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被肥肉与皇权双重囚禁的三百斤福王朱自成,早已对世间一切感到麻木。
他视万物为可估价的玩物,用以填补自己那片蚀骨的空虚。
他是一座行走于南境的名利囚笼,等待吞噬任何能带来一丝波澜的新鲜事物。
一场为彰显权势的南巡,让他意外窥见了山野之魂——猎户之女阿猎。
为将那份他早已丧失的生命活力与不羁自由彻底占有,他设下盛宴,在志在必得的审判中,懒散地抛出赏赐:“赏金百两。”
预想中的臣服并未出现。就在王权巨轮即将碾落的瞬间,老猎户却以头抢地,绝望地抛出了他此生唯一的赌注,一个足以对抗天家的诡异秘密:“王爷,小女命格带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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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天启年间,南境的山路依旧是千百年前那副模样,崎岖、湿滑,被巨大古樟的根须拱得七扭八歪。寻常的马车走在上面,颠得能把人的五脏六腑都给晃出来。可今天,这条路上蠕动着的,却不是寻常马车。
那是一顶巨大得有些离谱的轿子,或者说,它更像一座移动的小木屋。轿身由最名贵的金丝楠木打造,四周蒙着厚重的明黄色锦缎,绣着张牙舞爪的团龙纹样。这顶轿子没有轮子,全靠轿底十六根粗壮的杠子,由三十二名精挑细选的壮汉抬着。他们一个个赤着膀子,古铜色的肌肉上挂满了豆大的汗珠,每一步都踩得极深,仿佛脚下不是坚实的土地,而是松软的泥沼。
“哐当!”
轿身猛地一沉,伴随着木头不堪重负的呻吟声。轿子里随即传来一声沉闷又压抑的怒吼,像一头被困住的熊。
“废物!都是一群废物!想把本王颠死在这穷山沟里吗?”
声音透过厚重的轿壁传出来,依旧带着不容置喙的威严和一股子没睡醒的烦躁。
轿子周围的随行太监和侍卫们瞬间矮了半截,一个个噤若寒蝉。为首的老太监叫王安,是福王府的总管,他赶紧小跑着凑到轿窗边,把声音拿捏得又细又软,像在哄一个闹脾气的孩子。
“王爷息怒,息怒啊。这山路实在是难走,已经砍了三天三夜的树,才勉强通了路。奴才们已经尽力了,您再忍忍,前面就到清水镇的行宫了。”
轿子里沉默了片刻,似乎是怒气未消,又似乎是懒得再发作。一只肥硕得像白面馒头的手掀开了轿帘的一角,露出一张同样肥硕的脸。
那张脸被层层叠叠的肥肉堆砌着,眼睛被挤成两条细缝,鼻子和嘴巴像是嵌在面团里的小点缀。这便是当今圣上的叔叔,大明朝最特殊的一位福王——福王,朱自成。
说起这位福王,京城里无人不知。他并非天性暴戾,只是从能记事起,就一个劲儿地长肉,待到而立之年,体重已稳稳地朝着三百斤的大关迈进。
先帝在时,瞧着这个胖得连路都走不稳的弟弟,又是心疼又是觉得好笑,觉得他这体型也是一种“福气”,便赐号“福”。可这福气太重,重得让他成了一个只能在王府里被“恩养”的吉祥物。
当今圣上登基后,这位皇叔的体重更是成了朝堂上下心照不宣的笑料和麻烦。他留在京城,吃穿用度靡费甚巨,还时不时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脾气,让宫里不得安宁。
于是,圣上大笔一挥,给了个“南巡考察水利”的由头,实则是想把这尊大佛请出京城,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让他游山玩水,眼不见为净。
朱自成心里跟明镜儿似的。这哪里是考察,分明就是一种变相的流放。他所有的尊严和权力,都建立在皇家的血脉之上,可这副臃肿的身躯,却让他连最基本的行动自由都成了奢望。
这种强烈的反差和无力感,像一根根看不见的针,时时刻刻刺着他敏感又脆弱的神经。他无法改变自己的身体,便只能通过加倍的奢靡和无度的享乐,来填补内心的空虚,来向世人证明,即便他胖得像座肉山,他依旧是那个说一不二的王爷。
“清水镇……”朱自成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算是回应了王安。他放下轿帘,硕大的身躯在特制的丝绸软垫上挪了挪,压得轿底的杠子又是一阵呻吟。
日头渐渐偏西,当这支庞大而缓慢的队伍终于抵达清水镇时,整个小镇已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按下了暂停键。
地方官带着一众乡绅,早早地跪在路边,头都不敢抬。百姓们则远远地躲在自家门后,只敢透过门缝,敬畏又好奇地偷看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皇家仪仗。
所谓的“行宫”,是拿本地最好的一个富商宅子临时改建的。可福王朱自成一下轿,只看了一眼,眉头就皱得更深了。
“这叫行宫?”他喘着粗气,声音里满是不屑,“床板跟石头一样硬,院子里的栀子花俗不可耐,熏得本王头疼。还有这空气,又湿又黏,让人怎么住?”
