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人死了债就没了,可现在法律不是这么说的,最近有个事儿闹得挺火,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头,死了之后留下66万贷款,最后让民政局还钱,这事儿背后,能看出咱们国家法律又严又有人情味。
这事儿的主角是宣老头,他没儿没女,拿房子抵押,从银行贷了66万,想舒舒服服过晚年,没想到一场病要了他的命,钱还没还完,银行这下不知道该找谁要钱了:老头没写遗嘱,也没有能继承他财产的人,这钱谁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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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要不着钱,就把这事儿告到法院,法院判得让人意外,让当地民政局当遗产管理人,管宣老头的债务,这判决看着不合理,其实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的是咱们国家《民法典》里的“遗产管理人制度”。
按照法律规定,要是人死了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都不要遗产,那他住的地方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就得当遗产管理人,所以法院这么指定是合法的,民政局要先把宣老头的财产都查清楚、算明白,然后按照财产实际值多少钱,最多就还银行这么多钱。
法律专家还说,民政局还钱也不是没个限度,要是宣老头抵押的房子卖了,钱不够还所有的债,又没有别的能拿来还钱的东西,民政局不用拿公共的钱去补这个窟窿。
这个事儿虽然特殊,但是清楚地说明了现在法律能把人死后的事儿都安排得明明白白,遗产管理人制度让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有规矩,既保护了借钱出去的人的利益,也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公平和对人的关怀。
备注:本报道仅基于现有公开信息整理,事件真相以官方调查结果为准。倡导网友勿轻信传言,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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