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名知法、守法、懂法的合格小学生。10月29日上午,虞城县木兰实验小学特邀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主任乔羽、检察官高辉两位同志,走进学校校园,作“法治护航成长”主题法治报告。全校师生通过“现场+班内广播同步播报”的形式参与活动。该校校长刘纪全参加活动,副校长郭凯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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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会上,检察官乔羽同志结合多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违法犯罪风险,明确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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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高发的电信诈骗,她直击骗子瞄准未成年人的两大核心套路并列举事例:一是以“免费游戏皮肤”“限量装备”为诱饵,先让学生扫码领取,再弹出“账号冻结”提示,随即冒充官方客服或警察恐吓“涉嫌违法”,诱导其偷拿家长手机转账“解冻”,曾有家庭因此被骗40余万元;二是瞄准追星群体,冒充“明星工作室工作人员”“艺人律师”,以“粉丝应援集资”“帮忙获取见面会门票”为由,骗走学生积攒的2万元零花钱。她反复强调,不明二维码绝对不扫、支付验证码绝不透露,一旦遇到有人索要钱财或恐吓,必须第一时间告诉家长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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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容易被忽视的“无意识犯罪”,检察官直指性教育缺失的危害。她提到一起真实案例:一名15岁少年因青春期懵懂,在与同学相处时强迫对方发生亲密接触,最初以为只是“玩闹”,最终却因行为触犯法律面临处罚。她明确界定:无论出于好奇还是玩笑,只要未经允许触碰他人隐私部位、强迫他人进行亲密接触,都可能构成违法犯罪,每个孩子都要清晰知晓身体界限和行为底线,尊重自己与他人的身体权。
围绕校园欺凌,检察官结合最新法律规定强调:14至16周岁的学生若多次实施殴打、辱骂、勒索财物等欺凌行为,或造成受害者身体受伤、精神抑郁等恶劣后果,将面临行政拘留和处罚,不再是“年龄小就没事”。她还向学生们普及“三不原则”:不做沉默的受害者,遭遇欺凌要勇敢说“不”并及时向老师求助;不做施暴者,一时冲动的欺凌行为会留下法律污点;不做冷漠的旁观者,看到同学被欺凌时,可悄悄记下证据并报告老师,共同抵制校园暴力。
最后,检察官用通俗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条款,补充分析了盗窃、损坏他人财物等常见行为的法律后果,明确告诉学生:“校园不是法外之地,每个行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知法懂法才能更好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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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报告会将法律知识与现实案例紧密结合,让法治意识深植学生心中。
校长刘纪全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法治教育,携手社会和家庭,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刘克杰)
来源 虞城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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