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我辞掉铁饭碗摆摊,老婆骂我没出息,跟大款去了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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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聚光灯照在我的脸上,有些晃眼。

台下黑压压一片,都是人头。

二十年了,我陈家栋,又回来了。

麦克风有些凉,像二十年前那个冬天的风。

我正要开口,却觉得喉咙发干。

一个穿着制服的女人,低着头,端着水壶走上来。

她给我倒水,手抖得厉害。

滚烫的水溅了出来,在红色的桌布上洇开一团深色。

她惊恐地抬头,我看见了她的脸。

像被雷劈了一样,我浑身的血都凉了。

是她。

她转身就想逃,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野猫。

我对着麦克风,说了一句话。

整个会场,死一般地寂静。



01

一九九二年的天,跟往年不大一样。

天还是那片天,云还是那几朵云。

可吹过来的风里,有股子烧荒的味道,呛人,也让人心里头发痒。

我们县城,在地图上要用放大镜找。

土头土脸的,没啥生气。

我在县食品厂上班,是个技术员。

说白了,就是个高级煮肉的。

厂里的人都说,家栋你端的是铁饭碗,旱涝保收。

我爹妈走得早,留下这句话,也留下了这个饭碗。

我每天听着机器轰隆隆地响,闻着满车间的香精和肉腥味。

日子就像厂门口那条路,坑坑洼洼,可闭着眼也能走到头。

看得到头,就没啥意思了。

我老婆叫刘美兰,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

她是我们那一带有名的俊媳妇。

眼睛大,皮肤白,腰杆挺得笔直,看人的时候下巴微微抬着,像只高傲的白天鹅。

当初我能娶到她,全靠我那点还算体面的工作和我爹妈留下的大瓦房。

我们有个女儿,叫念念,五岁了。

长得像她妈,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

按理说,我该知足了。

可我心里不舒坦,像长了草,一茬一茬地冒。

南边那位老人家画了个圈,讲话的风就刮了过来。

县里几个胆子大的,停薪留职,跑去广东倒腾电子表,回来都穿上了的确良的衬衫。

我心里那草,就长得更疯了。

我家有门手艺,祖上传下来的酱肉。

那味道,不夸张地说,方圆百里找不出第二家。

只是这手艺,到了我爹那辈,就只在过年过节时露一手,给亲戚邻居尝个鲜。

我寻思,这么好的东西,不能就这么埋没了。

那天晚上,我把念念哄睡着。

刘美兰在灯下描眉毛,准备第二天上班用。

她描眉的样子很好看,专注,细致,像在绣花。

我凑过去,在她旁边坐下。

“美兰,我跟你商量个事。”

她“嗯”了一声,眼睛还盯着镜子。

“我想把工作辞了。”

她描眉的手,猛地一抖,一道黑印子,从眉梢一直划到了太阳穴。

她“啪”地把眉笔拍在桌上,扭过头来,眼睛瞪得溜圆。

“陈家栋,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想辞职。用家里的积蓄,去夜市摆个摊,卖咱们家的酱肉。”

我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

她愣了三秒钟,然后就像被点着的炮仗,炸了。

“你疯了!你脑子是不是让猪油给糊住了!”

她的声音又尖又利,把睡着的念念都惊得翻了个身。

“放着好好的铁饭碗你不要,你要去当个摆摊的?你丢不丢人?你让街坊四邻怎么戳我的脊梁骨?”

“美兰,现在时代不一样了,靠手艺吃饭,不丢人。”

“不丢人?我呸!”她一口啐在地上,“我刘美兰当初是瞎了眼,才嫁给你这么个没出息的男人!别人都想着往上爬,你倒好,一头要往泥里扎!”