地方官吓得魂飞魄散,连连磕头请罪。朱自成却看都懒得看他一眼,直接对王安下令:“把床给我换了,用府里带来的天鹅绒垫子。院子里的花全给我拔了,一股子穷酸味儿。去,派人到几百里外的州府,给本王运冰来,立刻,马上!”
一时间,整个行宫鸡飞狗跳。为了伺候这位爷,整个清水镇的宁静被彻底打破。他洗个澡,要烧掉足足三十桶热水,浴桶是快马加鞭从州府运来的、两个拼在一起的特制大桶。
当地厨子精心准备的接风宴,山珍野味摆了满满一桌,他每样菜只用银筷子戳一下,尝一小口,便嫌弃地吐了出来。
“这笋太老,塞牙!这鱼太腥,没法入口!这鹿肉,柴得跟木头似的!你们就是拿这些东西来糊弄本王的?”
他的咆哮声在饭厅里回荡,几个厨子当场就被拖出去打了二十大板,哀嚎声传出老远。
在福王的世界里,一切都必须是顶级的,必须是顺着他的心意的。他用这种近乎病态的挑剔,来反复确认自己的权力边界,来驱散那如影随形的无聊。
与此同时,在距离这片喧嚣浊气几十里外的深山之中,是另一番截然不同的光景。
山林里,雾气还未完全散去,阳光像一根根金色的丝线,穿透层层叠叠的树叶,在长满青苔的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一个矫健的身影在林间悄无声息地穿行,她动作轻盈得像一只猫,脚步落在厚厚的落叶上,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她叫阿猎,本名李青禾。今年将将十八,是山里最好的猎户李满的独生女。常年的山林生活,让她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健康的蜜色,不像镇上姑娘那般白皙,却细腻而富有光泽。
她的眼睛格外清亮,像山涧里最干净的溪水,专注地盯着地面上那些常人难以察觉的痕迹——几片被踩倒的嫩草,一小撮新鲜的泥土。
她的身后,跟着一条通体乌黑的细犬,名叫“黑风”。黑风的鼻子紧贴着地面,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低鸣,显然是捕捉到了猎物的气味。
阿猎蹲下身,捻起一点泥土闻了闻,又抬头看了看风向,对不远处一个正在削木做套索的汉子低声说:“爹,是头梅花鹿,看蹄印还是个半大的,往溪水那边去了。”
那汉子抬起头,露出一张被风霜刻满痕迹的脸,他就是李满。他看着女儿,眼神里是藏不住的骄傲。他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用下巴指了指下游的方向。
“嗯,去下游堵它。”
父女俩的交流总是这样言简意赅,却充满了外人无法理解的默契。阿猎一点头,立刻换了个方向,带着黑风,如一道青色的影子,消失在密林深处。他们的世界,是安静的、专注的,充满了与自然博弈的原始生命力。
然而,这份宁静很快就被打破了。几天后,一队福王的亲兵为了给王爷“换换口味,尝尝真正的野味”,蛮横地闯入了这片属于山民们的传统猎场。
他们不懂山里的规矩,不懂什么叫“围猎”,什么叫“留种”,只是粗暴地在林子里设下了大量的铁制捕兽夹,那些闪着寒光的铁家伙像一张张贪婪的大嘴,不分青红皂白地等待着猎物。
李满在林子里发现这些捕兽夹时,脸色变得铁青。一个夹子旁边,还躺着一头小麂子,已经被夹断了腿,血流了一地,早就没了气息。更让他心疼的是,不远处,村里王二叔家的耕牛也误踩了夹子,正躺在地上痛苦地哀鸣,一条腿血肉模糊。
“作孽啊!”李满一拳砸在旁边的树上。他知道这些是什么人,是行宫里那位“王爷”的人。他只是个小小的猎户,别说去理论,连大声抱怨一句的胆子都没有。他只能默默地帮着乡亲把牛抬回去,看着被弄得一团糟的林子,脸上是敢怒不敢言的愁容。
晚上回到家,他把阿猎叫到跟前,神色前所未有地凝重:“青禾,你听着。最近山里不太平,来了惹不起的大人物。从明天起,你哪儿也别去,就在家待着。就算是去采蘑菇,也绝对不许靠近行宫那边,听见没有?”
阿猎看着父亲严肃的脸,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乖巧地点了点头。她不知道,一场巨大的风暴,正悄然向她这片小小的天地席卷而来。
行宫里,朱自成烦躁地在床上翻了个身,特制的床榻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嘎吱”声。夜深了,可他毫无睡意。不是因为床不舒服,也不是因为白天的饭菜不合口,而是一种如同潮水般涌来,几乎要将他淹没的、深入骨髓的无聊。
白日里的那些喧嚣和排场,就像一场浮华的戏。戏散了,剩下的只有巨大的空虚。他闭上眼,脑海里浮现的,竟是自己十几岁时的模样。那时候,他还不是现在这副样子,虽然也比别的兄弟胖些,但至少还能跑,能跳,能跟在父兄身后策马扬鞭。是什么时候开始,他的人生只剩下了“吃”和“睡”?
