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抓贼啊!你们是一伙的!”
女人惊恐的尖叫声还没落,一杯冰奶茶就劈头盖脸地泼了过来。
粘腻的液体顺着我的脸往下淌,周围是工友们的哄笑。
我看着她,这个把我当成贼的女人,心里的火比工地的太阳还毒。
我只是帮她抓贼,却被当众羞辱。我把钱包扔给她,转身就走。
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有交集,可我怎么也没想到,正是这杯奶茶,
不仅泼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还给我泼来了一个俏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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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二零一零年的夏天,格外的热。太阳像个大火球,悬在天上,把整个城市都烤得像个蒸笼。
我叫姜诚,二十八岁,前特战部队退役士兵。现在,我在城南这片最大的建筑工地上搬砖。
我赤着膀子,古铜色的皮肤在太阳底下泛着油光,汗水顺着棱角分明的肌肉线条往下淌,很快就被滚烫的空气蒸发。我正和工友们一起,机械地将一车通红的砖头搬运到高耸的脚手架上。我的动作比别人快,也比别人狠,每一块砖头在我手里都像没有重量一样。我不敢慢,因为我知道,几百里外的老家县医院里,我的父亲正躺在病床上,等着一笔救命的手术费。我慢一分钟,他的危险就多一分。
工地旁边,是一条新修的柏油马路。与我们这边的尘土飞扬、挥汗如雨不同,马路那边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光鲜亮丽。
一个穿着时尚连衣裙的年轻女孩,正站在路边,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焦急地跺着脚。她一手拿着一个精致的小钱包,另一只手举着一杯看起来就冰爽无比的珍珠奶茶。她就是林晚。
突然,一个瘦小的身影,像只耗子一样,从她身后悄无声息地窜了出来。那人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钱包,连看都没看,转身就往我们这边混乱的工地人群里跑。
林晚愣了一秒,似乎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随即,她发出了一声刺破天际的尖叫:“抓贼啊!有人抢劫!”
那声尖叫,像一声军令,瞬间点燃了我骨子里的血液。我几乎是本能反应,扔下手中的砖头,大吼一声:“站住!”
我像一头被唤醒的猎豹,从两米多高的土坡上一跃而下,朝着那个逃窜的身影就冲了过去。凭借在部队里练就的超强体能和追捕技巧,我在混乱的工地里几个腾挪,闪过堆积的钢筋,越过挖开的壕沟,很快就追上了那个小偷。
我一把抓住他纤细的手腕,用力一拧,他“哎呦”一声惨叫,手里的钱包应声落地。我顺势将他整个人死死地按在地上,他那张稚嫩又惊恐的脸,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
“别……别打我……我不敢了……”他吓得快要哭出来。
我没有理会他,捡起地上的钱包。就在这时,他趁我分神,像条泥鳅一样,猛地从我手臂下挣脱,连滚爬地钻进了一堆钢管后面,转眼就没影了。
我没再追,抓小偷是警察的事,我的任务只是拿回东西。
我拿着那个粉色的钱包,转身想还给失主。此时,林晚也提着裙角,深一脚浅一脚地追了过来。
她看到我这个满身尘土、赤着上身、眼神因为剧烈运动而显得格外凌厉的“工人”,手里正拿着她的钱包,而刚才的小偷已经不见了踪影。
在巨大的惊慌和恐惧下,她脑子一热,做出了一个足以让我记一辈子的错误判断——她以为我和小偷是同伙,是我在“接应”他。
“你……你们是一伙的!把钱包还给我!”她颤抖着伸出手,声音里带着哭腔。
我被她的话问得一愣,还没来得及解释。她见我没有立刻反应,以为我要抵赖,便将手中唯一能当“武器”的东西,那杯满满的冰镇珍珠奶茶,用尽全身的力气,朝我的脸狠狠地泼了过来!
“哗啦——!”
冰冷的、混着黑色珍珠和融化了一半的冰块的粘稠液体,劈头盖脸地浇了我一身。
我的脸上、头发上、脖子上,瞬间全是奶茶的甜腻。那股冰凉,在炎热的夏天里,非但没有带来一丝凉爽,反而像一盆夹着冰碴的脏水,让我从头到脚都感到了一股刺骨的寒意。
周围的工友们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先是愣了一秒,随即爆发出了一阵哄笑。
工头老王更是跑了过来,指着林晚骂骂咧咧:“嘿!你这小姑娘怎么回事?人家小姜帮你抓贼,你还泼人家?有没有良心啊你!”
