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可热闹了。
某大一新生李某,不知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得了什么注意力缺陷(自己说的),在《经济法》的课堂上,被胡霞老师提了个问题,结果一问三不知。
可能是觉得受了羞辱,转头就写了篇小作文,发到了什么平台和群里,对胡老师贴上了各种标签:“刻薄”“媚男”“拿身份压人”,还控诉被“连续批评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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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生李某是学法的,理应知道这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吧,但她显然没有,如果有,也就不会回答不出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了。
但这个胡老师可不是吃素的,法学博士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她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忍气吞声”这个词,反手就把这些证据截图保全,一股脑全甩进班级群,一句话:证据,拿不出证据咱法院见!
也是,人家通晓法律,连律师都不用请,条条款款全都了然于胸,网络可不是法外之地,这次你踢到了钢板,不给你点教训,不知道八王爷几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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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胡老师动真的,这下李某就慌了神,两天连发两封道歉信,承认夸大其词、言过其实,并解释为何会生出这些带侮辱性的词语……
但胡老师可不惯着这样的小仙女:“课堂上答不出题,课后沟通还跟我称'老子',我还得哄着你?这么横,现在道歉?晚了!”
这胡老师堪称铁娘子,说出来的话,真是句句在理,条条扎心。转身就找平台锁定发帖人,保全证据,程序做得滴水不漏,势必要给她一个深刻的教训,甚至还要将它作为一个教学案例,年年讲,月月讲,直接成为现成教材,载入法学史册!
不得不说,还是学法的厉害,其操作,不拖泥带水,堪称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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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某业内知名律师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乱给人贴标签行为,如拿不出证据,轻则道歉,重则吃官司,这学生的法算是白学了。
吃瓜群众看了都直摇头。这本来就是课堂上的糗事,硬是被这学生的无脑行为升级为网络擂台。结果这学法的学生碰上了懂法教法的老师,迅速道歉也不管用了,肯定有好戏看了:道歉是起码的,处分少不了,吃官司要看老师的容忍度……
说到底,匿名平台不是护身符,法学课堂更不是撒泼地——当法学生遇上较真的法学老师,这堂“社会实践课”的学费,怕是贵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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