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网上流传“铜陵发生杀人事件”等信息。经核查,该信息为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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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查明:程某某(男,32岁)等人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将我市一广场发生的一起打架视频转发至微信群,并发表“某地门口杀人了”“情杀”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程某某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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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以博取流量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恶意炒作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
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传谣,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来源:安徽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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