那一刻,身体上的冰冷,远不及我心里的屈辱和愤怒。我死死地盯着林晚,这个被吓得脸色惨白、不知所措的女孩。我没有骂她,也没有解释。我只是把那个还沾着我汗水的钱包,往她怀里重重一扔,一个字也没说,转身就走。
那是我退役以来,第一次感到如此的狼狈和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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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在工头老王粗声大气的解释和周围工友们的指指点点下,林晚终于明白自己犯了多大的一个错误。她的脸,从惨白变成了羞愧的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当时太害怕了……”她追了上来,不停地向我道歉,声音里都快带上了哭腔。
我没有理她,只是走到水管边,拧开阀门,用冰冷的自来水,一遍遍地冲洗着脸上的粘腻。那股甜得发齁的味道,怎么也洗不掉,像是对我的嘲讽。
“师傅,真的对不起。您看……您这身衣服都脏了,我赔您干洗费吧。”她见我不说话,以为我还在生气,连忙从钱包里掏出几张崭新的一百元大钞,递到我面前。
我抬起头,看着她,又看了看她手里的钱。那几张红色的钞票,在此时此刻,像几张带着火的符咒,比那杯冰奶茶更加侮辱人。
“我不需要。”我冷冷地推开她的手,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说完,我不再看她,转身回到我的工作岗位,重新抱起一块砖头,仿佛要把所有的愤怒和屈辱,都发泄在这冰冷的砖块上。
林晚被我的态度弄得手足无措,她拿着那几百块钱,站在原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最后只能在老王“行了行了,赶紧走吧,别耽误我们干活”的催促声中,悻悻地离开。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可我没想到,第二天下午,最热的时候,林晚又来了。
她没有走近,只是托工头老王,给我带过来一个用纱布盖着的、大号的搪瓷缸子。里面,是冰镇过的绿豆汤,熬得又沙又甜,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薄荷味。
我没喝,放在了一边。
第三天,她又来了。这次,是两条崭新的、纯棉的白毛巾,和一小盒治跌打损伤的红花油。
第四天,是一大袋子洗得干干净净的苹果。
她不再提钱,也不再当面跟我道歉。她只是每天下午,固执地送来一些东西。有时是一大瓶冰镇的饮料,有时是几根解暑的冰棍,有时是一小盒能补充盐分的盐汽水。她每次都只是把东西放在我休息的地方,然后就远远地站在工地门口,看到我收下了,才转身离开。
我一开始很抗拒,觉得她是在用这种方式,弥补她的愧疚,减轻她的心理负担。但渐渐地,在那份不含任何杂质的、笨拙的关心下,我的态度开始软化。我那颗因为父亲的病和生活的压力而变得坚硬冰冷的心,似乎被这每天下午的“投喂”,撬开了一道小小的缝隙。
这种奇怪的默契,持续了一个多星期。直到一天傍晚,一辆崭新的黑色宝马车,嚣张地停在了尘土飞扬的工地门口。
一个穿着名牌衬衫、头发抹得油光锃亮的年轻男人,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从车上走了下来。他就是张超。
他径直走到林晚身边,想去搂她的腰。而那时候,林晚正在把一瓶矿泉水递给我。
张超看到这一幕,立刻皱起了眉头。他一把拉过林晚,用一种极度嫌恶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我这个满身汗臭和灰尘的工人。
“晚晚,你怎么跟这种人说话?离他远点,看他那身汗臭味,脏死了!也不怕得病!”他的声音不大,但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傲慢和鄙夷。
林晚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她甩开张超的手,争辩道:“张超!你胡说什么!姜诚他是个好人!”
“好人?”张超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个在工地搬砖的,能是什么好人?晚晚,你就是太单纯,容易被骗。以后离这种人远点,听见没?”
他们的争吵声,吸引了周围所有工友的目光。那些目光里,有好奇,有同情,也有嘲弄。
我看着这一幕,默默地捏紧了拳头,指甲都快要嵌进肉里。我没有说话,只是将头转到了一边,喉咙里像堵了一块石头,又干又涩。
那是第一次,我为我现在的身份,感到了一丝无力和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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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和张超的那次不愉快,并没有阻止林晚继续来工地。她只是不再和我说话,每天把东西放下就走。而张超,也几乎每天都开着他的宝马车来接她,每次都会用那种高高在上的、审视的目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仿佛在宣示他的主权。
我懒得理他。我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工地上。我比以前更拼命地干活,别人搬一车砖,我搬两车。别人休息的时候,我还去帮着和水泥。我只想快点挣钱,再快一点。
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一个电话,将我所有的努力和希望,都击得粉碎。
那天晚上,我刚拖着灌了铅一样的双腿回到工棚,我妈从老家打来了电话。电话一接通,那头就传来了她撕心裂-肺的哭声。
“儿啊!你爸……你爸他不行了!”
