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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赚取“利息差”行得通吗?起诉别人偿还赌债,为何会被法院驳回?10月29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揭开了民间借贷中的风险和“陷阱”。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借款行为无效!
祖某与赵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10月,赵某因资金周转向祖某借款2万元,赵某出具借条,约定利息为月利率1%。后赵某未能按约还本付息,祖某诉至法院。庭审中,祖某称出借给赵某的款项来源于支付宝“借呗”。
法院认为,根据查明事实,债权人祖某出借的款项来源于支付宝“借呗”,属于信贷资金,故祖某与赵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无效后,赵某负有返还借款本金的义务。
因此,高淳法院判决赵某向祖某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
“部分人在自身经济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赚取‘利息差’,法律明确规定该行为属于无效。”据介绍,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对债权人主张的借款利息,依法不予支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可酌情支持债权人主张按LPR标准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为讨赌债起诉被驳回,非法债务不受保护
吴某和李某赌博输了1.5万元,因无力偿还出具借条一张,写明自己因资金周转,向对方借款1.5万元,定于两个月后偿还。到期后,吴某并未偿还款项。李某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归还借款1.5万元。
法院认为,赌博系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因而产生的债务即为非法债务,并不受法律保护。结合证人证言、双方聊天记录等内容,认定案涉债务系吴某欠付李某的赌债,因双方债权债务违反民事活动合法性原则,法律不予保护。
最终,高淳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近年来,有人基于非法债务强迫债务人出具借条,甚至伪造转账记录等,之后以借条、转账凭证等向法院起诉,试图使非法债务合法化。”据介绍,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围绕双方关系、资金交付能力、交流记录痕迹、是否有前科劣迹等方面严格审查,释明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要求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确保当事人如实陈述。对审理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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