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黄金税收新政,改写行业大格局,菜百、水贝金价突然飙涨!
2025年10月29日,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的一纸公告引发黄金市场震动。新政明确划分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黄金交易的增值税待遇:未交割交易继续免税,但实物交割需按"投资性用途"与"非投资性用途"区别计税。政策窗口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底,以实物交割出库时间为准。
由于在未发生实物交割的情况下,新旧政策的处理方案没有区区别,都是免征增值税。因此我们主要讨论发生实物交割的情况下的新旧政策变化影响。
对于卖方而言,新旧政策没有区别,都是免征增值税。所以我们这里主要讨论对买方的影响。
首先是对于会员单位,由于新政策对买入黄金的用途按照"投资性用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进行了区分,因此主要的变化发生在两种场景下:
(1)投资性用途一再次销售时。
旧政策下,会员单位在将投资性用途的黄金进行销售时可以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购买方可以用于进项税抵扣。如果购买方将黄金再次转售,还可以为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意味着在卖给终端消费者之前,无论这些黄金转手多少次,所有的中间商都不用承担增值税。
但是在新政策下,会员单位将投资性用途的黄金进行销售时,只能指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购买方将黄金再次转售,就要自行承担增值税。
(2)非投资性用途一买入时。
旧政策下,会员单位买入非投资性用途的黄金时,交易所向会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进项税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因此会员单位在将这些黄金加工成首饰进行销售时,黄金原材料的成本部分的增值税可以全额抵扣,会员单位只需要承担溢价部分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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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下,会员单位买入非投资性用途的黄金时,交易所向会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因此会员单位在将这些黄金加工成首饰进行销售时,黄金原材料的成本部分的增值税只能部分抵扣,会员单位除了需要承担溢价部分的增值税之外,还需要承担原材料成本部分的增值税差额,即原材料成本*(13%-6%)。
除了会员单位以外的客户(参与交易所黄金交易的个人或者机构),因为交易所不对黄金用途进行区分,所以税收政策会参照会员单位按照非投资用途执行。
总结下来就是,以前会员单位在交易所采购黄金,非但不用承担原材料成本部分的增值税,还可以在不提升对方成本的情况下转售;而在新政策下,如果是采购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虽然不用承担原材料成本部分的增值税,但是在转售给中间商时会给对方增加税负成本;如果是采购黄金用于非投资性用途,就必须承担原材料成本部分的增值税差额(7%)。
以前普通客户可以跟会员单位享受同样的税收待遇,而在新政策下,不管客户在交易所购买黄金的用途是什么,都注定要承担黄金采购成本的增值税差额(7%)。
以前在旧政策情景下,交易所不区分黄金用途,对于黄金首饰的原材料成本部分不征收增值税,但是新政策出台后,将黄金首饰的原材料成本部分也通过进项和销项税率差来征收增值税,以目前的金价来看,新政策执行后会增加了不少税收。
之前,黄金从交易所流入中间渠道时就带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论中间商从交易所采购还是找其他二级中间商采购黄金,都不用承担增值税。因此对于参与黄金交易的商家来说,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在交易所内和交易所外都没有区别,黄金可以在交易所外无限循环。
新政策下,中间商不从交易所直接采购黄金,就只能拿到增值税普票,而普票是没有办法在卖出时抵扣进项税。如果要降低卖出时的增值税税负,就只能选择在交易所卖出获得免税优惠。
