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19日,甬莞高速浙江玉环段。彭某驾驶一辆小车从第二车道向左变道时,与第一车道内一辆小车发生追尾,随后因操作不当撞上中央护栏。
然而,彭某并未及时组织车上人员撤离,而是一车5人下车后停在车边,还有人不时在车后方、右侧来回走动,十分危险。此外,他虽然放置了三角警告牌,但距离远远不够150米。之后没过多久,一辆白色小车行经此处,撞上警告牌,险些造成二次事故。一行人虽受到惊吓,却依然未撤离现场。
交警通过监控发现这一幕后,立即指令最近的警力前往处置,并护送他们及时撤离高速,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交 警 提 醒
车辆在高速上发生事故或故障,要立即按“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要求迅速应对,以防二次事故!
◆车靠边:若车辆还能移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并打开双闪,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
◆人撤离:设置好警示牌后,应立即将车上人员撤离到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
◆即报警: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报警,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简单描述。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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