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市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一起涉及留守儿童抚养费的法律援助案件,通过法律途径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童某争取到每月1500元抚养费,切实保障了其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此案系潢川县首例通过法律援助推动父母共同履行抚养义务的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对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广泛关注。
据悉,童某系潢川县某小学二年级学生,2018年6月24日出生,其父母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6月24日在潢川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童某由父亲童某某抚养,母亲黄某某不支付抚养费。离婚后,童某某长期外出务工,童某实际由年事已高且患病的祖父母代为抚养。近年来,童某某仅断断续续支付部分抚养费,黄某某亦以离婚协议约定为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现童某祖父母生活困难,其教育及生活开支日益增加,权益难以保障。
近日,童某及其祖父母求助到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指派援助律师办理。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刻联系童某及其祖父母全面了解案情,结合案件实际及证据材料提示当事人补充其他证据证明其主张;立案后,律师调取了童某父母的离婚协议书,并协助童某从村委会获取实际抚养情况证明。庭审前,针对黄某某提出的变更抚养权请求,律师协调童某本人出庭表达意愿明确诉求。庭审中,承办律师指出,童某某作为直接抚养人长期未尽抚养责任,黄某某以离婚协议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违反《民法典》中父母共同承担抚养义务的规定。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童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黄某某每月支付500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
下一步,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多多关注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定期组织律师到学校、乡村、社区,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讲座,不仅面向学生,也面向家长和监护人,提升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真正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通讯员:陈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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