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10月29日晚,中国足协发布第31期裁判评议报告,其中对判例四的评议及建议引发了球迷的热议,更有人指出这直接更改了足协的处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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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判例四,指的是中超联赛第28轮上海申花与大连英博之战,比赛第90+16分钟时,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申花10号球队(特谢拉)疑似向倒地的对方40号球员有攻击性行为,裁判员未向特谢拉出示红牌,VAR也未介入。英博申诉认为特谢拉对本方40号球员具有攻击性行为,并且吐口水,应被红牌罚令出场。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首先一致认为”,通过现有视频画面,无法证实特谢拉对英博40号球队员是否有辱骂、吐口水等应以红牌罚令出场的行为,因此对特谢拉是否应被出示红牌罚令出场不予认定。其次,评议组也指出,特谢拉的动作“构成了非体育行为”,应予黄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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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的议论主要是针对评议组对特谢拉该行为的定性,以及处罚建议。以下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第一、特谢拉动作的性质,至少属于实施非体育行为
先看比赛中的基本事实:第105分多钟时,双方在一次激烈的拼抢后大连英博40号球员倒地,特谢拉则弯下腰,对着倒地球员脸部接连2次(并且第2次更“贴脸”)疑似吐口水或者辱骂行为,又或者二者兼而有之,随即引发双方球员的冲突。本场比赛已有一张黄牌的英博替补席球员朱鹏宇因冲进场内被出示黄牌、两黄变一红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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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视频非常火爆,网络上的议论也非常多,在此没必要一一罗列,只看本期裁判评议报告就行了。因为相关视频确实没有非常清晰地显示出特谢拉是否对对方40号吐口水,也没有相关的音频显示他辱骂了对方,在场仅3米左右的当值主裁判可能也没有看到或听到特谢拉的相关行为。因此,评议报告作出“无法证实”的结论,球迷也只能接受。
应该说,评议报告对情绪非常激动的特谢拉这一动作,定性为非体育行为,是现有条件下相对比较稳妥的——如果主裁判确实没有看清楚、也没有听清楚的话。
第二、评议报告的“处罚建议”欠妥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下称《准则》)第3章第1节之第53条明确指出,对对手或其他人(比赛官员除外)实施不当行为被给予直接红牌(或虽未被给予直接红牌,但实施下列行为或与下列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者,根据违纪情节或影响,在红牌自动停赛的基础上,可对其以下行为给予追加处罚。
具体对特谢拉本次违纪行为,我认为应有两种理解:
1、裁判评议报告对特谢拉的“处罚建议”欠妥。上述提到的“下列行为”包括4种,包括严重犯规(特别是野蛮用力)、实施非体育行为、实施暴力行为(肘击、拳击、踢打等)以及向他人吐口水。其中的非体育行为,指具有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手势或动作。比赛中实施这一行为者,禁赛至少2场、罚款至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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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上所述,本期评议报告认定特谢拉的动作“也构成了非体育行为”,却“应予黄牌警告”,这显然是一个错误。
《准则》第19条明确指出,黄牌警告是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对球员非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进行的警告(参见《足球竞赛规则》第12章)。但评议报告既然认定特谢拉的行为构成了非体育行为,就应该按照第53条这2款进行处罚,即禁赛至少2场、罚款至少2万。
事实上,第53条的4种违纪行为中,至少都是禁赛1场、罚款1万,没有“予以黄牌警告”的罚则,不知道评议报告为何给出“在无法确定上海申花10号队员(特谢拉)是否有辱骂、吐口水等应予以红牌罚令出场的行为的前提下,其动作也构成了非体育行为,应予以黄牌警告”的结论?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足协《准则》第53条、第19条,与中足联《中国中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2025)》(下称《纪律与道德准则》)第55条和第19条的表述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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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足联应对特谢拉予以追加处罚。无论是《准则》第53条还是《纪律与道德准则》第55条,均明确指出球员在比赛中被直接红牌罚出场,或者虽未被给予直红,但只要实施办上述4种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都应予以追加处罚。
实际比赛中,当值主裁判对特谢拉这一非体育行为连黄牌警告都没有,这显然是一个漏判。对此,中足联应该结合特谢拉的违纪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发布一个处罚公告。除了认定裁判员错判漏判、以及裁判评议报告“处罚建议”欠妥之外,对特谢拉这一行为予以谴责特,并追加至少停赛2场、罚款至少2万的处罚。
当然,前提条件是,中足联认可评议报告对特谢拉的动作属于实施非体育行为的定性。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特谢拉实施非体育行为,就必须受到追加处罚,而不是黄牌警告。如果中足联认为评议组的认定有误,特谢拉的动作不属于实施非体育行为,那就没必要理睬,也不存在什么追加处罚,全看中足联与足协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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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对这一行为的漠视,可能会纵容球员实施类似行为而变得有恃无恐,从而引发球场冲突;对净化联赛环境、严肃赛风赛纪有害无益,与中足联正在进行的“职业联赛文明行动月”活动也格格不入。
画蛇添足多说一句,本文标题之所以用了一个“又”字,是因为此前曾有过类似的先例,即足协的裁判评议报告与中足联的相应处罚缺乏同步。比如中超联赛第23轮浙江与津门虎之战,米特里策第65分钟对杨帆的肘击犯规,中足联迟迟没有做出处罚。结果7天之后,“等不了”的裁判评议报告直接认定裁判员漏判了米特里策的红牌。
当然,一定要较真,仅仅一个“又”字恐怕也不能涵盖,毕竟这既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二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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