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有学者发文称,应追究泄露郑智化登机视频者责任,否则隐私权将形同虚设。
该学者认为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机场、港口、车站等公共场所的视频图像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擅自截取、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而郑智化在深圳机场登机,视频的泄露,显然超出了这一合法界限。视频的公开不仅损坏了侵犯了个人隐私权,也破坏了公共视频系统应有的安全与保密属性。
其称,依法追责,正是对法治原则的尊重和对公共管理秩序的维护,如果这种行为被默认或纵容,不仅公众人物的隐私将难以保障,普通公民在公共空间的隐私安全也将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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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该学者原文截图
对于这位学者的这个主张,网友们也是纷纷热议。
有网友说,如果没拿出视频还原真相,机场是不是要担一辈子“没人性。冷眼旁观,连滚带爬”的责骂?
还有网友认为,监控的意义就是还原事实真相,而且郑作为公众人物赚的公众的钱,更有配合以弄清楚事实真相的义务了。
更有网友指出,公开视频是为了让社会监督机场服务,不是让某些人跳出来制造口舌麻烦的。
正所谓凡事都有因果关系,是郑智化先吐槽机场没人性,自己连滚带爬的,所以才有了机场的致歉,发布了视频,证实了需改进之处,目的不是曝隐私,而是找差距。如果郑先生选择私下提意见或建议,那就肯定没有后面的视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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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媒体报道图片
而且只有录像是最直接的证据,在当事人首先提出投诉,并在网络上传播,且表达并不准确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播出录像并无不妥,录像内容更多的是反映事实,并不存在对残疾人实质性的侵害,本身也不存在恶意。只站在一方立场思考问题,只能火上浇油,并不利于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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