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直播带货大闸蟹?”
“看了几遍以为眼花了。”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直播吸引了众多网友目光。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三位法官“变身”主播,帮债务人卖螃蟹。直播间里,身着制服的法官手里举着螃蟹,生涩又热情地为观众介绍手中的货物,短短2.5小时,他们便卖出100多单,基本把债务人家里的成蟹卖完了。
这场直播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吸引了20多万“人气”,相关话题更是登上了热搜。法官“变身”主播,利用业余时间帮债务人带货偿还债务,同时还穿插“类个人破产”等法律知识普法。正如网友所说,“法官这样‘跨界’,是司法为民最鲜活的体现”。
在很多时候,“跨界”并非“不务正业”,这种工作模式的创新,往往还有助于工作的开展。以法官“带货卖螃蟹”为例,更有温度的司法创新不仅帮助债务人走出困境,也让普法宣传“破壁出圈”,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这样的“跨界”还有许多。近年来,许多文旅局局长为宣传家乡“卷”出圈,唱歌、跳舞、骑马、唱戏乃至卖烤串,种种努力,为的都是擦亮当地的文旅招牌。做好工作,未必要“两耳不闻窗外事”。走出“屋子”,大胆跨界,往往能事半功倍。
当然,“跨界”还需守好边界,“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倘若为“跨”而“跨”,甚至因一味求“新”以至于耽误工作正常开展,不论初衷多么“高大上”,形式多么“花哨”,也难以被人们认可。说到底,形式创新,目的是解决问题、做好工作。在规则框架内,通过新颖的形式进一步优化服务,从而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这才是“跨界”的应有之义。
服务不只是“走流程”。多想一步、多走一步,在温情“跨界”中提升服务质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越来越强。(金之平)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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