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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火灾,发生在居民楼一楼里,有不少电瓶车停在里面,烧得挺猛,然后住在三楼的一家四口开门向下跑,结果3人死亡,1人重伤住在ICU里面抢救。
这个火灾,是10月12日晚上发生的,30号媒体才发出来报道,因为一个当事人的妹妹向媒体记者求助。
《极目新闻》的采访是这么说的:
贾盈盈说,她姐姐贾静静和姐夫周乐平,有个一岁半的儿子,一家三口租住在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静湖花园南区6栋3楼,53岁的母亲贾玉兰从河北老家上门帮忙带孩子。
12日晚8时许,他们所在居民楼一楼楼道里的多辆电动车起火,一家四口慌忙往楼下跑,当救援人员从火海里抱出4人时,妈妈、姐夫和外甥早已没了生命体征,只有姐姐还有微弱的呼吸,被救护车送往天津市第四医院,在ICU急救。
贾静静10月13日的病危通知书和诊断证书显示,她全身多处二度、三度烧伤,呼吸道烧伤,烧伤休克。体表80%-89%烧伤,虽经医护人员积极救治,目前患者病情危重,有可能进一步恶化,随时会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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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水滴筹上发布的图片,因为伤得太严重,治疗费用很高,要筹一些钱。
在有关新闻和视频后面,有些网友的留言:
@调皮的娇姐姐: 现在还有很多人图自己方便,不自觉,把电动车放楼道。
@我得不到反馈: 不是意外,是一个13岁小孩纵火,离异家庭还没钱赔,未满十四岁也追究不了刑事责任。
@照顾好自己: 住户不放电动车怎么人为?电动车主人,放火人都有责任
@大力: 可怕,可怜,一个美好的家庭就这么破碎了
@神神叨叨: 说不能把电动车放里面,非不听,就是犟,每次都觉得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阿贵: 电瓶车的确給人们带来方便,可没安全意识也会给人们带来危害,是谁允许把电车放进楼道的叫他赔偿
@人生过客: 曾在天津武清的朋友了解到是楼道里有很多电动车点燃了以后,他们想从屋子里冲出来,其实火没有烧到屋子里面,带着孩子可能是因为息倒在了过道里真的是太惨了
@萍~~~: 武清静湖的,那个小孩的爸爸和我对象是同事,那一栋楼其他家都没开门,就被烧死那家开门了,火太大门关不上了
@大王: 我朋友的姐姐,现在还在icu,就是想办法筹钱吧,治疗费几百万,普通家庭去哪找,只要还活着家里人就得想办法,唉
靠山屯的话:
据媒体说,火灾调查目前还在进行中,不管是小孩子玩火(纵火),还是电瓶车自己烧起来了,在楼梯间里面放电瓶车的人都摊上事了,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的,楼梯间里是不能放电瓶车的(什么东西都不让放)。
现在楼梯间里放了几辆电瓶车,烧起来了,烧死了人,烧伤了人,那么从民法角度来说,这些放电瓶车的人至少要赔钱,这个钱数还不是个小的数目,火灾烧伤非常难治,需要的花费也是巨大的。
当然物业也可能有赔偿责任,因为楼梯间是公共区域,物业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义务)。引起火灾的人,即使是孩子不能判刑,但赔偿是少不了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楼梯间起火,不是家里起火,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在家里不开门,不跑,把门关好防烟,那样就不会有伤亡。这个知识点,所有人都要再好好学习一下,这关系到全家人的生命安全呀,一辈子的大事。
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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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既往不恋,当下不杂,
未来不迎,纵情向前。
屯主微信号:ifir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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