他猛地睁开眼,死死地盯着头顶那华丽的帐幔。他感觉自己就像被供在祭坛上的神猪,被金贵的饲料喂养得白白胖胖,所有人对他毕恭毕敬,却只是在等待他老死的那一天。
“活着……到底是个什么滋味?”他喃喃自语。
窗外的虫鸣声一阵阵传来,那是在他京城王府里听不到的、属于山野的声音。这声音非但没有让他安宁,反而让他更加烦躁。
他猛地坐起身,对着外间守夜的王安喊道:“王安!”
王安一个激灵,连滚带爬地跑了进来:“王爷,奴才在。”
朱自成看着窗外漆黑的夜,突然冒出一个念头,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听说这南境山里,有猴子用野果酿的酒,叫‘百果酿’,又叫‘猴儿酒’,喝一杯能解百愁。明天,你派人去,给本王弄来。本王要尝尝。”
这个看似随意的、天马行空的要求,对朱自成而言,不过是排解无聊的又一个新花样。他并不知道,正是这个荒唐的念头,将把他那沉闷浑浊的世界,与山林深处那股清冽的生命气息,无可避免地纠缠在一起。
02
福王朱自成的一天,是从辰时开始的。
天光刚透进窗纱,四五个年轻的侍女便会像猫一样悄无声息地滑进寝殿,她们的任务是唤醒这座沉睡的肉山。
这个过程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技巧。声音不能太大,会惊扰了王爷的清梦;也不能太小,否则根本传不进他被肥肉包裹的耳朵里。通常,她们会用浸了温水的软毛巾,轻轻擦拭他的脸颊和手背,再辅以最低柔的呼唤。
朱自成哼哼唧唧地醒来,接下来的更衣过程,更像是一场小型的工程。他无法自己弯腰,甚至抬高手臂都有些费力。四个仆人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托举他的胳膊,有的负责帮他套上里衣,有的跪在地上为他穿上巨大的锦裤,最后,再由两人合力,才能将那件绣着繁复花纹的王爷常服给他妥帖地穿上。
整个过程,他就像一尊任人摆布的木偶,脸上挂着没睡醒的厌烦。
早膳被流水般地端上来,足足摆满了一整张红木八仙桌。水晶肴肉、蟹粉小笼、燕窝粥、牛乳羹……每一样都是从州府大厨那里快马送来的精品,用银制的餐具和精美的瓷器盛着。
朱自成坐在特制的、比寻常椅子宽大一倍的太师椅上,由王安布菜。
他每样东西只尝一小口,便没了兴致,眉头一皱,筷子一放,剩下的满桌珍馐,便都成了下人们的赏赐。
上午,地方官会前来“请安问询”,汇报一些无关痛痒的政务。朱自成半闭着眼睛听着,那些阿谀奉承的话语像苍蝇一样在他耳边嗡嗡作响。他懒得去分辨真假,也懒得去思考,只是偶尔从鼻子里发出“嗯”的一声,表示自己还醒着。
下午的时光,通常是在行宫后花园里那个临时搭建的水榭里度过。几个从扬州搜罗来的歌女弹着琵琶,唱着软糯的小调。
朱自成斜倚在巨大的躺椅上,手里盘着两颗硕大的玉石核桃。他的眼睛看着那些身段妖娆的舞女,眼神却是空洞游离的。他知道她们的美,那种美是被精心调教出来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眼神,都像用尺子量过一样精准,也一样乏味。
他感觉自己的人生,就像这个被高墙围起来的行宫。外面看着富丽堂皇,内里却沉闷得让人窒息。他的喜怒无常,成了身边人唯一的刺激。
他会因为歌女唱错一个调子而让人掌嘴,也会因为一个侍女走路的声音稍大而将其赶出视线。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能给他带来短暂的快感,但快感过后,是更深的空虚。
有时候,当身边没有人的时候,他会艰难地走到花园的池塘边,看着水中自己那臃肿模糊的倒影。他会想起年少时,宫里的太傅曾夸他聪慧,过目不忘。
可那又如何?如今他所有的“聪慧”,都用在了琢磨哪家的点心更好吃,哪里的歌女更柔顺上。他恨这身肉,它像一个华丽又沉重的囚笼,将他的灵魂死死地锁在里面。
他拥有一切物质上的东西,却感觉自己比谁都贫穷。他渴望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一些能让他感觉自己真正“活着”的东西,但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也不知道去哪里寻找。
与行宫里的沉闷浊气截然不同,李青禾的一天,是在清脆的鸟鸣中开始的。
天还没亮透,她就已经翻身下床,熟练地束好头发,背上弓箭,带着“黑风”出了门。她的首要任务,是检查昨晚在林子里布下的几个陷阱。
山里的规矩,陷阱不能过夜,免得猎物在里面挣扎太久,也免得误伤了别的什么。
在一个不起眼的灌木丛下,她发现一个套索陷阱被挣脱了。地上有几滴血和一小撮火红色的毛。她蹲下身,仔细看了看,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没走多远,就在一棵树的树洞里,发现了一只正在自己舔舐伤口的小狐狸。它的后腿被绳套勒出了一道血痕,但并不严重。
