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遂良说:“史官记录君主言行,就是要如实记载善恶,这样才能约束君主不敢为非作歹。从未听说君主可以自行查阅的。”
中国历史上,史官为坚持史实真相而献身的例子最典型的有两个:一个发生于春秋时期的齐国,一个发生于南北朝时代的北魏。
先说第一个:
齐庄公与崔杼的妻子棠姜私通,且多次公开羞辱崔杼,忍无可忍之下崔杼派手下在自家府邸设伏,趁齐庄公前来与棠姜私会时将其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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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杼是谁呢?齐国的正卿,即丞相。齐庄公死后,崔杼要史官记之以“庄公因病去世”,太史坚决不从,于是崔杼大开杀戒。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是这么记载的: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太史(即齐国史官)在史书上写下“崔杼弑其君”,崔杼于是杀了这个史官。太史的二弟、三弟继任成为史官,继续在史书上记载“崔杼弑其君”,崔杼又把他们杀了。太史的四弟又继任史官,还是坚持如上记载,崔杼无奈,只好放了他。
这期间,一个叫南史氏的史官听说太史们因坚持实录而先后被杀,便拿起竹简前往齐王宫殿,准备继续如实记述,听说太史的四弟已如实记载,方才回去。
就因为坚持这五个字,三个史官相继丢掉性命,真是惊天地、泣鬼神!
这个故事的小插曲也很感人,就是那个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因担心真相被淹没,这位史官勇敢地逆风前行,显然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这个故事曾经数次震撼我的内心,每一次读到都意气难平。
再说第二个:
碰巧,这个因秉笔直书而被夷灭三族的人,也姓崔,且同样是位极人臣的当朝丞相。只不过,这个崔氏不是杀人者,而是被杀者。
北魏太延五年(439年),太武帝拓跋焘命崔浩主持编撰当朝国史——《国记》,并特别叮嘱“务从实录”。但是,当崔浩们如实记载了北魏皇室早期见不得光的隐秘之事,一下子惹得太武帝龙颜大怒,以“暴扬国恶”为罪名将崔浩处以极刑,其家族、姻亲家族(范阳卢氏、太原郭氏等)以及参与编史的官员们,亦遭灭门,史称“国史之狱”。
许多人都知道,北魏虽为鲜卑族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却积极推行汉化政策,属于较开明的少数民族政权。许多人不知道的是,北魏汉化背后的推手正是以崔浩为领袖的汉族精英。就是这样一位有功于朝廷、有恩于皇上的人物,终因说了实话而为当朝所不容。
其实,太武帝也曾对崔浩恩宠有加,比如他曾经对崔浩这样说:“卿事朕祖考,著忠三世,故朕引卿以自近。卿宜尽忠规谏,勿有所隐。朕虽或时忿恚,不从卿言,然终久深思卿言也。”
但是,崔浩还是惨死在最信任他的皇帝手下,可能他真地相信了那句话——“务从实录”。
正是因为这次“国史之狱”,《国记》原稿被焚毁殆尽,后世对《国记》的了解,仅能从《魏书》《北史》等后世史书中的零星记载中间接推断了。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资治通鉴》记载的一个故事:贞观十六年四月,李世民询问负责记录起居注的谏议大夫褚遂良:“爱卿负责记录起居注,朕可以看看吗?”褚遂良当即回绝他:“史官记录君主言行,就是要如实记载善恶,这样才能约束君主不敢为非作歹。从未听说君主可以自行查阅的。”
李世民心有不甘,追问道:“如果朕有过失,爱卿也会如实记录吗?”褚遂良坚定地回答:“这是臣的职责所在,不敢不记。”
当时在场的黄门侍郎刘洎也帮腔道:“即便褚遂良不记,天下人也会记住。”李世民无言以对。
看,这就是中国历史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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