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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药酒下肚,半小时后毒发,毒性植物曼陀罗可轻易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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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饮用了一口泡着曼陀罗种子的药酒后,北京一老人在半小时内出现了中毒症状,经120识别后送医才保住性命。

曼陀罗中毒事件在我国多地均有发生,且出现死亡病例。中药师介绍,曼陀罗全株有毒,其药性和毒性的界限很难把控,普通人自行使用极易过量中毒。

然而,记者发现曼陀罗的花、果、种子却在网上以中药材、农产品、花卉绿植等名义随意售卖,一些店家知晓其毒性,在商品页面亦只字不提。有律师表示,未获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相关业务,平台放任不管也可能构成刑事风险。


全株有毒的曼陀罗。资料图/IC photo

120深夜接呼救,北京老人误服“药酒”中毒

近日,北京急救中心东城急救中心站副主任医师路树春车组接诊抢救了1例中毒患者。

老人年近八旬,住在北京市东城区一个胡同里,夜里突然出现躁动不安、失语的症状,对家人问话没有应答。家人怀疑其得了脑血管病,拨通了120电话。

赶到现场时,急救人员见老人躺在床上,口唇发干、皮肤干燥,睁着眼睛表情惊恐,问他问题也不说话。

经检查,得到老人的一系列基础数据,如血压、心率、体温等正常,排除了低血糖,但老人呈现出的状态让路树春感觉怪怪的,其眼神游离不定,瞳孔直径散大至5-6mm(正常人瞳孔直径为2-4mm),测血压时能感到手臂肌张力高,有一种较劲的感觉,一旦不触碰,这种张力就消失了。

路树春觉得老人的症状有点像中毒,但家属反映,老人当天并没有吃什么奇怪的东西,只是家中有变故,老人精神状态不太好。

急救人员反复追问细节下,家人告知,当天晚上11点多,老人曾因入睡困难喝了酒。家里有两个酒坛子,一个放着葡萄酒,他喝完觉得“没劲儿”,就去接旁边的药酒,喝了一口觉得味道奇怪便停了,躺下后半小时左右,人开始变得不对劲。药酒是另一位家庭成员用曼陀罗种子浸泡的,但不曾有人用过,也没有特殊标识。

路树春介绍,每年全球各地都有曼陀罗中毒的报道,我国将其列为毒性中药管理品种。曼陀罗中毒以神经精神症状为主,患者及其家属无法提供曼陀罗暴露史时,临床上易误诊为卒中、脑膜脑炎、甲醇中毒等。

与家属沟通后,车组将患者转运至了具备专业中毒救治能力的医院。医院通过毒物血药浓度检测,明确了曼陀罗中毒的诊断,并将患者收住院进行系统治疗,近日老人已出院回家。

全国多地均有中毒事件,重者死亡

记者检索资料发现,曼陀罗中毒的案例在多地均有报告。

山东临邑疾控发表的文章显示,去年10月,临邑县一对七旬夫妻在路边采摘了曼陀罗花做成鸡蛋汤,食用后半小时内出现中毒症状。两人病情危重,出现头晕、昏迷、肢体抽动、大小便失禁等症状,一人病程持续6天,另一人接受转院治疗,病程长达23天。

2020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抢救了2家共7例食用曼陀罗种子导致急性中毒的病例。

云南省疾控中心、昆明医科大学等团队发表的相关文章中提到,2019年-2022年,云南省报告了21起曼陀罗中毒事件,中毒81例、死亡1例,主要发生在家庭中。中毒原因包括用曼陀罗种子泡酒、炖鸡,用曼陀罗叶炒菜、泡酒、煮水、煮鸡蛋等。其中,死亡病例为误食曼陀罗种子引起,大部分中毒是因将曼陀罗叶当作野菜或中药材。还有相关研究表明,农村地区常有因饮用曼陀罗泡制的药酒引发的中毒案例。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团队检索2018年-2023年相关数据库,对国内报道的275例曼陀罗中毒病例进行梳理后发现,多数患者中毒原因为误食,其中6人死亡,近七成患者中毒后3小时内出现症状,临床表现多样。

山东临邑疾控在上述文章中提到,建议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向群众宣传有毒植物的科普常识,普及有毒植物的毒性及形态学辨别常识,提高鉴别能力,防止因误食而引起中毒;群众不要服用成分不明的药酒,以避免误食曼陀罗泡酒而发生中毒,如需服用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各乡镇(街道)、社区要加强有毒植物花卉的种植知识宣传和管理,设立警示牌,禁止群众采摘,及时清理并安全处理居住和活动区域附近野生曼陀罗植株,以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曼陀罗全株有毒,但网购易得