阿猎没有动杀心。她知道,这么小的狐狸,皮毛不值钱,肉也不好吃。她从随身的布包里,拿出一些捣烂的草药,小心翼翼地靠近,用最低柔的声音安抚着那只受惊的小动物。小狐狸起初呲着牙,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呜咽,但似乎是感受到了阿猎身上没有恶意,慢慢地放松了警惕。阿猎飞快地给它敷上药,用撕下的布条简单包扎了一下,然后退开几步,看着它一瘸一拐地消失在丛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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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来说,山林不只是猎场,更是家园。她知道什么时候该取,什么时候该予。她知道哪种蘑菇色彩鲜艳却有剧毒,哪种野果酸涩难咽却能解渴。她甚至能通过风声,判断天气会不会变化。
中午,她和父亲李满的午饭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一块在火堆里烤得焦香的红薯,一人一碗加了点粗盐的野菜汤。没有精致的碗筷,只有粗粝的陶碗和木勺。父女俩坐在自家的小木屋前,吃得却很香。
“爹,前两天被那些官兵弄坏的套子,我都修好了。”阿猎一边啃着红薯,一边含糊不清地说。
李满“嗯”了一声,看着女儿被火光映红的脸庞,眼神里有骄傲,但更多的是藏不住的忧虑。福王驾临的消息,像一块大石头压在他心头。那些人的世界,和他所熟知的山林完全是两码事。他这辈子最宝贵的,就是这个女儿。
他放下碗,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青禾啊,你打猎的本事,比你爹年轻时候还强。可爹跟你说,这山外的世界,比林子里最凶的黑瞎子还要险恶。有时候,太出挑不是什么好事。”
他顿了顿,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从今天起,爹教你些‘藏拙’的本事。比如怎么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看着不起眼。见了外人,特别是那些穿官服的,要学着低头,学着装傻,别让人一眼就看出你的机灵劲儿来。记住了吗?”
阿猎虽然不太明白父亲为何如此紧张,但她能感受到那份沉甸甸的关爱。她点了点头,心里却觉得,只要自己不招惹那些人,他们自然也不会来招惹自己。她还太年轻,不懂得有些祸事,并非你躲就能躲得开的。
这天下午,一队寻“猴儿酒”的王府卫队在山里转悠了一整天,把几座山头都翻遍了,别说猴儿酒,连猴子的影子都没见着几个。领队的校尉回到行宫,被朱自成劈头盖脸一顿臭骂,骂得他差点当场尿了裤子。
“一群饭桶!连几只猴子都找不到!本王养着你们有什么用?”朱自成的咆哮声几乎要把屋顶掀翻。
校尉被逼得没了办法,心一横,想出了个主意。他对朱自成叩首道:“王爷息怒!这深山老林里,我们这些外地人确实跟瞎子一样。要找到那传说中的猴儿酒,非得请本地最有经验的老猎户做向导不可!只要有他们带路,保管能找到!”
朱自成听了,觉得有几分道理,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那就快去!找不到,你提头来见!”
校尉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退了出来。他立刻命令手下,去清水镇周边打听,谁是这方圆百里最厉害的猎户。
不出半天,所有的信息都指向了一个人——那个能独自搏杀野猪,能在最深的山里待上半个月安然无恙的老猎户,李满。
一张无形的大网,就这样悄然撒向了那个只想守着女儿安稳度日的老猎户。他所担心的,他所畏惧的,终究还是找上了门。
03
王府的征召令,像一道晴天霹雳,劈在了李满家那简陋的木屋顶上。
当那个趾高气昂的校尉带着几个亲兵,出现在家门口,宣布要征召李满做“寻酒向导”时,李满感觉自己的心跳都漏了一拍。
他低着头,双手紧紧地攥成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进掌心的肉里。他想拒绝,想说自己老了,腿脚不好了,可看着那些人腰间挎着的雪亮钢刀,和他们脸上那副“你敢说个不字试试”的表情,他知道,自己没得选。
“能为王爷效劳,是……是小民的福分。”他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声音干涩得像被砂纸磨过。
校尉满意地点了点头,扔下一句“明日一早,在镇口等着”,便扬长而去。
那天晚上,李满一夜没睡。他把阿猎的房门从外面用木闩别上,然后坐在院子里,就着月光,一遍又一遍地擦拭着他的猎刀。刀身很亮,映出他满是愁容的脸。他不能带着女儿一起走,行宫那些人都是豺狼,他不能让自己的小羊羔暴露在狼群面前。可把她一个人锁在家里,他又如何能放心?
