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榜样㉖】安徽日报 | 拒绝“差不多就行”

0
分享至


编者按


根据安徽省委宣传部的安排,应安徽省检察院邀请,近日,省级新闻媒体对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综合指导组组长、一级检察官助理张传广的典型事迹进行了集中采访。现将已经刊发的报道予以转推。

安徽日报


2025年10月30日《安徽日报》7版“榜样”栏目

原标题

拒绝“差不多就行”

——记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综合指导组组长、一级检察官助理张传广

本报记者 方舢


【人物名片】

张传广,中共党员,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综合指导组组长、一级检察官助理。先后被荣记个人三等功4次,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等。

【人物寄语】

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让每次监督都对得起群众期待。微光虽弱,汇聚成炬,我愿做那束光。

张传广在哪?循着工作人员指引,记者来到省检察院7楼的一间办公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环绕办公桌垒起的一沓沓案件资料。

“资料山”里,张传广探出脑袋,扶了扶眼镜,嘿嘿一笑。可一说起案子,立马一丝不苟,自称不善言辞的他,开始变得滔滔不绝。

不久前,安徽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在全国率先立法。殊不知,其中事关检察机关的第七条,就是张传广字句斟酌起草。

“在第六检察部综合指导组的岗位上,我最怕听到的五个字,就是‘差不多就行’。”张传广说,该部主要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事关民生民利,最忌“差不多”的“夹生案”。

安徽全国首发聚焦虚假诉讼治理的“三号检察建议”背后,就有一段张传广与“差不多就行”较劲的故事。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不仅侵害真实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2019年,办理郑某某等9人虚假诉讼案时,预感“风头不对”的涉案人申请撤回起诉,法院初次裁定仅准许撤诉,未予惩戒。

“虚假诉讼屡禁难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较低。”张传广回忆,然而当时,能否对这类裁定进行监督?如何监督?没有先例可循。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面对难题,张传广没有选择得过且过,他查阅大量资料,反复研究法律和司法解释,形成7万多字的审结报告,从多个角度阐述监督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2020年,省高院再审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至此,一起充斥着谎言与欺骗、伪证与失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出原形,“打假官司”者最终分别受到刑事或民事责任追究。


省检察院办理的范某某等10人虚假诉讼跟进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跟进监督典型案例”。

但张传广还不满足于此。在他看来,“办虚假诉讼案,就像拆毛衣,发现线头就得顺着拆,说不定后面还藏着一大串。”

于是,他和同事对2017年至2019年间全省1000多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分析,牵头制发“三号检察建议”,推动全省层面建立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治理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全国首例由省级检察院制发的虚假诉讼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最高检出台包含虚假诉讼防范和惩治制度等方面的“五号检察建议”提供实践参考。

“他总是迎着问题上,从来不绕着问题走。”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的印象里,张传广身上有股力求把每件小事都做到极致的钻劲。

面对虚假仲裁,他起草全国首份“仲裁监督检察建议”;面对劳动者的维权困境,他创新“检察+工会”协作机制——

一条条从无到有闯出来的新路子,不断刷新民事检察工作的新品牌,逐渐从“安徽经验”走向了“全国实践”。

用“五加二”“白加黑”的常态“磨案子”,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近十年检察生涯,十年如一日。

“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让每次监督都对得起群众期待。微光虽弱,汇聚成炬,我愿做那束光。”张传广说。

第9432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吴贻伙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安徽日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incentive-icons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宣传检察职能、推动检务公开。
12924文章数 3929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