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遇害案的判决结果公布后,舆论场上的讨论并未随之平息。当余金生的死刑、沙玉姣的死缓尘埃落定,唯独小学同学杨恒的13年有期徒刑成了众矢之的,对于这件事,笔者认为只是个案,不具有普世意义,在此有一言不吐不快:
一些人为了流量,发表一些极端言论很不负责。杨恒这个欠着受害者 50 万元,为了逃避债务竟协助凶手诱骗、捆绑昔日同窗,最终只分得 500元好处费的始作俑者,让公众难以接受这样的量刑结果。更令人不适的是,一些自媒体借此案抛出的人生大忌论:声称罗大美之死,源于她“到了一定层次后未远离社会底层人”,还拿高俅发迹后与地痞划清界限举例,将罪恶的根源归咎于底层无底线,这般论调,比案件本身更令人脊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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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罪恶与底层百姓强行绑定,本质上是一种偷换概念的偏见。杨恒的卑劣,不在于他身处社会哪个阶层,而在于他为了 50万元债务就能泯灭人性,为了蝇头小利就敢沦为帮凶。放眼现实,因贪婪犯下罪孽的人,从未被“阶层”所限定:有人身居高位却贪赃枉法,有人家境优渥却谋财害命。若按自媒体的逻辑,难道要得出远离高位者、富人的结论?显然不能。这种将个体恶念归咎于群体属性的言论,不过是为罪恶找错了替罪羊,既模糊了案件的核心矛盾,也伤害了无数勤勤恳恳、坚守底线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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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将罗大美的炫富行为与慈善义举视为遇害的隐患。罗大美在自身经济条件不算优越时仍行慈善之事,本是人性中的闪光点;即便存在炫富行为,也绝非他人施暴的理由。受害者有罪论的变种在此处显露无遗,仿佛只要受害者有一丝不完美,凶手的罪恶就有了可被原谅的借口。这种逻辑,与受害者穿得少就活该被侵犯的谬论如出一辙,都是对罪恶的纵容,对正义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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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罗大美艺术照
某些自媒体拿高俅举例的人间清醒论,更是颠倒黑白。高俅与地痞划清界限,并非因为他清醒,而是因为他深谙趋炎附势的处世之道,本质上仍是个追名逐利、毫无底线的小人。拿这样的人物作正面典型,足见某些自媒体为了博眼球,早已抛弃了基本的价值观。
真正的人间清醒,从来不是对某个群体的刻意疏远,而是对人性恶念的警惕,对是非边界的坚守:警惕的是像杨恒这样背信弃义的小人,而非某个无辜的群体;坚守的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底线,而非以阶层论善恶的偏见。
罗大美之殇,应让我们看清的是个体恶念的可怕,是法律对罪恶量刑的争议,而非陷入阶层对立的误区。我们身边或许都曾遇到过类似杨恒的人,但他们的共同点从来不是身处底层,而是丧失底线。
与其宣扬远离某个群体,不如学会辨别人性中的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与其纠结于受害者的不完美,不如聚焦于如何让罪恶得到应有的惩罚,如何让正义不缺席。
别让偏见遮蔽了罪恶的本质,别让错误的论调误导了公众的认知。每一起悲剧的发生,都应成为我们反思人性、完善制度的契机,而非滋生偏见、制造对立的土壤。这才是对罗大美最好的告慰,也是对社会正义最基本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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