第二天一早,他给阿...猎准备了足够吃三天的干粮和水,千叮万嘱,无论听到什么动静,都绝对不许开门,不许出这个院子。
阿猎看着父亲从未有过的凝重表情,心里也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她把头埋在父亲宽厚的胸膛里,轻声说:“爹,你早点回来。”
李满被迫成了向导。他心里憋着一股气,但脸上不敢表露分毫。他存了心要让这些养尊处优的贵人知难而退,于是专挑那些最难走、最绕远的路。哪里有荆棘,他就往哪里钻;哪里是陡坡,他就往哪里爬。
一天下来,他自己倒是没什么,可跟在后面的卫兵们一个个累得跟死狗一样,脚上磨的全是水泡,身上的衣服也被划得破破烂烂。
就这样折腾了两天,别说猴儿酒,连个像样的野果都没看着。卫兵们怨声载道,但又不敢对李满怎么样,只能把怨气都撒在山路和天气上。
消息传回行宫,朱自成越发烦躁。他觉得定是手下人偷懒耍滑,办事不力。在一个异常闷热的午后,他吃着冰镇的葡萄,听着外面蝉鸣,心里的那股邪火怎么也压不下去。他突然从躺椅上坐起来,一个念头冒了出来。
“备轿!本王要亲自进山看看!”
这个决定,在行宫里掀起了轩然大波。王安苦口婆心地劝:“王爷,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啊!那山里路滑难行,毒虫猛兽多,您万一有个什么闪失,奴才们万死莫辞啊!”
朱自成一瞪眼:“少废话!本王说去就去!再多说一句,先拖出去打二十板子!”
王安吓得立刻闭了嘴。于是,一场兴师动众的“御驾亲征”就这样仓促上路了。为了保证王爷的安全与舒适,不仅抬轿的轿夫增加到了四十人,前后还有上百名亲兵开路护卫,阵仗比他来清水镇时还要大。
可现实很快就给了这位养尊处优的王爷一记响亮的耳光。他的那顶巨型轿子,在平地上是威风八面,可一进了真正的山路,就成了一个笨拙可笑的累赘。
山路狭窄,很多地方轿子根本过不去,亲兵们只能挥刀砍树,硬生生开出一条路来。即便如此,轿身也晃得厉害,朱自成在里面感觉自己像个被摇晃的骰子,胃里翻江倒海。
没走多久,他便受不了了,坚持要下来自己“走走”。可他那三百斤的体重,每走一步都像在受刑。他穿着厚重的锦靴,一脚踩在湿滑的青苔上,差点摔个四脚朝天。
幸好身边的仆人眼疾手快,四五个人一起才将他扶稳。他就走了那么几十步,已经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脸上那层层的肥肉因为充血而变成了紫红色。
他的尊严和耐心,在这崎岖难行的山路上被一点点消磨殆尽。他开始破口大骂,骂山路,骂天气,骂所有伺候他的人。他感觉自己就像个天大的笑话。
就在他烦躁到极点,准备掉头回去的时候,他的视线不经意地扫过前方一片树林的缝隙。就在那一瞬间,他看到了一个画面,一个让他呼吸为之一滞的画面。
那是山谷下方的一条小溪边。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少女正蹲在溪水旁。阿猎因为担心父亲,终究还是没听话,偷偷从家里溜了出来,想远远地跟着看看情况。她走了半天,又热又渴,便到这溪边来洗把脸,歇歇脚。
她掬起一捧清冽的溪水,泼在自己脸上。晶莹的水珠顺着她光洁的额头,流过挺直的鼻梁,划过她线条优美的脖颈,最后消失在粗布的衣领里。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恰好洒在她身上,让她整个人都仿佛笼罩在一层柔和的光晕之中。洗完脸,她站起身,像一只小鹿一样警觉地四下望了望,然后轻盈地一跃,跳上旁边一块半人高的岩石,动作干净利落,充满了蓬勃的、未经雕琢的野性之美。
这一幕,对高处那个气喘吁吁、狼狈不堪的胖子,造成了怎样剧烈的冲击。
朱自成死死地盯着那个身影,忘记了呼吸。他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被肥肉包裹、连弯腰都困难的身体,再看看那个如同山中精魅般自由灵动的少女,一种混杂着极致的向往、深深的嫉妒和疯狂的占有欲的复杂情绪,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狠狠地烫在了他的心上。
他活了三十年,见过的美人车载斗量。他京城王府里的姬妾,个个都是从江南水乡精挑细选出来的,皮肤白得像瓷器,腰细得像柳条,说话莺声燕语,走起路来摇曳生姿。可她们的美,是温室里精心栽培出来的,是程式化的,是顺从的。
她们的美,是为了取悦他而存在的。
可眼前这个女孩不一样。她的美是粗粝的,是鲜活的,是充满力量的。她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这片山,这片林。她就像一株迎着风雨肆意生长的野蔷薇,带着刺,也带着最原始、最动人心魄的生命力。
他突然明白了自己真正缺少的是什么。不是更软的床,不是更美的歌姬,不是更珍贵的食物。他缺少的,就是这种“活着”的感觉,这种能自由跳跃、能肆意奔跑的生命活力。
他得不到这种活力,但他想占有能体现这种活力的人。
他没有声张,也没有让手下去惊扰那个女孩。他只是像一头发现了猎物的野兽,默默地、贪婪地用眼睛记住了那个身影,那个方向。
回去的路上,朱自成异常地安静。他坐回轿子里,一言不发。王安以为他累了,小心翼翼地伺候着。可他不知道,这位王爷的心里,已经掀起了滔天巨浪。
回到行宫,他第一次对那虚无缥缈的“猴儿酒”彻底失去了兴趣。他把李满叫到跟前,没有再逼问猴儿酒的事,反而状似随意地问起了山里的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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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满啊,”他慢悠悠地开口,眼睛却紧紧盯着李满的脸,“本王今天在山里,好像看到一个野丫头,跑得跟小鹿似的,看着挺机灵。是你们这山里的吗?”
