悠长的、令人牙酸的摩擦声。
当盒盖完全掀开,当我看清里面所装的东西时——
我的瞳孔,在一瞬间,急剧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