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聚光灯照在我的脸上,有些晃眼。
台下黑压压一片,都是人头。
二十年了,我陈家栋,又回来了。
麦克风有些凉,像二十年前那个冬天的风。
我正要开口,却觉得喉咙发干。
一个穿着制服的女人,低着头,端着水壶走上来。
她给我倒水,手抖得厉害。
滚烫的水溅了出来,在红色的桌布上洇开一团深色。
她惊恐地抬头,我看见了她的脸。
像被雷劈了一样,我浑身的血都凉了。
是她。
她转身就想逃,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野猫。
我对着麦克风,说了一句话。
整个会场,死一般地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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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九九二年的天,跟往年不大一样。
天还是那片天,云还是那几朵云。
可吹过来的风里,有股子烧荒的味道,呛人,也让人心里头发痒。
我们县城,在地图上要用放大镜找。
土头土脸的,没啥生气。
我在县食品厂上班,是个技术员。
说白了,就是个高级煮肉的。
厂里的人都说,家栋你端的是铁饭碗,旱涝保收。
我爹妈走得早,留下这句话,也留下了这个饭碗。
我每天听着机器轰隆隆地响,闻着满车间的香精和肉腥味。
日子就像厂门口那条路,坑坑洼洼,可闭着眼也能走到头。
看得到头,就没啥意思了。
我老婆叫刘美兰,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
她是我们那一带有名的俊媳妇。
眼睛大,皮肤白,腰杆挺得笔直,看人的时候下巴微微抬着,像只高傲的白天鹅。
当初我能娶到她,全靠我那点还算体面的工作和我爹妈留下的大瓦房。
我们有个女儿,叫念念,五岁了。
长得像她妈,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
按理说,我该知足了。
可我心里不舒坦,像长了草,一茬一茬地冒。
南边那位老人家画了个圈,讲话的风就刮了过来。
县里几个胆子大的,停薪留职,跑去广东倒腾电子表,回来都穿上了的确良的衬衫。
我心里那草,就长得更疯了。
我家有门手艺,祖上传下来的酱肉。
那味道,不夸张地说,方圆百里找不出第二家。
只是这手艺,到了我爹那辈,就只在过年过节时露一手,给亲戚邻居尝个鲜。
我寻思,这么好的东西,不能就这么埋没了。
那天晚上,我把念念哄睡着。
刘美兰在灯下描眉毛,准备第二天上班用。
她描眉的样子很好看,专注,细致,像在绣花。
我凑过去,在她旁边坐下。
“美兰,我跟你商量个事。”
她“嗯”了一声,眼睛还盯着镜子。
“我想把工作辞了。”
她描眉的手,猛地一抖,一道黑印子,从眉梢一直划到了太阳穴。
她“啪”地把眉笔拍在桌上,扭过头来,眼睛瞪得溜圆。
“陈家栋,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想辞职。用家里的积蓄,去夜市摆个摊,卖咱们家的酱肉。”
我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
她愣了三秒钟,然后就像被点着的炮仗,炸了。
“你疯了!你脑子是不是让猪油给糊住了!”
她的声音又尖又利,把睡着的念念都惊得翻了个身。
“放着好好的铁饭碗你不要,你要去当个摆摊的?你丢不丢人?你让街坊四邻怎么戳我的脊梁骨?”
“美兰,现在时代不一样了,靠手艺吃饭,不丢人。”
“不丢人?我呸!”她一口啐在地上,“我刘美兰当初是瞎了眼,才嫁给你这么个没出息的男人!别人都想着往上爬,你倒好,一头要往泥里扎!”