李满的心“咯噔”一下,差点从胸腔里跳出来。他强作镇定,脸上挤出一个憨厚的笑容,深深地低下头:“回王爷,山里穷苦,野丫头多得很。成天在泥里水里打滚,长得都差不多,一个个黑黢黢、脏兮兮的,哪有什么机灵样,入不得王爷的贵眼。”
朱自成看着他那副谨小慎微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冷笑。他知道这老猎户在撒谎。但他不在乎。他已经种下了一颗执念的种子,这颗种子在他那片荒芜的心田里迅速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大树。
他挥了挥手,让李满退下。然后,他对王安下达了一个新的命令。
“传本王旨意,为了犒赏此次南巡途中有功之士,三日后,在本行宫设宴,邀请清水镇所有为南巡出过力的役夫、向导、山民、猎户。告诉地方官,要他们务必通知到每一个人,并且,必须携家眷出席。”
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带着不容抗拒的威严。他的目的只有一个,他要在那群人里,找到他今天看到的那只“小鹿”。他要亲眼再看一次,然后,把她带回自己的笼子里。
04
福王要设“犒赏宴”的消息,像一阵风,迅速吹遍了清水镇的每一个角落,也吹进了山坳里那些闭塞的村庄。
对于那些出过力、流过汗的普通百姓来说,这无疑是天大的荣耀。能被王爷请进那金碧辉煌的行宫,吃上一顿传说中的御宴,那可是祖坟上冒青烟,能拿来吹嘘一辈子的事。一时间,镇上议论纷纷,充满了兴奋和期待。
可这阵风吹到李满的耳朵里,却比三九天的寒流还要刺骨。
“携家眷出席……”
他反复咀嚼着这五个字,每个字都像一口烧红的铁锅,烙得他五脏六腑都疼。他比谁都清楚,这场所谓的“犒赏宴”,根本就不是为了犒赏他们这些屁民,那分明就是一场为他女儿李青禾精心布置的鸿门宴。那位王爷,已经盯上了他的青禾。
他感觉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他想跑。他想立刻就带着阿猎,背上干粮和猎弓,逃进最深、最人迹罕至的老林子里,躲起来,一辈子不出来。可他马上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知道,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一个小小的猎户,能跑到哪里去?就算他跑了,王爷一怒之下,整个李家村,甚至整个清水镇,都可能要跟着遭殃。
那天晚上,李满第一次对女儿发了火。
阿猎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她听说了要去王爷的行宫赴宴,心里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升起一丝少女的好奇。她从没见过那样的地方,也想亲眼看看,那个传说中胖得像座山的王爷,到底长什么样子。
“爹,我们真的要去王爷家吃饭吗?那里是不是什么东西都是金子做的?”她一边帮李满收拾着兽皮,一边兴奋地问。
李满“啪”的一声,把手里的猎刀拍在桌子上,发出巨大的声响。阿猎吓了一跳,从未见过父亲这副模样。
“吃!吃!你就知道吃!”李满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声音因为压抑着巨大的恐惧而变得嘶哑,“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那是狼窝!是虎穴!你以为是去领赏?你是去送命!”
阿猎被吼得愣住了,眼圈一红,委屈地说:“爹,你干嘛发这么大火……我……我又没做错什么。”
“你没错!你错就错在不该长这张脸!”李满几乎是咆哮着说出这句话,他指着阿猎清秀的脸庞,声音里带着一丝绝望,“你不知道那些人的眼睛有多毒,他们看人,就像狼看羊一样!你这身皮相,到了他们眼里,就不是人,是一块随时可以叼走享用的肉!”
阿猎彻底被父亲的恐惧和绝望震住了。她第一次隐约意识到,自己引以为傲的、不同于村里其他姑娘的清秀容貌,在某些时候,可能不是一件好事,而是一场能引来灭顶之灾的祸患。她不再说话,默默地低下头,眼泪一滴滴地落在身前的兽皮上。
激烈的争吵过后,是死一般的沉寂。
李满看着女儿瑟瑟发抖的肩膀,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他走过去,用他那粗糙的大手,笨拙地擦去女儿脸上的泪水,声音也软了下来,充满了疲惫和无力。
“青禾,爹不是想凶你。爹是怕……爹只有你这么一个亲人了。”
他从床底下那个最破旧的木箱子里,翻出了一件阿猎早已不穿的、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粗麻旧衣服,颜色灰扑扑的,又小又紧。
“把这个换上。”
然后,他又走到灶台边,用手从冰冷的锅底,抹了一大把黑漆漆的锅底灰。他捧着锅灰,走到阿猎面前,不由分说地就往她那干净清秀的脸上、脖子上和手上抹去。阿猎本能地想躲,却被李满死死按住。
“别动!”他的声音不容置疑,“给我弄脏点,越脏越好!”
