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医保部门获悉,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已正式启动,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400元/人/年,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可享受财政全额或部分资助,确保医保保障精准覆盖。
本次缴费延续按年缴纳模式,针对不同群体实行差异化缴费政策。其中,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无需个人掏钱;低收入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助60%,个人仅需承担160元/人/年,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参保负担。
医保待遇享受期与缴费时间紧密挂钩,连续参保与新参保人员待遇等待期政策有所区别。
对于2025年9月底前已缴纳当年医保费、并在本次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费用的连续参保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2025年12月31日前缴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全年;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到账的,待遇从到账次日起至年底。
而未缴纳2025年医保费的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需设置3个月固定等待期:2025年12月31日前缴费到账的,待遇从2026年4月1日起算;2026年1月至2月缴费到账的,待遇从到账次日满3个月后开始享受,直至年底。
此外,若在2025年10月至12月补缴2025年医保费并同时缴纳2026年费用,待遇享受期自2025年保费到账次日满3个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为方便群众缴费,本次开通线上线下双通道缴费渠道。线上可登录“盘锦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医保服务—个人缴费”模块,按提示为本人或他人缴费;线下可前往全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柜面办理(为未成年人缴费的携带家长身份证、缴费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明)。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参保人可通过“盘锦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到账情况。若因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不一致等原因未能成功缴费,可就近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处理。
参保群众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医保服务热线0427-3312393,或各区县分中心咨询电话:盘山分中心0427—3552808、双台子分中心0427—2361334、兴隆台分中心0427—2969110、大洼分中心0427—8812393、辽河油田分中心0427—7825182。
市医保部门提醒,请广大城乡居民合理安排时间,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参保缴费,确保明年医保待遇不间断。
来源:辽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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