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出租房屋管理,消除涉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近日,平谷公安分局依法处罚多起房主不履责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近日,平谷分局金海湖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东金某将房屋对外出租,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金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
近日,平谷分局兴谷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东李某将房屋对外出租,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李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近日,平谷分局马坊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东季某将房屋对外出租,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季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四
近日,平谷分局王辛庄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东向某将房屋对外出租,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向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五
近日,平谷分局滨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东李某将房屋对外出租,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李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绿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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