很快,那张原本水灵灵的脸蛋,就变得像个刚从煤窑里爬出来的野孩子,只有一双眼睛,还透着原来的清亮。李满还不放心,又抓了把院子里的黄泥土,和上水,在她头发上胡乱地抹了几把,让她的头发变得一绺一绺的,像干枯的杂草。
做完这一切,他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完成了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他拉着阿猎的手,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叮嘱着:
“青禾,你听好了。到了宴会上,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给爹记住了:第一,全程弓着背,低着头,眼睛就盯着你自己的脚尖,不许抬头,不许看任何人,特别是坐在最上头的那位。第二,不许说话,不管谁问你,你就装哑巴,或者就死死地闭着嘴。第三,把自己当成一块木头,一块石头,让人看一眼就觉得晦气,再也不想看第二眼。你……你能做到吗?”
阿猎看着铜镜里那个完全陌生的、丑陋的自己,再看看父亲那双熬得通红、布满血丝的眼睛,她心中所有的好奇、委屈和不解,都化作了沉甸甸的恐惧。她重重地点了点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爹,我记住了。”
赴宴那天,父女俩随着其他被“犒赏”的山民,一起走向那座在他们眼中如同宫殿般的行宫。一路上,李满一言不发,只是用他那长满老茧的手,紧紧地攥着女儿的手腕。他的手心冰冷潮湿,全是冷汗。
在他的脑海里,过去的一幕幕像走马灯一样飞速闪过。他想起了妻子难产而死前,拉着他的手,气若游丝地说“一定……一定要照顾好我们的青禾”;想起了阿猎五岁那年,贪玩从树上摔下来摔断了腿,他背着她在崎岖的山路上跑了整整一天一夜,跑到镇上找郎中;想起了女儿第一次独立猎到一只野兔时,提着兔子耳朵,跑过来向他炫耀时那张神采飞扬的小脸……
这些温暖的回忆,此刻却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反复切割着他的心脏。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今天,即便他做了这么多准备,女儿还是没能躲过去,那他……他宁可拼了这条老命,玉石俱焚,也绝不让女儿受辱。这股决绝而悲壮的情绪,在他胸中酝酿、发酵,为即将到来的命运审判,注入了最后的、也是唯一的赌注。
行宫到了。
门口的亲兵像看一群牲口一样,用不耐烦的眼神打量着他们这些衣衫褴褛的山民,然后把他们领到了宴会大厅外面的一个院子角落里。这里也摆了几张简陋的桌子,显然,他们这些“有功之士”,是没有资格和那些官员们同处一室的。
即便如此,行宫里的奢华也足以让他们目瞪口呆。地上铺着光滑的青石板,雕梁画栋,灯火辉煌得如同白昼。空气中弥漫着他们从未闻过的、浓烈得有些呛人的香料味、酒肉味,还有一种无形的、高高在上的、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阿猎紧紧地缩在父亲身后,按照父亲的吩咐,把头埋得低低的,整个身子都在微微发抖。她不敢看,不敢听,不敢想,只感觉自己像一只不小心闯入猎人陷阱的小兽,四周全是冰冷的铁壁和死亡的气息,避无可避,退无可退。
05
夜幕降临,行宫之内,丝竹之声不绝于耳,歌舞升平,一派奢靡景象。
主厅之内,地方的官员和乡绅们毕恭毕敬地轮番向主位上的福王敬酒,嘴里说着各式各样花团锦簇的奉承话。朱自成高高地坐在那张为他量身定做的巨大宝座上,他肥胖的身躯几乎填满了整个椅子,看上去像一尊慵懒而威严的肉佛。
他已经喝了不少酒,白皙的脸上泛起一层不正常的红晕。酒精让他迟钝的神经变得有些兴奋,但他的眼睛,那双被肥肉挤压得只剩一条缝的眼睛,却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变得迷离,反而异常的锐利。他的目光越过眼前这些谄媚的嘴脸,像鹰隼一样,一遍又一遍地扫视着院子角落里那群畏畏缩缩的山民。
他很失望。
他看到的,都是一些被生活压弯了腰的、面黄肌瘦的身影。那些女人,不是苍老的妇人,就是还未长开的黄毛丫头,一个个低着头,不是因为恭敬,而是因为长久以来的贫穷和卑微所刻下的烙印。她们身上散发着一股土腥味和汗酸味,与这满院的芬芳格格不入。
没有他想找的那个人。没有那个在溪水边、在阳光下,如同精灵般鲜活灵动的身影。
难道是自己看花了眼?或者,那只是山里的一个过路人,根本不是这清水镇的?