“曼陀罗全株都有毒,无论花还是种子,最毒的在于种子。最早算是古代麻醉用药,但它的有效成分难控,临床上的用量也特别不好控制,因此现代用的麻醉剂是提取之后的,和它有区别。”北京中医医院药学部主管中药师时昕介绍。

据了解,曼陀罗主要成分为莨菪碱,其次为东莨菪碱及阿托品等生物碱,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阻断M﹣胆碱反应系统以及对抗和麻痹副交感神经的作用,即神经性中毒。临床表现主要为口咽发干、吞咽困难、声嘶、瞳孔散大、皮肤潮红、发烧以及幻觉、躁动、抽搐、意识障碍等精神症状,严重可出现昏睡、血压下降以致休克、昏迷和呼吸麻痹等危重征象。

时昕告诉记者,曼陀罗是被写入药典的药材,具有解痉镇痛的效果,一些民间方子会将曼陀罗煮水用以缓解疼痛症状。但曼陀罗不属于药食同源的药材,毒性和药性的界限较难把握,其毒性即便高温煎煮也难以去除,且中毒量因人而异,普通人自行使用容易超量中毒,不建议这么做。

“医院和药店一般也不会用曼陀罗种子,会选择毒性更缓和的曼陀罗花,也叫洋金花。医师在使用时,会对用量进行严格控制。”她说。

然而,这种有毒植物却能在网上轻易购买到。记者在淘宝、京东、小红书等平台上均搜到了出售曼陀罗花、果、种子等的店铺,价格在几元至几十元不等。有的店家将其标为野生中药材售卖,有的作为花卉盆栽出售,还有的将其归为山货、农产品。

记者询问其中一名商家,曼陀罗种子是否有毒,其回复“嗯”,追问如何使用时回复,“泡酒”,再问能否喝时才回答,“不能内服,遵医嘱”,而在该商品页面,对于曼陀罗的毒性、不能口服没有提及一字。在检索出的大量店铺中,只有一家在主页标明了“只限于外用”。


电商平台上有商家出售曼陀罗种子,未做有毒提示。电商平台截图

“买回来的时候本来觉得没什么,问商家可以直接吃吗,他说不能,我说那怎么吃,他说自行查资料。然后我去查了一下,说一颗果可以毒死两头牛,幸好我没吃,要吃了你们就看不见我了。”小红书上,一名网友发视频分享经历。有网友在下方评论:“那为什么他还卖,还不说清楚,万一出人命怎么办?”

律师: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商品应作明确警示

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检索曼陀罗,得到了洋金花的词条,显示其“辛,温;有毒”。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在中医药学中,“洋金花”是一种正式药材,指白花曼陀罗干燥花,属于27种毒性中药材的一种,有规定明令不允许私自售卖。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介绍,若经营者将曼陀罗以“中药材”名义销售,需符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该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药品生产与销售须经审批。毒性药品更需特殊管理。

而若曼陀罗被作为“农产品”出售,且未标注毒性警示,则违反《食品安全法》。该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曼陀罗本身不具备食品安全性,任何可食用的误导均属违法。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与服务,应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当前多数网店未标注“仅外用”或“有毒”等提示,构成欺诈与误导,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

此外,若经营者明知曼陀罗有毒却隐瞒事实,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情节严重时可能触犯《刑法》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韩骁认为,当前网络销售曼陀罗等毒性植物的监管存在盲区,须从平台责任、行政监督与公众教育等多方面加强治理。

网络平台作为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负有管理责任。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平台内商家销售违法商品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195条至第1197条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移除”义务与主动监测责任。若平台对曼陀罗等毒性植物销售视而不见或未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则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侵权情形,依法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因此,平台应主动筛查关键词、设置警示提示,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下架违规商品。

另一方面,行政监管部门需强化执法协作。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及网信部门应依据《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对以“中药材”“农产品”等名义销售毒性植物的行为开展专项整顿,明确销售资质与标识要求。同时,应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违规商家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

此外,针对老年群体等易受害人群,加强普法与风险提示至关重要。消费者应警惕“纯天然”“养生”等宣传,不盲目自制药材药酒;购买前核实商品信息,保留交易记录与聊天证据;遭遇侵权时,通过平台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维权。

记者/戴轩 陈琳

编辑/张磊

校对/王心

运营编辑/刘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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