那晚,我们吵得很凶。

“没出息”这三个字,她翻来覆去地骂。

像一把生了锈的钝刀子,在我心口来回地拉。

从那天起,家里的天就阴了。

她看我的眼神,像看一坨扶不上墙的烂泥。

饭菜是冷的,话是硬的。

我跟她说话,她就用后脑勺对着我,留给我一个冷冰冰的背影。

就在这节骨眼上,黄宏达出现了。

他是个广东来的老板,来我们这穷县城考察,说要建个饮料厂。

他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在满是驴车和自行车的土路上,像个怪物。

人长得不高,有点胖,头发抹得油光锃亮,能照出人影。

他手里老捏着个黑色的“大哥大”,吃饭都放在桌上最显眼的地方。

后来我才知道,那玩意儿是个塑料壳子,里面塞的泥,根本打不通。

可那时候,谁懂呢。

黄宏达一眼就看上了在百货公司里一站一天,却依旧挺拔如白杨的刘美兰。

他开始追她。

今天送一条当时最时髦的连衣裙。

明天送一对亮闪闪的金耳环。

他说话带着浓重的广东口音,讲着深圳的故事。

他说深圳的楼,高得要仰断脖子才能看到顶。

他说深圳的街上,跑的都是小汽车,女人都烫着大波浪,穿着花裙子。

他说在深圳,只要你敢想,钱就像大风刮来的一样。

黄宏达嘴里的深圳,是个金碧辉煌的梦。

我那油腻腻的酱肉摊子,连梦里的一块砖都算不上。

刘美兰的心,像被那南来的风吹起来的风筝,飞走了。

她看我的眼神,从鄙夷变成了怜悯。

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看一个无可救药的失败者的眼神。

我心里最后一点念想,也断了。

我没再跟她吵,也没再跟她解释。

我默默地写了辞职报告,交给了厂长。

厂长老刘是个好人,拍着我的肩膀,长吁短叹。

“家栋啊,你这又是何苦呢?这碗饭,多少人想端都端不上。”

我说:“刘叔,我知道。可人活一辈子,总得为自己活一把。”

他没再劝,给我签了字。

02

那天,我拿着那张盖了红章的离职证明,心里又空又沉。

回到家,天已经黑了。

屋里没开灯,冷锅冷灶。

桌上,放着一张叠好的信纸。

信纸底下,压着我的那本离婚证,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去办的。

我冲进里屋。

念念在床上睡得正香,小脸蛋红扑扑的,嘴角还挂着一丝笑,不知道梦见了什么好吃的。

我走回桌边,拿起那张纸。

是刘美兰的字,写得还挺好看,就是笔画有点抖。

“家栋,我跟你过够了这种没盼头的日子。我不想我的下半辈子和女儿的未来都毁在一个小摊上。我跟黄老板去深圳了,那里才是人待的地方。你没出息,别怪我。女儿……我带不走,你好好带她吧。”

最后那几个字,墨迹有点化开,像是被泪水滴过。

我捏着那张纸,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我拉开抽屉,那个我们一起存钱的铁皮盒子,空了。



里面我们攒了五年的几千块钱,没了。

她走得真干脆。

带走了我们所有的钱,带走了她自己,给我留下了一个女儿,一个空壳子的家,和几十块皱巴巴的零钱。

我抱着念念,在黑暗里坐了一夜。

女儿睡得很沉,不知道她的天,已经塌了一半。

第二天,我成了全县的头号新闻。

“食品厂的陈家栋,被老婆卷了钱跟野男人跑了!”

“他自己也傻,好好的铁饭碗不要,非要去摆摊!”

“真是个窝囊废!”

我走在路上,那些窃窃私语像苍蝇一样围着我。

那些同情的、幸灾乐祸的眼神,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

我没理他们。

我把念念从床上抱起来,给她穿衣服。

她揉着眼睛问我:“爸爸,妈妈呢?妈妈怎么还不起来做饭?”

我的心像被狠狠揪了一下。

我说:“念念,妈妈出远门了,去一个很远很漂亮的地方,要好久才能回来。”

念念“哦”了一声,有点失落,但没再问。

我咬着牙,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

又厚着脸皮,去几个还肯搭理我的亲戚家,东拼西凑,借了几百块钱。

我把爷爷留下来的那口大铁锅擦得锃亮。

买了最好的五花肉,拿出了祖传的酱料方子。

我在厨房里忙活了两天两夜,第一锅酱肉出锅的时候,香气飘了半条街。

我用一块木板,拿红漆歪歪扭扭地写了四个字:“陈记酱肉”。

我找了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把锅和肉都搬上去。

我把念念用布带子绑在我的背上。

在夜市最偏僻的角落,我支起了我的摊子。

那年冬天,特别冷。

北风像狼嚎,卷着地上的土,往人脖子里钻。

念念在我背上,常常被冻得小脸通红。

我把身上唯一一件还算厚实的大衣脱下来,裹在她身上。

自己就穿一件单薄的夹袄,冻得直哆嗦。

第一天,一晚上,只卖出去两块肉。

收了摊,数着手里那几张被冻得僵硬的毛票,我蹲在路边,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我恨刘美兰,恨她的绝情。

我更恨我自己,恨我自己的没用。

“爸爸,不哭。”

背上的念念,用她冰凉的小手,给我擦眼泪。

“爸爸,念念不冷。”

我猛地站起来,擦干眼泪。

我对自己说,陈家栋,你是个男人,你不能倒。

你倒了,念念怎么办。

为了女儿,我也得活下去,活出个人样来。

日子就在这艰难里,一天天往下过。

我的肉,货真价实。

用的都是好料,下的都是笨功夫。

吃过的人,都说味道正。

慢慢地,我的摊子前,开始有人排队了。

旁边的摊贩看我生意好,眼红。

一个卖炸串的胖子,总故意把他的车挤过来,占我的地方。

有一次,他还故意撞翻了我的炉子,一锅刚炖好的肉,全洒在了地上。

我看着那满地的肉和油,心疼得像刀割。

我气得浑身发抖,冲上去就跟他理论。

那胖子比我高一个头,比我壮两圈。

他一把推在我胸口,骂道:“滚你妈的!一个被老婆甩了的窝囊废,还敢跟老子横!”

