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黑字,有什么好争议的?其实嗨球的投资模式就是风险投资模式。
投资十个孩子,九个都是亏的血本无归,只要有一个孩子成才,就足以覆盖成本,但偏偏成才的这个孩子事后提出要解约,最多支付一个成本价,嗨球一下就被整“懵”了。
这要换成谁,也不会答应,给个成本价就完事这哪行,肯定会坚持按合同办事,所以说,诚信最重要,没有诚信,这社会谁都经营不下去。
如果这个孩子只是不想再踢球的话,哪来的那么多事呢,孙继海就是关闭了俱乐部人家照样活得自由自在,只不过是中国足球又少了一个训练基地,想玩球的人少了一个路子而已,而那个孩子就不一样了,是断了吃足球职业运动员的路,过不上纸醉金迷的好生活,只能和普通大众一样平平淡淡过一生,一个俱乐部关不关张对这项运动没什么关系 可对一个有一点天赋的人从此不能走自己喜欢的路可是灭顶之灾,究竟是谁损失巨大,大家都明白吧,想白嫖就别拿什么别人损失大来忽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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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外来人也别为了嗨球事件杞人忧天,嗨球敢起诉,自然有起诉你底气,起诉绝不会输,只是赔多少的问题,哪怕赔付18.01万就是胜利。一旦胜诉就是立规矩,其意义是让不良俱乐部和白嫖家长彻底死了这条心,让有天赋的“穷孩子”有球可踢。让有能力、有实力的俱乐部都走上嗨球俱乐部这条正确的、切合中国实际青训道路上来,让先收费后训练忽悠家长的俱乐部逐渐消失,免去家长后顾之忧,让嗨球等俱乐部走上良性循环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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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训又不是慈善机构,维持青训支出就是靠发掘,培养人才然后转会去职业俱乐部获取利益!不然呢?别道德绑架,青训机构一年的经费哪怕慈善机构也负担不起的,场地,耗材,外出交流等等是很费钱的。
不尊重合同,违约难道还有理吗,一开始只要18万,你不答应还想自由身,那行,现在就照着合同来200多万,也完全合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你选择了嗨球队还签订了合同,就应按合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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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266万,只是一个态度,就是想整治一下那些没有契约精神的家长,至于要赔多少,那就看法院的判决了,中国有很多人吃着人家的饭,还要把人家锅砸了,而且还有很多很缺德的人在旁边擂鼓助威,为这种缺德的行为叫好,如果真是不想从事职业足球运动了,为什么还要自由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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