那晚,我们吵得很凶。
“没出息”这三个字,她翻来覆去地骂。
像一把生了锈的钝刀子,在我心口来回地拉。
从那天起,家里的天就阴了。
她看我的眼神,像看一坨扶不上墙的烂泥。
饭菜是冷的,话是硬的。
我跟她说话,她就用后脑勺对着我,留给我一个冷冰冰的背影。
就在这节骨眼上,黄宏达出现了。
他是个广东来的老板,来我们这穷县城考察,说要建个饮料厂。
他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在满是驴车和自行车的土路上,像个怪物。
人长得不高,有点胖,头发抹得油光锃亮,能照出人影。
他手里老捏着个黑色的“大哥大”,吃饭都放在桌上最显眼的地方。
后来我才知道,那玩意儿是个塑料壳子,里面塞的泥,根本打不通。
可那时候,谁懂呢。
黄宏达一眼就看上了在百货公司里一站一天,却依旧挺拔如白杨的刘美兰。
他开始追她。
今天送一条当时最时髦的连衣裙。
明天送一对亮闪闪的金耳环。
他说话带着浓重的广东口音,讲着深圳的故事。
他说深圳的楼,高得要仰断脖子才能看到顶。
他说深圳的街上,跑的都是小汽车,女人都烫着大波浪,穿着花裙子。
他说在深圳,只要你敢想,钱就像大风刮来的一样。
黄宏达嘴里的深圳,是个金碧辉煌的梦。
我那油腻腻的酱肉摊子,连梦里的一块砖都算不上。
刘美兰的心,像被那南来的风吹起来的风筝,飞走了。
她看我的眼神,从鄙夷变成了怜悯。
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看一个无可救药的失败者的眼神。
我心里最后一点念想,也断了。
我没再跟她吵,也没再跟她解释。
我默默地写了辞职报告,交给了厂长。
厂长老刘是个好人,拍着我的肩膀,长吁短叹。
“家栋啊,你这又是何苦呢?这碗饭,多少人想端都端不上。”
我说:“刘叔,我知道。可人活一辈子,总得为自己活一把。”
他没再劝,给我签了字。
02
那天,我拿着那张盖了红章的离职证明,心里又空又沉。
回到家,天已经黑了。
屋里没开灯,冷锅冷灶。
桌上,放着一张叠好的信纸。
信纸底下,压着我的那本离婚证,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去办的。
我冲进里屋。
念念在床上睡得正香,小脸蛋红扑扑的,嘴角还挂着一丝笑,不知道梦见了什么好吃的。
我走回桌边,拿起那张纸。
是刘美兰的字,写得还挺好看,就是笔画有点抖。
“家栋,我跟你过够了这种没盼头的日子。我不想我的下半辈子和女儿的未来都毁在一个小摊上。我跟黄老板去深圳了,那里才是人待的地方。你没出息,别怪我。女儿……我带不走,你好好带她吧。”
最后那几个字,墨迹有点化开,像是被泪水滴过。
我捏着那张纸,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我拉开抽屉,那个我们一起存钱的铁皮盒子,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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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我们攒了五年的几千块钱,没了。
她走得真干脆。
带走了我们所有的钱,带走了她自己,给我留下了一个女儿,一个空壳子的家,和几十块皱巴巴的零钱。
我抱着念念,在黑暗里坐了一夜。
女儿睡得很沉,不知道她的天,已经塌了一半。
第二天,我成了全县的头号新闻。
“食品厂的陈家栋,被老婆卷了钱跟野男人跑了!”
“他自己也傻,好好的铁饭碗不要,非要去摆摊!”
“真是个窝囊废!”
我走在路上,那些窃窃私语像苍蝇一样围着我。
那些同情的、幸灾乐祸的眼神,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
我没理他们。
我把念念从床上抱起来,给她穿衣服。
她揉着眼睛问我:“爸爸,妈妈呢?妈妈怎么还不起来做饭?”
我的心像被狠狠揪了一下。
我说:“念念,妈妈出远门了,去一个很远很漂亮的地方,要好久才能回来。”
念念“哦”了一声,有点失落,但没再问。
我咬着牙,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
又厚着脸皮,去几个还肯搭理我的亲戚家,东拼西凑,借了几百块钱。
我把爷爷留下来的那口大铁锅擦得锃亮。
买了最好的五花肉,拿出了祖传的酱料方子。
我在厨房里忙活了两天两夜,第一锅酱肉出锅的时候,香气飘了半条街。
我用一块木板,拿红漆歪歪扭扭地写了四个字:“陈记酱肉”。
我找了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把锅和肉都搬上去。
我把念念用布带子绑在我的背上。
在夜市最偏僻的角落,我支起了我的摊子。
那年冬天,特别冷。
北风像狼嚎,卷着地上的土,往人脖子里钻。
念念在我背上,常常被冻得小脸通红。
我把身上唯一一件还算厚实的大衣脱下来,裹在她身上。
自己就穿一件单薄的夹袄,冻得直哆嗦。
第一天,一晚上,只卖出去两块肉。
收了摊,数着手里那几张被冻得僵硬的毛票,我蹲在路边,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我恨刘美兰,恨她的绝情。
我更恨我自己,恨我自己的没用。
“爸爸,不哭。”
背上的念念,用她冰凉的小手,给我擦眼泪。
“爸爸,念念不冷。”
我猛地站起来,擦干眼泪。
我对自己说,陈家栋,你是个男人,你不能倒。
你倒了,念念怎么办。
为了女儿,我也得活下去,活出个人样来。
日子就在这艰难里,一天天往下过。
我的肉,货真价实。
用的都是好料,下的都是笨功夫。
吃过的人,都说味道正。
慢慢地,我的摊子前,开始有人排队了。
旁边的摊贩看我生意好,眼红。
一个卖炸串的胖子,总故意把他的车挤过来,占我的地方。
有一次,他还故意撞翻了我的炉子,一锅刚炖好的肉,全洒在了地上。
我看着那满地的肉和油,心疼得像刀割。
我气得浑身发抖,冲上去就跟他理论。
那胖子比我高一个头,比我壮两圈。
他一把推在我胸口,骂道:“滚你妈的!一个被老婆甩了的窝囊废,还敢跟老子横!”