这句话,像一桶油,浇在了我的火上。

我疯了一样扑上去,跟他厮打在一起。

我们俩在泥水里滚来滚去,你一拳,我一脚。

我被打得鼻青脸肿,可我没松手,死死地咬着他的胳膊。

最后,是夜市的管理人员把我们拉开的。

我脸上挂了彩,衣服也扯破了。

可那个胖子,再也不敢来惹我了。

从那以后,夜市的人都知道,我陈家栋,看着老实,其实是个不要命的疯子。

我的生意,越来越好。

我每天天不亮就去屠宰场挑最新鲜的肉。

回来就守着那口大锅,一煮就是大半天。

晚上出摊,念念就坐在我旁边的小板凳上,乖乖地写作业。

有客人逗她:“小姑娘,你爸爸的肉好不好吃呀?”

她就挺起小胸膛,大声说:“我爸爸的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肉!”

每到这时,我一天的疲惫,就都烟消云散了。

03

攒了两年钱,我不再摆摊了。

我在街边租下了一个小小的门面。

我请人做了块大牌匾,黑底金字,“陈记酱肉”。

挂上去那天,我抱着念念,在店门口站了很久。

我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

有了店面,就更忙了。

我一个人,既是老板,又是伙计。

切肉,称重,收钱,打扫卫生,什么都干。

晚上关了店门,回家还要给念念做饭,检查她的功课。

我像个陀螺,不停地转。

可我心里是踏实的。

因为我看着念念一天天长大,看着存折上的数字一点点变多。

我知道,我的日子,正在往上走。

九十年代末,县城里开了第一家大超市。



里面货架上摆着各种各样真空包装的食品,火腿肠,扒鸡,看着干净又方便。

我看着那些东西,心里又动了念头。

我的酱肉味道再好,也只能在县城卖。

要是能做成像它们那样的包装,不是就能卖到更远的地方去了吗?

我坐火车,跑到省城。

在食品机械市场里,花光了我当时大部分的积蓄,买回来一台半自动的真空包装机。

那机器像个铁疙瘩,说明书也看不懂。

我白天看店,晚上就自己琢磨。

一次次地试验,一次次地失败。

不是封口不严,就是抽真空过度,把肉都压变形了。

那段时间,我糟蹋的肉,比卖出去的都多。

我心疼,但没放弃。

终于,在一个深夜,我成功了。

我看着那袋被抽成真空,包装得整整齐齐的酱肉,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我拿着我的新产品,开始跑业务。

我先去了县城那家最大的超市。

采购经理是个戴眼镜的年轻人,他瞥了一眼我手里黑乎乎的酱肉,一脸嫌弃。

“你这是什么东西?三无产品吧?我们超市不收。”

我好说歹说,他就是不松口。

我没气馁。

我把酱肉切成小块,放在牙签上。

就站在超市门口,给来来往往的人免费品尝。

“尝尝吧,正宗祖传陈记酱肉!不好吃不要钱!”

我的肉味道好,吃了的人,都说不错。

后来,超市的经理出门看到了,也尝了一块。

他眼睛一亮,当场就拍板,让我的酱肉上了架。

那一天,我的酱肉,卖爆了。

从那以后,我的路,就顺了。

我成立了“家栋食品有限公司”。

我用赚来的钱,在郊区买了地,盖了标准化的厂房。

我买了更先进的生产线。

我的“陈记酱肉”,开始走出我们这个小县城,铺满了全省的各大超市。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就是二十年。

二零一二年,我的女儿陈念,从名牌大学毕业了。

她学的是企业管理,一毕业,就回来帮我。

她比她妈更漂亮,也比她妈更有脑子。

有她在,我轻松了很多。

我的家栋集团,也成了省里响当当的食品企业。

别人都叫我“陈总”,说我是白手起家的传奇。

可他们不知道,这二十年,我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我夜里常常会梦见刘美兰。

梦见她走的那天,那个决绝的背影。

我没再结婚。

有很多人给我介绍过对象,有比刘美兰更年轻漂亮的,也有比她更有文化的。

可我心里那道坎,过不去。

那道伤口,结了疤,但疤还在。

这年春天,县政府要搞一个“情系故里”企业家峰会。

县长亲自给我打来电话,言辞恳切。

他说,家栋啊,你是我们县里飞出去的金凤凰,现在家乡要发展,你可得回来帮一把。

我沉默了很久,答应了。

是该回去了。

回去看看那片养育我的土地,也回去看看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车队开进县城的时候,我的心很乱。

