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阿尔特(300825)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与芜湖华安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签订《合资协议书》,共同出资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成立合资公司阿尔特新能源动力总成(繁昌)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6.72亿元,其中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4.25亿元、集成式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研发项目相关技术作价1.77亿元,合计认缴注册资本6.02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9.5757%;芜湖华安战新以货币方式出资7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4243%。
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合资公司的设立旨在进一步整合区域优质产业资源,扩充产能规模,提升客户响应效率与交付灵活性。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不会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阿尔特实现收入7.36亿元,归母净利润-1.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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