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拓展跨省协作的深度广度、凝聚社会群体力量等方式,实现更紧密的联动、更精准的监管、更严格的执法,让绿色发展的法治根基更加牢固。
行政执法靠前排查,司法机关同步介入
2024年11月,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在办理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时,面对现场查扣的危险废物,当事人故意隐瞒,拒不配合案件调查。针对这一情况,平凉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并协助调查取证,通过现场勘查、大数据分析、车辆轨迹倒查等手段锁定犯罪团伙,完整固定证据链,推动了案件的顺利查办。“行政执法靠前排查、司法机关同步介入”的模式,有力地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办案的质效。
近年来,甘肃省着力构建“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司法监督”的监督执法体系,将制度要求转化为实践动能。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办法》,厘清职责、规范程序,推动实现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的转变。
2024年以来,部门间共移交问题线索14条,立案查处12件,所有问题线索实现有效处理。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常态化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先后对10起重点案件实施联合督办,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与司法干警交叉培训,提升实战能力,“两法”衔接的工作合力已然形成。2024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件,其中公安机关审核立案21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件,法院判决9件(含之前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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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合作打破“各自为战”的治理局限
甘肃省打破“各自为战”的治理局限,综合分析近年来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违法问题发展规律,建立完善区域协调、联防联控的统筹机制和执法办案体系,合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先后与四川、内蒙古、陕西、青海、新疆等相邻省区建立跨界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全面构建起了自下而上、左右互通的高效协作网络,区域协调、齐抓共管,共同负责、共同受益的监督执法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2025年,全省共成功查办跨省区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件。
在办理“某县跨省际倾倒危废案”过程中,因案件涉及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三省区企业及个人,当地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检察院成立联合专案组,依据《甘宁蒙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积极对接自治区相关单位协同开展案件调查,往返多地追查涉案人员及企业,先后对20人进行传唤问询,对4名重点人员手机微信记录、银行流水等数据信息进行跟踪分析,最终锁定涉案的3家企业及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区域合作既推动了具体工作提质增效,也有效提升了区域联防联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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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合作提升监督执法精准度
生态环境保护没有旁观者,执法合力需要凝聚社会各方力量。近年来,甘肃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加强与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省计量研究院、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省环境科学学会、省机动车环保检测行业协会等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的交流合作,充分依托相关单位机构专业力量和技术优势,为执法工作提供业务支撑,先后在自然保护地监督执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打击第三方机构造假以及移动源监管等重点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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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移动源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开发了“甘肃省移动源检验机构区块链大数据AI人工智能分析系统”,深度融合AI技术、业务区块链与DeepSeek大模型,贯穿“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现场执法、立案处罚”全执法流程,初步实现对机动车排放检测的非现场全过程监管,实现从“人工抽查”到“智能监管”的跨越式升级,极大地提升了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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