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窗外的梧桐叶正打着旋飘落,恍惚间竟想起童年第一次读这篇小说时的场景——趴在书桌前,跟着菲利普夫妇的视角,把于勒叔叔当成了不学无术的反面教材,为他从“福音”沦为“牡蛎贩子”的结局暗自嘲讽,更不解为何这个把家败光的人,竟敢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家人面前。时隔二十余年,当生活的重担压得人喘不过气时,再读那些关于于勒的文字,却突然读懂了他藏在落魄背后的洒脱,那种挣脱世俗评价体系的勇气,竟是我们这些被“体面”绑架的成年人,再也抵达不了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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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勒,被标签遮蔽的复杂灵魂
莫泊桑从不用浓墨重彩刻画人物,却总能用寥寥数笔勾勒出灵魂的褶皱。于勒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始终是“缺席的主角”,他的形象大多通过家人的议论、信件的碎片和短暂的牡蛎摊相遇拼凑而成,却异常立体饱满。初读时只看到他的“劣迹”:年轻时是家里的“祸害”,“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在哈佛尔把家产挥霍一空,被家人打发到美洲“闯天下”。这些描述足以让年少的我给于勒贴上“败家子”“寄生虫”的标签,觉得他的潦倒纯属咎由自取。
但成年后再细品,才发现这些标签之下,藏着一个更真实的灵魂。于勒的“坏”,从来不是穷凶极恶的卑劣,而是年轻人的荒唐与冒进。在19世纪的法国,像菲利普夫妇那样固守着小资产阶级的拘谨与算计,才是社会的“常态”,而于勒敢于挣脱家庭的束缚,去美洲追逐未知的财富,本身就带着一种叛逆的勇气。更难得的是,他并非毫无良知,在美洲发迹后,主动写信给家人,承诺“以后我会把自己的全部财产寄回家里,补偿我过去的过错”,甚至计划回国与家人团聚,让哥哥一家“过上好日子”。这份悔过之心,比许多犯错后逃避责任的人可贵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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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财富梦碎,于勒沦为在船上卖牡蛎的水手时,他的形象更显高贵。莫泊桑这样描写他的出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眼光始终不离开他手里干的活儿”“他的衣服又脏又破,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但即便如此,他依然保持着职业的体面——“他用一把小刀撬着牡蛎,刀尖对着自己,灵巧地撬开壳,然后递给顾客”。面对突然出现的家人,他没有攀附,没有辩解,只是“突然不安起来,眼神躲闪”,默默收起牡蛎,“迅速地转过身去,努力地想要躲开我们”。这种落魄后的自尊,远比菲利普夫妇的趋炎附势更值得尊重。于勒的一生,是从荒唐到觉醒,从追逐物质到坚守尊严的一生,他从未被世俗的成功标准绑架,活得真实而通透。
童年视角,被世俗滤镜扭曲的认知
童年读《我的叔叔于勒》,完全是被菲利普夫妇的情绪牵着走,用最单纯的“好坏”标准评判于勒。那时的我,和小说中的“我”一样,是家庭价值观的“传声筒”,父母的态度就是我的认知基准。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态度,始终围绕着“金钱”摇摆:当得知于勒在美洲发迹时,父亲逢人就炫耀那封“福音书”般的信件,母亲则整天盘算着“等于勒回来,我们的生活就会好起来”,甚至计划让二姐嫁给有体面职业的人,好让于勒叔叔“脸上有光”;可当在船上认出卖牡蛎的于勒时,父亲“脸色煞白,眼神慌乱”,母亲则尖声咒骂“这个贼!这个流氓!”,连靠近都觉得是“耻辱”。
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我对於勒的印象自然充满了嘲讽与不解。我嘲讽他“烂泥扶不上墙”,放着好好的家不珍惜,把家产挥霍一空,好不容易在美洲混出点样子,又落得卖牡蛎的下场;我不解他为何没有“知耻之心”,明明知道自己让家人蒙羞,还敢出现在哈佛尔的船上,甚至敢和家人“狭路相逢”;我更不能理解,他为何不努力赚钱“洗刷耻辱”,反而安于卖牡蛎的底层生活,活得“毫无追求”。