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凉的日子里,没有什么比这一碗裹着浓汁的家常味,更能熨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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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路上的面馆,一到饭点,店里总坐得满满当当,不少人进门第一句就是:“来份红烧肉炖豆角,加碗米饭!”
做这道菜,讲究一个 “慢” 字。五花肉得选三层肥瘦相间的 “五花三层”,太瘦的炖出来柴,太肥的又腻,只有这种肥瘦比例刚好的,炖熟了才会入口即化。豆角更不含糊,只选新鲜豆角,豆荚饱满得能看见里面的豆仁,掐一下还会冒清甜的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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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五花肉切成两指宽的方块,冷水下锅,加姜片和料酒焯去血沫,捞出来控干时,肉块还冒着热气。接着起锅烧油,丢几颗冰糖进去,小火慢慢熬,等冰糖化成深琥珀色,气泡从大转小,就把肉块倒进去翻炒。这一步最见功夫,火大了糖会糊,火小了挂不上色,杨叔握着锅铲的手稳得很,翻搅之间,每块肉都裹上了亮堂堂的糖色,像镀了层红玛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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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好的肉块倒进砂锅,再放几片香叶、一颗八角、几段葱段,倒上大半瓶黄酒和两勺老抽,不加一滴水,就靠酒和肉本身的汤汁慢炖。砂锅坐在炉灶上,火苗舔着锅底,咕嘟咕嘟的声音从清晨响到午市。等到肉香飘出半条街,连路过的行人都忍不住探头往里看时,把择好的油豆角整根丢进砂锅。豆角不用切,整根炖才够味,盖上盖子再焖二十分钟,让豆角吸满肉汁,肉又染上豆角的清香,两种味道缠缠绵绵,才算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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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端上桌,砂锅里还冒着细碎的泡泡,热气裹着肉香、酱香和豆角的清甜往鼻子里钻。先夹一块红烧肉,筷子轻轻一戳就能穿透,入口先是焦糖的微甜,接着是肉的醇厚,肥的部分早就炖得化在嘴里,一点不腻,瘦的部分也吸足了汤汁,嚼着满是香味。再尝一口豆角,外皮已经炖得软乎乎的,咬开里面的豆仁粉糯,每一口都裹着肉汁,比肉还下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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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绝的是那锅汤汁,琥珀色的浓稠汤汁,浇在白米饭上,拌匀了吃,每一粒米都裹着酱香,一口饭一口肉一口豆角,吃得人鼻尖冒汗,连胃里都暖融融的。常来的张阿姨总说:“我家老头子牙不好,就爱吃杨叔这道菜,说比我炖的还香,每天都要我来打包一份回去。” 还有加班到深夜的小伙子,每次来都要加双份米饭:“累了一天,吃这一碗,感觉浑身的劲都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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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夜的风越来越凉,吃完一碗红烧肉炖豆角,走出面馆时,浑身都是暖的。巷口的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回头看,围裙奶奶面馆的窗户里还亮着暖黄的光,锅里的肉香还在飘。原来最好吃的味道,从不是什么山珍海味,而是像这样用真心选食材、用慢火炖出来的家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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