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播种育苗和市场拓展都推进得很顺利!羊肚菌和西瓜长得特别好!”日前,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在进行电话回访时,社区矫正对象老潘欣慰地表示。
老潘与儿子小潘在宁夏经营一家农业公司,公司集瓜菜育苗、种植、销售于一体,拥有6000多亩种植基地,主要培育西瓜苗、羊肚菌和圣女果等特色农产品,业务辐射陕西、甘肃、内蒙古等多个地区,老潘和小潘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公司的瓜果培育技术总监和市场销售经理。2023年两人均因犯销售伪劣种子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户籍所在地钟祥市接受社区矫正。
今年初春,正值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老潘急需返回宁夏指导育苗工作,小潘则需赶赴陕西、内蒙古等地洽谈业务合作。由于请假时间较长,加之社区矫正机构难以核实其在省外的实际经营情况,担心存在监管风险,两人请假外出的书面申请屡次被拒。
“农时不等人啊。”老潘焦虑地表示,“若不能及时返岗,不仅企业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连上百名员工的工资发放都将成为问题。”3月,钟祥市检察院在开展“服务支点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中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通过实地走访谈话、检查档案资料、开展调查核实,确认潘氏父子经营的农业公司在当地确实小有规模,还是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两人在社区矫正期间一直遵纪守法,此次外出确系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
社区矫正既要守住监管底线,还要为企业发展留出空间,为此,钟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参与听证,围绕潘氏父子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社会危险性展开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依法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松绑减负”,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调整潘氏父子矫正方案,批准其外出申请”的建议。
随后,社区矫正机构迅速响应并简化了潘氏父子的请假审批流程。钟祥市检察院在对潘氏父子进行回访时发现,社区矫正机构以“时间太长不便监管”为由,仅批准一个月外出时间,潘氏父子来不及完成6000余亩种植基地的瓜菜育苗技术指导、业务洽谈及后续安排等工作。
在进一步分析评估并找潘氏父子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后,钟祥市检察院再次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建议,建议适用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批假调整请假时长。经过多轮沟通协调,社区矫正机构最终同意批准潘氏父子一次请假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有效期内先根据其实际需求批假三个月,并承诺后期可以视情况再行申请。
历时3个月,潘氏父子顺利完成公司育苗和销售合同签订工作,企业运转重回正轨,二人如今已回到钟祥市继续接受社区矫正。
为深化个案监督效果,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钟祥市检察院向社区矫正机构制发检察建议:全面摸排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了解掌握其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诉求,为其跨市、县活动提供司法保障。社区矫正机构根据检察建议,为涉企社矫对象经常性外出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简化请假审批程序。(刘怡廷 李志俊 张唤)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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