那时的我,把“成功”等同于“有钱有地位”,把“体面”等同于“让家人脸上有光”,觉得于勒的一生都是失败的,他的“潦倒”是对他年轻时“荒唐”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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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来,童年的认知之所以狭隘,是因为从未跳出家庭的“利益视角”去审视于勒。我只看到他给家人带来的“麻烦”,却没看到他为自己的过错付出的代价——漂泊美洲数十年,从富商沦为水手,尝尽人间冷暖;我只听到父母对于勒的咒骂,却没听到他沉默背后的心声——或许他早已知道家人的态度,只是想默默守护在故乡附近,哪怕只能远远看着;我只羡慕那些“有钱有地位”的角色,却没意识到,于勒那种“不怕失败、不惧落魄”的心态,才是最珍贵的品质。童年的嘲讽,本质上是对世俗成功观的盲目认同;童年的不解,本质上是对“人性复杂”的认知空白。
成年回望,读懂洒脱背后的生命重量
真正读懂于勒,是在经历了职场的碾压、生活的琐碎之后。当我为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在酒桌上强颜欢笑;当我为了给孩子攒奶粉钱,不敢轻易辞职;当我为了“家人的体面”,把自己活成别人期待的样子时,突然就懂了于勒的“洒脱”,那不是“破罐子破摔”的堕落,而是“挣脱束缚”的清醒。
成年后才明白,于勒的“荒唐”,是对“按部就班”的反抗。在那个“父权至上”“阶级固化”的年代,菲利普夫妇一生都在小资产阶级的“舒适区”里打转,守着小小的杂货店,算计着每一分钱,从未敢越雷池一步。而于勒不同,他敢于放弃“安稳”,去美洲追逐“暴富”的梦想,哪怕最终失败,也至少体验过不一样的人生。这种“敢闯敢试”的勇气,是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没有的——我们害怕失败,害怕别人的议论,害怕“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所以宁愿在“温水”里慢慢沉沦,也不敢跳出“舒适区”。于勒虽然失败了,但他至少为自己的梦想“拼过一次”,这种“输得起”的心态,本身就是一种成功。
成年后更懂,于勒的“落魄”,是对“尊严”的坚守。当他沦为卖牡蛎的水手时,没有去找菲利普夫妇寻求帮助,没有用“亲情”绑架家人,而是选择独自承担生活的苦难。他知道家人需要的是“有钱的于勒”,而不是“落魄的于勒”,所以他主动回避,不愿给家人“添麻烦”。这种“穷且有骨”的尊严,比菲利普夫妇的“富而无德”高尚得多。现实中的我们,多少人为了“利益”放弃了尊严?为了升职加薪,对领导阿谀奉承;为了借钱周转,对亲戚卑躬屈膝;为了“面子”,打肿脸充胖子。我们总以为“有钱才有尊严”,却忘了真正的尊严,是无论身处何种境遇,都不卑不亢的底气——于勒恰恰拥有这种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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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我羡慕的,是于勒“不被他人评价绑架”的通透。他从“家人的希望”沦为“家人的耻辱”,从“富商”沦为“水手”,人生的落差不可谓不大,但他始终没有活在别人的眼光里。他不因为家人的咒骂而自暴自弃,不因为生活的潦倒而怨天尤人,只是默默地卖着牡蛎,过着自己的日子。这种“宠辱不惊”的心态,是我们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永远学不会的。我们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太想活成“完美的样子”,所以总是在焦虑中挣扎——怕同事说自己“能力差”,怕朋友说自己“没本事”,怕家人说自己“不争气”。我们把别人的评价当成“人生的标尺”,却忘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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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页,窗外的梧桐叶已落满一地。童年的嘲讽早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对於勒的敬佩与羡慕。他不是“败家子”,不是“失败者”,而是一个活得真实、坚守尊严、挣脱束缚的“清醒者”。这个世界总在用“金钱”“地位”定义成功,总在用“别人的眼光”衡量价值,但于勒告诉我们:人生最宝贵的,不是腰缠万贯的体面,而是敢于做自己的勇气;不是众口称赞的完美,而是无愧于心的通透。或许,这就是莫泊桑隐藏在小说背后的深意——真正的“成功”,从来不是活成别人期待的样子,而是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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