路变宽了,两边盖起了高楼。

街上跑的都是小汽车,我那辆黑色的奥迪,已经不那么显眼了。

很多东西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空气里那股熟悉的,混着尘土和青草的味道,一下子就把我拽回了二十年前。

峰会的地点,设在县城里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金龙大酒店。

我被安排在主席台的正中央,主讲嘉宾。

台下,乌泱泱地坐满了人。

县里的头头脑脑,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还有本地那些大大小小的老板。

闪光灯像夏夜的星星,不停地闪。

我看着台下那些热切、羡慕、甚至带着点敬畏的脸,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二十年前,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不,我连坐在这里的资格都没有。

我只是街角那个卖酱肉的,一个在寒风里发抖的,被老婆看不起的,没出息的男人。

主持人用一种我听着有点肉麻的,激昂的语调介绍完了我的“光辉事迹”。

全场掌声雷动。

我站起来,微微鞠躬。

我拿起面前的讲稿,那是女儿给我写的,写得很好。

可我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我的脑子里,全是二十年前的那些画面。

刘美兰那张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

她在夜市昏黄灯光下,决绝的背影。

04

那句像烙铁一样,烫在我心上二十年的“你没出息”。

我深吸了一口气,想把这些都压下去。

我准备开口了。

可就在这时,我突然觉得喉咙一阵发紧,又干又涩。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想去拿桌上的水杯。

就在那一刻,一个穿着酒店服务员制服的身影,从舞台的侧面,端着一个银色的水壶,小心翼翼地走了上来。

她的背,有些佝偻。

步子迈得很小,很碎,像怕踩到什么东西。

她的动作里,透着一股长年累月养成的卑微和不安。

她一直低着头,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最简单的髻,但鬓角已经有了明显的灰白。

我看不清她的脸。

她走到我身边,俯下身,准备给我空了的杯子续水。

一阵廉价洗发水的味道,若有若无地飘了过来。

我皱了皱眉。



一缕没有扎好的花白头发,从她的耳边滑落。

我的目光,不经意地,扫过了她的侧脸。

就是那一眼。

我的心,好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攥住了。

我的呼吸,停了。

那是一张被生活和岁月彻底打垮了的脸。

皮肤蜡黄,松弛,眼角像干裂的土地,布满了细密的皱纹。

嘴唇没有血色,紧紧地抿着。

可那轮廓,那鼻子,尤其是那双眼睛的形状,尽管里面盛满了浑浊和疲惫,可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像一道闪电,在我的脑子里炸开。

我浑身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好像都冻成了冰。

是她!

刘美兰!

她也认出了我。

就在她抬眼的一瞬间,我们的目光,在空中撞上了。

她端着水壶的手,如同被电击了一般,剧烈地颤抖起来。

“哐当”一声。

水壶没拿稳,滚烫的开水溅了出来,洒在红色的天鹅绒桌布上,洇开一团难看的深色。

也仿佛,烫在了我的心上。

她惊恐地抬起头,眼睛瞪得大大的,像见了鬼。

那眼神里,是山崩地裂般的震惊。

是无地自容的羞愧。

是深入骨髓的,想要立刻逃离的恐慌。

那眼神,像一只被猎人逼到了悬崖边,走投无路的兔子。

她“啊”地一声低呼,声音小得像蚊子哼。

她丢下水壶,转身就想从舞台侧面逃下去。

她走得那么急,那么慌,高跟鞋在木质的舞台上,发出“噔噔噔”的,绝望的声响。

她恨不得立刻在这个世界上蒸发,消失在这个让她窒息的地方。

会场里,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

台下的人,交头接耳,都以为只是酒店的服务员笨手笨脚,犯了个低级错误。

没人知道。

这小小的舞台上,正上演着一场跨越了二十年的,无声的,残忍的风暴。

就在刘美兰的脚,即将迈下舞台台阶的那一刹那。

我拿起了麦克风。

我用一种我自己都觉得陌生的,无比平静,却又仿佛带着千钧之力的声音,缓缓开口。

那声音,通过会场的音响系统,清晰地传遍了每一个角落。

也像一根无形的,烧红的铁钉,将那个想要逃离的背影,死死地钉在了原地。

我只说了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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