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老王和妻子满心欢喜地购置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两年后,房子顺利交付,在办理房产证时,夫妻俩经过一番商量,决定把房子登记在年仅6岁的女儿小美名下。
1. 一场重病撕裂的家庭 2010年,老王突发脑梗导致二级伤残,左半身瘫痪。妻子在2013年提出离婚,带走女儿小美并分走另一套房产,唯独留下登记在女儿名下的"陪嫁房"给老王栖身。
2. 留学女儿的铁血算计 2023年,本科毕业的小美为筹措留学资金,竟要求父亲腾房变现。法庭上她坚称:"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全然不顾父亲术后13年无收入、无自理能力的现实。姑姑含泪揭露:"我两头跑照顾弟弟和老人,从没霸占过房子!"
3. 判决书里的中国温度 珠海法院的判决振聋发聩: ► 房产虽登记在女儿名下,实为老王血汗钱所购 ► 6岁儿童纯获利益行为不构成权利义务对等 ►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成为压倒性依据 最终驳回小美诉请,并强调"敬老孝亲是做人底线"。
4. 网友炸锅:比法理更重要的是人性 ► 支持派:"登记在子女名下是爱的托付,不是提款机!" ► 忧心派:"我家三套房都写孩子名,现在说话都没底气" ► 反思派:"妻子离婚女儿逼宫,病榻老父遭双重背刺"
深度锐评 这哪是房产纠纷?分明是场人性试炼!父母倾其所有时,怎会想到今日的"法律维权"?法院守护的不仅是病弱者的栖身之所,更是千年孝道的最后防线。
那些为留学费红了眼的子女该醒醒了!剑桥哈佛教不会你做人,但中国法官这堂课够响亮——房产证能过户,良心不能过户!
(案例启示) ► 房产赠予需谨慎:可设居住权条款 ► 大病保险不能少:避免人财两空 ► 家庭教育是关键:北大清华不如知恩图报
结语 当留学梦撞上孝道碑,珠海法官给出了满分答案。转发让更多人看到: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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