这句话,像一桶油,浇在了我的火上。
我疯了一样扑上去,跟他厮打在一起。
我们俩在泥水里滚来滚去,你一拳,我一脚。
我被打得鼻青脸肿,可我没松手,死死地咬着他的胳膊。
最后,是夜市的管理人员把我们拉开的。
我脸上挂了彩,衣服也扯破了。
可那个胖子,再也不敢来惹我了。
从那以后,夜市的人都知道,我陈家栋,看着老实,其实是个不要命的疯子。
我的生意,越来越好。
我每天天不亮就去屠宰场挑最新鲜的肉。
回来就守着那口大锅,一煮就是大半天。
晚上出摊,念念就坐在我旁边的小板凳上,乖乖地写作业。
有客人逗她:“小姑娘,你爸爸的肉好不好吃呀?”
她就挺起小胸膛,大声说:“我爸爸的肉,是全世界最好吃的肉!”
每到这时,我一天的疲惫,就都烟消云散了。
03
攒了两年钱,我不再摆摊了。
我在街边租下了一个小小的门面。
我请人做了块大牌匾,黑底金字,“陈记酱肉”。
挂上去那天,我抱着念念,在店门口站了很久。
我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
有了店面,就更忙了。
我一个人,既是老板,又是伙计。
切肉,称重,收钱,打扫卫生,什么都干。
晚上关了店门,回家还要给念念做饭,检查她的功课。
我像个陀螺,不停地转。
可我心里是踏实的。
因为我看着念念一天天长大,看着存折上的数字一点点变多。
我知道,我的日子,正在往上走。
九十年代末,县城里开了第一家大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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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货架上摆着各种各样真空包装的食品,火腿肠,扒鸡,看着干净又方便。
我看着那些东西,心里又动了念头。
我的酱肉味道再好,也只能在县城卖。
要是能做成像它们那样的包装,不是就能卖到更远的地方去了吗?
我坐火车,跑到省城。
在食品机械市场里,花光了我当时大部分的积蓄,买回来一台半自动的真空包装机。
那机器像个铁疙瘩,说明书也看不懂。
我白天看店,晚上就自己琢磨。
一次次地试验,一次次地失败。
不是封口不严,就是抽真空过度,把肉都压变形了。
那段时间,我糟蹋的肉,比卖出去的都多。
我心疼,但没放弃。
终于,在一个深夜,我成功了。
我看着那袋被抽成真空,包装得整整齐齐的酱肉,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我拿着我的新产品,开始跑业务。
我先去了县城那家最大的超市。
采购经理是个戴眼镜的年轻人,他瞥了一眼我手里黑乎乎的酱肉,一脸嫌弃。
“你这是什么东西?三无产品吧?我们超市不收。”
我好说歹说,他就是不松口。
我没气馁。
我把酱肉切成小块,放在牙签上。
就站在超市门口,给来来往往的人免费品尝。
“尝尝吧,正宗祖传陈记酱肉!不好吃不要钱!”