朱自成的心里涌起一股无名火,一股被戏耍了的烦躁。他觉得这场宴会无聊透顶,正准备挥手让人把这些碍眼的穷鬼都打发走,就在这时,一个意外发生了。
一个给官员们添酒的年轻侍女,许是太过紧张,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趔趄,手中的酒壶没拿稳,“哐啷”一声摔在地上,温热的酒水溅得到处都是。更不巧的是,她整个人也朝着旁边一张桌子倒了过去。
那张桌子旁,坐的正是李满父女。
侍女惊慌失措之下,伸手想去扶桌子,却一把撞在了缩在父亲身后的阿猎身上。阿猎被这突如其来的力道一推,下意识地惊呼一声,猛地抬起了头。
就是这一下。
侍女的手蹭过了她的脸颊,那一层厚厚的、伪装用的锅底灰和黄泥,被结结实实地蹭掉了一大块,露出了下面原本的肌肤。那是一小片被反衬得如同上等羊脂玉般雪白细腻的皮肤,与周围的污黑形成了无比刺眼的对比。
更要命的,是她那双眼睛。在惊慌之下,她忘了父亲所有的叮嘱,那双清澈如山泉、灵动如小鹿的眼睛,就那样毫无防备地,直直地,望向了主厅的方向。
致命的对视。
尽管隔着几十步的距离,尽管光线并不算明亮,但朱自成还是在第一时间捕捉到了那道目光。
就是那双眼睛!
绝不会错!和他那天在山涧边看到的,一模一样!那份惊慌、那份纯净、那份未经世事污染的野性,就像一道闪电,瞬间击穿了他被酒精和肥肉麻痹的神经。
他心中的那团寻觅不得的邪火,“轰”地一下,被彻底点燃了。他不管那张脸此刻有多么肮脏,不管她身上穿着多么破烂的衣服,他认定了,她,就是他要找的那只“小鹿”,那个独一无二的“山中精魅”。
找到了。
一种巨大的、病态的满足感和占有欲瞬间席卷了他全身。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加速流动,心跳在擂鼓。
他肥硕的、戴着碧玉扳指的手指,缓缓地抬了起来。那根手指穿过灯火,越过人群,隔着遥远的距离,却无比精准地,指向了院子角落里那个刚刚被扶起来、正惊慌失措地试图再次把头埋下去的身影。
一瞬间,仿佛有人施了定身法。喧闹的丝竹声停了,官员们的说笑声消失了,整个宴会现场陷入了一种诡异的、令人窒息的寂静。所有人的目光,都顺着那根拥有无上权力的手指,聚焦到了那个肮脏瘦小的女孩身上。
然后,他们听到了福王那慵懒又带着一丝酒意的、却字字千钧的声音。
“那个丫头,看着还行。”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他顿了顿,似乎在欣赏众人惊愕的表情,然后继续说道:“赏她爹,百两黄金。人,带回府里,给本王养着。”
这句话,他说得如此云淡风轻,如此理所当然,就好像在菜市场指着一棵白菜说“这个我买了”一样。在他看来,用一百两黄金,去换这么个乡野丫头,简直是天大的恩赐,是这个丫头和她全家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死寂。彻彻底底地死寂。
阿猎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冻住了,她的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原地,动弹不得。她感觉自己像是被一条巨大的毒蛇盯上的青蛙,除了等待被吞噬,什么也做不了。
那些官员和乡绅的脸上,先是惊愕,随即转为一种心照不宣的、谄媚的笑容。他们觉得王爷就是王爷,眼光就是毒辣,能在这么一堆垃圾里,挑出个宝贝来。
而那些和李满一同前来的山民们,则是一个个面如死灰,眼神里充满了同情和更深的恐惧。他们知道,李家的这棵好苗子,完了。
就在这令人窒息的死寂之中,一个沉闷的声音打破了平静。
“噗通!”
李满,那个一直像山一样沉默的汉子,用尽全身的力气,重重地跪在了坚硬的青石板上。他的膝盖骨和石头碰撞,发出令人牙酸的响声。
他没有去看任何人,只是把额头死死地砸向地面,一下,又一下,每一次都用尽了全力,发出“咚咚”的闷响。
鲜血,很快就从他的额角渗了出来,顺着他满是褶皱的脸颊流淌下来。
他用一种近乎嘶吼的、带着哭腔的、颤抖到不成调的声音,喊出了那句他早已在心里演练了千百遍、此刻却依旧耗尽他所有勇气的话:
“王爷开恩!求王爷开恩啊!”
朱自成眯着眼睛,饶有兴致地看着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像是在看一出别开生面的戏。
“王爷!”李满抬起那张血肉模糊的脸,绝望地嘶喊,“小女……小女她命格硬,生来……生来就带煞啊……”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朱自成懒洋洋地打断了。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福王没有发怒,他肥胖的脸上,反而第一次露出了一个真正的、充满了浓厚兴趣的笑容。
“哦?带煞?”
他庞大的身躯微微前倾,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更像一座即将压下来的肉山。
他盯着地上那个卑微如蝼蚁的老猎户,一字一句地问道:“有意思。你继续说,她带的什么煞?说得好,说得让本王信了,本王不但不追究你,还有赏。可要是说不好,敢拿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来糊弄本王……”
他的声音陡然转冷,带着一股森然的寒意。
“……你知道后果。”
刹那间,全场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死死地钉在那个跪在血泊中、汗如雨下的老猎户身上。
他的女儿,他的家庭,甚至他自己的性命,全都悬于他接下来的回答之上。
整个行宫,安静得只剩下李满粗重而绝望的喘息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