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消防执法公开系统获悉,10月30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铁电气化局北京建筑工程公司”)收罚单,其违法行为是“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防火间距;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中铁电气化局北京建筑工程公司的被处罚事由栏显示,2025年9月24日2时00分,该单位位于丰台区看丹街道建新路50号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部发生火灾,经火灾延伸调查发现,该单位:
一、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二、起火建筑北侧窗户设置护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三、起火建筑与西侧建筑距离1米,防火间距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四、起火建筑西侧安全出口锁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对此,处罚机关防火第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合并执行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丰消行罚决字〔2025〕第300110号。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注册资本44819.7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赫全胜,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