我的肉味道好,吃了的人,都说不错。
后来,超市的经理出门看到了,也尝了一块。
他眼睛一亮,当场就拍板,让我的酱肉上了架。
那一天,我的酱肉,卖爆了。
从那以后,我的路,就顺了。
我成立了“家栋食品有限公司”。
我用赚来的钱,在郊区买了地,盖了标准化的厂房。
我买了更先进的生产线。
我的“陈记酱肉”,开始走出我们这个小县城,铺满了全省的各大超市。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就是二十年。
二零一二年,我的女儿陈念,从名牌大学毕业了。
她学的是企业管理,一毕业,就回来帮我。
她比她妈更漂亮,也比她妈更有脑子。
有她在,我轻松了很多。
我的家栋集团,也成了省里响当当的食品企业。
别人都叫我“陈总”,说我是白手起家的传奇。
可他们不知道,这二十年,我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我夜里常常会梦见刘美兰。
梦见她走的那天,那个决绝的背影。
我没再结婚。
有很多人给我介绍过对象,有比刘美兰更年轻漂亮的,也有比她更有文化的。
可我心里那道坎,过不去。
那道伤口,结了疤,但疤还在。
这年春天,县政府要搞一个“情系故里”企业家峰会。
县长亲自给我打来电话,言辞恳切。
他说,家栋啊,你是我们县里飞出去的金凤凰,现在家乡要发展,你可得回来帮一把。
我沉默了很久,答应了。
是该回去了。
回去看看那片养育我的土地,也回去看看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车队开进县城的时候,我的心很乱。
路变宽了,两边盖起了高楼。
街上跑的都是小汽车,我那辆黑色的奥迪,已经不那么显眼了。
很多东西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空气里那股熟悉的,混着尘土和青草的味道,一下子就把我拽回了二十年前。
峰会的地点,设在县城里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金龙大酒店。
我被安排在主席台的正中央,主讲嘉宾。
台下,乌泱泱地坐满了人。
县里的头头脑脑,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还有本地那些大大小小的老板。
闪光灯像夏夜的星星,不停地闪。
我看着台下那些热切、羡慕、甚至带着点敬畏的脸,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二十年前,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不,我连坐在这里的资格都没有。
我只是街角那个卖酱肉的,一个在寒风里发抖的,被老婆看不起的,没出息的男人。
主持人用一种我听着有点肉麻的,激昂的语调介绍完了我的“光辉事迹”。
全场掌声雷动。
我站起来,微微鞠躬。
我拿起面前的讲稿,那是女儿给我写的,写得很好。
可我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我的脑子里,全是二十年前的那些画面。
刘美兰那张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
她在夜市昏黄灯光下,决绝的背影。
04
那句像烙铁一样,烫在我心上二十年的“你没出息”。
我深吸了一口气,想把这些都压下去。
我准备开口了。
可就在这时,我突然觉得喉咙一阵发紧,又干又涩。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想去拿桌上的水杯。
就在那一刻,一个穿着酒店服务员制服的身影,从舞台的侧面,端着一个银色的水壶,小心翼翼地走了上来。
她的背,有些佝偻。
步子迈得很小,很碎,像怕踩到什么东西。
她的动作里,透着一股长年累月养成的卑微和不安。
她一直低着头,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最简单的髻,但鬓角已经有了明显的灰白。
我看不清她的脸。
她走到我身边,俯下身,准备给我空了的杯子续水。
一阵廉价洗发水的味道,若有若无地飘了过来。
我皱了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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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没有扎好的花白头发,从她的耳边滑落。
我的目光,不经意地,扫过了她的侧脸。
就是那一眼。
我的心,好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攥住了。
我的呼吸,停了。
那是一张被生活和岁月彻底打垮了的脸。
皮肤蜡黄,松弛,眼角像干裂的土地,布满了细密的皱纹。
嘴唇没有血色,紧紧地抿着。
可那轮廓,那鼻子,尤其是那双眼睛的形状,尽管里面盛满了浑浊和疲惫,可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像一道闪电,在我的脑子里炸开。
我浑身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好像都冻成了冰。
是她!
刘美兰!
她也认出了我。
就在她抬眼的一瞬间,我们的目光,在空中撞上了。
她端着水壶的手,如同被电击了一般,剧烈地颤抖起来。
“哐当”一声。
水壶没拿稳,滚烫的开水溅了出来,洒在红色的天鹅绒桌布上,洇开一团难看的深色。
也仿佛,烫在了我的心上。
她惊恐地抬起头,眼睛瞪得大大的,像见了鬼。
那眼神里,是山崩地裂般的震惊。
是无地自容的羞愧。
是深入骨髓的,想要立刻逃离的恐慌。
那眼神,像一只被猎人逼到了悬崖边,走投无路的兔子。
她“啊”地一声低呼,声音小得像蚊子哼。
她丢下水壶,转身就想从舞台侧面逃下去。
她走得那么急,那么慌,高跟鞋在木质的舞台上,发出“噔噔噔”的,绝望的声响。
她恨不得立刻在这个世界上蒸发,消失在这个让她窒息的地方。
会场里,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
台下的人,交头接耳,都以为只是酒店的服务员笨手笨脚,犯了个低级错误。
没人知道。
这小小的舞台上,正上演着一场跨越了二十年的,无声的,残忍的风暴。
就在刘美兰的脚,即将迈下舞台台阶的那一刹那。
我拿起了麦克风。
我用一种我自己都觉得陌生的,无比平静,却又仿佛带着千钧之力的声音,缓缓开口。
那声音,通过会场的音响系统,清晰地传遍了每一个角落。
也像一根无形的,烧红的铁钉,将那个想要逃离的背影,死死地钉在了原地。
我只说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