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法治建设做出了战略部署,我们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切实以法治之力,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立法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我市立法项目储备库,优先推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生物医药、现代化大农业等重点项目立法入库,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法治之基。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重点抓好《长春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落地落实,大力推行“风险+信用”“综合查一次”“无感监管”“执法+服务”等数字化监管方式和模式,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要提升法律服务能级,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组建法律服务专业团队,为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永春医药城、北湖未来科学城建设,“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以高水平法治助力长春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长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承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的重要部署,正是司法行政工作核心职责。我们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人,唯有接续奋斗,实干笃行,将全会精神融入履职全过程,方不辱使命。要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作用,筑牢法治根基,护航发展大局;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回应群众法治需求;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行政复议监督体系,守牢公正执法司法底线;要维护安全稳定,联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基,为推进吉林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司法行政智慧和力量。
——吉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刘革锋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方向,司法行政机关需紧扣职能定位,将精神内核转化为实践答卷。以全会精神校准“法治引领”坐标。立足全面依法治市“参谋部”“指挥部”定位,以全会法治建设部署为工作坐标,整合法治资源、打破部门壁垒、打通工作堵点,推动法治建设从“分散推进”向“协同发力”转变。以全会精神激活“基层治理”动能。紧扣“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求,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以司法所建设为抓手,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把法治思维贯穿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理全过程。以全会精神厚植“人民至上”情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服务从“有”向“优”升级,以普法涵养法治文化,以法律援助守护公平正义,用有温度的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四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王百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我们将准确把握全会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干成效,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精准推动法治辽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擦亮辽源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张靓丽名片。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形成安排部署、统筹推动、成果检验闭环工作模式,常规工作求突破,重点工作求创新,打造法治建设辽源品牌。持续构建党委领导、市县(区)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五大职能”作用,在行政立法、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各个环节精准发力,为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贡献辽源智慧。
——辽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张凤宇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感肩负时代重任。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全面依法治省、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引,锚定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以更高站位统筹法治工作,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方向,夯实法治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围绕良法善治,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服务供给,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法治为民”实践;防范化解风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政治引领,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严抓纪律作风,锻造司法行政过硬队伍,以实干实绩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吉林篇章中展现司法行政新作为!
——通化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景富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我们必须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十五五”发展目标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将其转化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吉林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积极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要健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守安全底线,着力提升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质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白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白大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擘画了宏伟蓝图,令人深受鼓舞,倍感责任重大。我深刻体会到,必须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结合松原实际,我将带领全局干警聚焦“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强化担当作为。一是以更高标准深化法治实践,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优化行政执法,让法治成为松原发展的鲜明底色。二是以更实举措优化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法律援助和矛盾纠纷化解,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三是以更大力度服务中心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法治保障,为吉林全面振兴贡献坚实的松原司法行政力量。
——松原市司法局局长 万立众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吹响了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号角。我们必须深学细悟、真抓实干,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实践。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法治担当。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深刻把握高质量法治对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法治护航。紧扣新能源开发、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加强制度供给,依法平等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锻造过硬队伍,筑牢法治根基。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政治、能力和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白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海波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锚定了战略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延边州司法行政系统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以高质量法治护航吉林振兴发展,助推延边跨越赶超。一是聚焦中心任务,以法治引擎护航高质量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大项目落地、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二是立足区域优势,以法治实践筑牢民族团结和谐基石。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双语普法宣传,推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融入群众生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强化使命担当,以法治力量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延边州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自觉做全会精神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延边,为吉林全面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延边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建平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深切体会到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全会擘画的“十五五”蓝图中,法治建设既是重要任务更是坚实支撑,为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吉林正处在全面振兴关键期,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对东北全面振兴至关重要”,而法治赋能正是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抓手。结合梅河口实际,我们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文旅、医药等重点领域强化法治供给。突出引领示范,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为梅河新区高质量发展、吉林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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