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有关要求,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以高质量环境助推子长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燃杂燃非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大气污染治理区范围为东至子长东高速路入口,西至郭家坪大桥三岔路口,北至上冯家庄,西南至枣林子长油矿,南至黑山寺隧道,东南以环城东路南为界。
二、严禁治理区内燃烧非指定煤种和竹胶板、废旧塑料、垃圾等燃杂燃非行为。
三、倡导使用环保型煤和宁夏灵武煤。质量应分别符合GB 34170-2017民用型煤(型煤1号)、GB 34169-2017民用散煤(无烟1号)标准要求;凡使用合格环保煤种的每户补贴500元。
四、禁止设置各类非环保散煤销售网(站)点。
五、子长市冬季居民燃煤及燃杂燃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李家沟村克头店、陈家洼白家窑子收费站、郭家坪大桥三岔口、秦家塌桥头、上冯家庄村委会设置5个煤炭检查站点,并对进出整治范围的运输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查处。
六、鼓励整治范围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适宜的清洁能源或者环保煤种。
七、各镇(街道)按要求做好整治范围内燃杂燃非工作的宣传引导和查处工作。
八、对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各类燃杂燃非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
子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0911-3362800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0911-7568087
子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11-7117315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子长市冬季居民燃煤及燃杂燃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借章)2025年10月31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