这样一来,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在交易所内交易相比在场外交易会享受明显的税收优惠,从而就能将大量黄金交易从中间市场引导到黄金交易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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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策下,投资类黄金和非投资类黄金在税务系统的黄金商品编码不同,发票上会体现这一点,并且变更用途需要向交易所报备,换句话说,投资者将无法使用投资金条参与黄金首饰的以旧换新业务,从而无法通过这种方式降低应该缴纳的消费税。
对于主流黄金珠宝品牌商而言,由于黄金饰品原材料采购的增值税进项抵扣税率从13%下降到了6%,而销项税率仍然为13%,因此黄金饰品的成本相比过去会有所上升,品牌商的销售价格大概率也会提升,从黄金珠宝上市公司的普遍净利率水平来看,增加金价7%的增值税税负,对于利润的影响还是挺大的,其中一部分税负,品牌商肯定会将其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那么具体有多大影响,其实可以简单测算下,假设金价920元/克,在旧政策下,某品牌商的首饰金价定为1170元克,工费平均120元/克,1克黄金饰品的营业收入也就是首饰金价加上工费,等于1290元;假如营业成本是920元,那么毛利润也就是370元,毛利率等于28.68%。
而在新政策下,如果品牌商将增加的增值税税负全部转嫁给消费者,相当于增加金价7%的增值税税负64.4元/克,则该品牌商卖出1克黄金饰品的毛利率等于27.32%。不难看出,新旧黄金税收政策下,品牌商的毛利率直接下降了1.36个百分点。
但是考虑到珠宝行业的卖方市场竞争,如果将全部增值税税负转嫁给买方,那必然失去竞争力,但是全行业的整体净利率大都在个位数,因此未来品牌商或许会将一半的新税负转嫁给消费者。
但是对于投资金条业务的珠宝商来说,只要是直接从交易所采购黄金原材料制成投资金条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品牌商,基本就是没有影响。以北京著名的菜百百货来说,它是上金所会员单位,从交易所直接采购黄金原材料,委托第三方厂家加工成投资金条或者黄金首饰后进行销售。
不过菜百的投资金条主要是委托第三方生产的自有品牌,另外还有少量从中国黄金采购的投资金条,虽然投资金条没有影响,但是菜百的水贝黄金业务模式估计要迎来重大变化,过去的“金条+加工费”换首饰的模式恐怕要成为历史了。
新政实施前,水贝市场依托“非标准化交易 + 税收模糊地带”形成了比品牌金店低100-200元/克的价格优势。现在新政明确非交易所渠道需全额缴纳13%增值税,这一成本直接传导至交易环节,为维持盈利空间,水贝商户肯定会上调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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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下午,全国最大的黄金珠宝集散地——深圳水贝市场的黄金价格突然大幅上涨。当天12时左右,小程序显示金价在930元/克左右,但到14时30分金价飙升到992元/克。
这次水贝黄金价格飙涨,本质就是新政下非交易所渠道成本抬升与市场预期提前兑现的叠加结果。新政倒逼交易向合规的交易所渠道集中,而水贝商户多为中小经营者,难以直接对接交易所资源,无法享受场内税收优惠。为规避后续更高的税负成本,不少商户在新政落地前加大备货力度。
不仅如此,除增值税成本外,新政策还强化了非交易所渠道的监管要求,包括交易记录留存、大额交易报告等反洗钱合规义务,这种“税负成本 + 合规成本”的双重叠加,使得水贝市场原本的价格优势被大幅削弱,涨价成为必然选择。
对于投资者来说,黄金ETF基金因为不进行实物交割,所以不会受到政策影响;如果购买实物投资金条,只要是从会员单位直接购买投资金条,新旧政策并没有变化,理论上应该对价格没有影响,也就是说,如果未来对方以增值税政策变化为由要求加价,那就要当心了,你多付的很可能不是增值税而是智商税。
事实上,绝大部分股份制银行、部分证券公司、大部分黄金珠宝类上市公司和部分非上市公司都在会员名录当中,已经覆盖了主流的购买渠道。
另外,消费者通过黄金回购业务卖出投资的金条时,这些黄金最终如果重新加工成标准金进入交易所再次卖出,由于交易所对卖方免征增值税,因此回购商家理论上不应当要求投资者承担额外的增值税。
但是这些黄金如果继续在交易所外进行流转交易,那么由于回购商在卖出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自然会要求投资者承担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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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理论上来说,只要消费者是在具备上金所会员资格的回购商家那里进行黄金回购业务,对方就不应当要求投资者承担额外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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