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原来,父亲的病情突然恶化,引发了急性心梗,在县医院抢救了一天一夜,才勉强保住一条命。医生说,他的心脏血管堵塞得太厉害,必须立刻进行心脏搭桥手术,否则,下一次心梗随时都可能发生,到时候神仙也救不回来。
“可是……可是医生说,这手术费加上后期的药费,至少……至少还要五万块钱啊!儿啊,我们上哪儿去凑这么多钱啊!”我妈在电话那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五万块。
这个数字,像一座看不见的大山,瞬间压在了我的身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这几个月拼死拼活,才攒下不到两万块,离五万,还差着一个遥不可及的距离。
挂了电话,我疯了一样地冲出工棚,找到工头老王。
“王哥!预支工资!给我预支五万块工资!我爸他要救命!”我抓着他的胳膊,眼睛通红,像一头绝望的野兽。
老王被我吓了一跳,他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小姜,不是哥不帮你。工地的规矩是死的,干一天活,结一天钱。从来没有预支工资的先例啊!这钱要是给你了,我没法跟上面交代啊!”
我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我蹲在地上,抱着头,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我第一次感到了那种走投无路的绝望。我一个在战场上连死都不怕的特种兵,此刻,却要被五万块钱逼死。
林晚,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我身边。她应该是从我焦急的电话和老王的叹息声中,知道了我的困境。
那天晚上,她没有坐张超的宝马车走。她一直默默地站在工地门口,等我下班。
她把我叫到一个路灯照不到的僻静角落,将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塞到了我的手里。
“姜诚,我知道你很急,这个钱你先拿着救急。”她的声音在夜色里,显得格外轻柔,“算我借你的,你以后有钱了再还我。人命要紧。”
我捏着那个信封,能清晰地感觉到里面厚厚一叠钱的份量。我的心剧烈地跳动着,一半是无法言说的感激,一半是强烈到近乎偏执的自尊。
我不能要她的钱。我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怎么能接受一个女人的“施舍”?尤其是在被她男朋友那般羞辱之后。
我把信封推了回去,声音沙哑得厉害:“林小姐,谢谢你。但这钱,我不能要。”
“为什么不能要?!”她的声音也急了,“现在不是争这些的时候!你父亲在等着这笔钱救命!”
“我说了,我不能要!”我的固执也上来了。
我们两人就在路灯昏暗的光影下,互相拉扯着,争执不下。那个装着救命钱的信封,在我们之间,被推来推去。
就在这时,一个瘦弱的身影,突然从旁边的暗处冲了出来,径直冲到我的面前。
我本能地将林晚护在身后,摆出了防御的姿态。
然而,那人并没有攻击我们。他“噗通”一声,直挺挺地跪在了我的面前。
借着远处工地的灯光,我才看清,来人竟然是那天抢钱包的那个小偷——小毛!他看起来比上次更加狼狈,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像是被人打过。
他不是来抢劫的,他手里举着一个破旧的男士钱包,哭着对我说:“大哥!对不起!我对不起你!我那天太慌了,跑的时候把你放在砖头上的钱包错当成那个姐姐的给顺走了!我回家才发现拿错了!”
他泣不成声地继续说:“我妈从小就告诉我,不是自己的东西,一分一毫都不能要。我……我一直想来还给你,可我怕你打我。今天我实在没办法了,我妈病了,也等着用钱,我想……我想把钱包还给你,求你……求你别报警抓我!”
我当场愣住了。我那天光顾着生气和屈辱,竟然完全没有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那里面,有我仅剩的几百块生活费,和我所有的证件,包括我最珍视的退伍证。我以为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接过那个沾满了泥土的钱包,打开一看,身份证、退伍证,还有几张被汗水浸得发皱的零钱,都还在。
小毛指着钱包里一个几乎已经和皮子粘在一起的、非常隐蔽的夹层,急切地说:“大哥,里面……里面还有个东西,我看到了,但我发誓,我真的没敢动!好像是张卡!”
我疑惑地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我用指甲,费力地从那个我几乎已经遗忘了的、被汗水浸透了无数次的夹层里,抠出了一张非常老旧、几乎快要断裂的银行卡。卡的背面,还用透明胶粘着一张折叠得只有指甲盖大小的纸条。
林晚也好奇地凑了过来,低声问:“这是什么?你的卡吗?”
我展开那张因年深日久而变得脆弱泛黄的纸条,借着路灯昏黄的光,看清了上面那熟悉的、刚劲有力的字迹。我的手,在一瞬间剧烈地颤抖起来,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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