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信仰遇上法律,当人类的无力化为诉状——从美国、印尼到意大利,人类真的多次起诉过上帝与魔鬼。这些看似荒唐的案件,却在法庭里留下最庄严的哲学回声:在法律面前,连全能者也该被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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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篇:上帝的案号——CI05-2060
2005年,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法院档案里出现了一件离奇的诉讼案:
原告是该州参议员厄尼·钱伯斯(Ernie Chambers),被告居然是——上帝(God)。
案号是 Case CI05-2060。
钱伯斯在起诉状中指控上帝“制造恐怖灾难、地震、洪水与战争”,未能保护公民免受不公。他还引用《圣经》作为证据,主张上帝“明知并有能力阻止灾祸,却放任其发生,违反了人类正义”。
法院认真地登记了此案,但问题在于——传票怎么送达?
原告提议用报纸公告送达,“毕竟上帝无固定居所”。
法官最终裁定:由于“无法确认被告地址”,程序无法进行。案件被驳回。
钱伯斯后来笑称:“我只是想测试一下,法院是否真的‘人人平等’——连上帝也不例外。”
这场看似荒诞的诉讼,实则是对司法理性与宗教信仰界限的一次哲学式调侃。
印尼篇:上帝被控“传播灾难”
2018年,印尼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收到一份更离奇的诉状。
一名男子因地震和火山爆发失去亲人与房产,决定起诉上帝,指控祂“蓄意传播灾难、毁坏家园”。
案件编号为 No. 377/PID.G/2018/PN.JKT。
法官同样认真地登记在册,并指出:诉讼法并未明文禁止将“上帝”列为被告,只要原告能明确身份即可。
然而,案件最终因“缺乏可确认的被告信息”被驳回——与内布拉斯加的结果如出一辙。
印尼舆论却因此热议:“如果我们能起诉上帝,也许人类终于能表达那份深埋的无力感。”
意大利篇:上帝“未阻止新冠疫情”
2020年,新冠疫情肆虐全球。意大利一位律师出于愤怒,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上帝“未尽保护人类之职责”,未阻止病毒传播。
律师在状中写道:“上帝拥有无限能力,却放任无辜者受难,这是严重的怠职。”
法院依旧按照程序登记,但很快驳回,理由极简:“被告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
不过,这份诉状在意大利社交媒体上疯传,评论区一片唏嘘:“如果连上帝都被告上法庭,我们离救赎也许就不远了。”
其他奇案:魔鬼、自己与信仰
类似的离奇案件并非孤例。
1971年,美国加州一男子曾起诉撒旦及其随从,称其导致自己“精神受控、社会孤立”。法院回应:“无法确定被告是否居住在加州辖区内。”——驳回。
2005年,罗马尼亚一名囚犯控告罗马尼亚正教会,理由是“教会未能保护他免受魔鬼诱惑”。他声称吸烟成瘾是“撒旦的阴谋”,要求精神赔偿。法院裁定:“教会不是恶魔代理人,被告主体不成立。”
2006年,美国俄勒冈州一名囚犯更奇:他起诉自己,指控“自我侵犯宪法权利”,并要求州政府替他支付赔偿金。结果可想而知:直接驳回。
当荒诞进入法庭
这些案件听似荒唐,但它们共同揭示了一个深刻问题:
当信仰、情感或绝望触及极限时,人们仍然选择诉诸法律。
他们知道法院不会真的传唤上帝或魔鬼,但法律的程序性,给了他们表达痛苦的舞台。
在那一刻,“诉讼”本身已超越实用意义,变成了一种人类对秩序与公正的呼唤。
正如内布拉斯加那位法官在结案意见中写道:
“本院无法审理被告是否存在,但可以确认——人类确有追求公义的权利。”
法史小结
从“起诉上帝”到“控告魔鬼”,这些案件跨越信仰、国界与理性。
它们让人忍俊不禁,也提醒我们:
法律的边界,不仅是理性的界限,也是人心的边界。
上帝或许不会出庭,但人类的困惑、痛苦与希望,永远都在案卷里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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