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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我很喜欢烧饭。厨房对于我来说,渐渐成为一个非常减压的地方。刀具,砧板,瓷碗碟,油盐酱醋,我似乎都可以与它们交流。一个人,若能带着感觉去做事,就能进入到这件事情的情境里,在做的过程中,得到平静和力量。更多的是,每一次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我都可以思念。
我高中时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女友,她家的厨房我曾非常熟悉。因为,我们常在一起烧饭吃。她父亲工作很忙,鲜少在家,母亲身体欠佳常卧床(不久后病逝)。于是中午放学后上她家时,我们常自己动手烧饭,我烧,她吃。至今仍记得她坐在圆圆的餐桌旁,拿着双筷子,撑着腮等吃的模样,脸蛋也是圆圆的。彼时的她,还没有像后来长大后那般消瘦。
她很喜欢鱼汤,差不多每次我们一起吃饭,她都要求煮鱼汤,尤其是鲫鱼豆腐汤,是她的最爱。大学毕业后,有一年她独自来深圳的医院找我,晚上我们一起乘车回到住处,从菜市场买了材料,当晚就烧这个汤。喝着汤,她问,咦,你倒是给我说说,怎样才能烧出这个味道?
我说,首先,鱼要煎香,煎到两面金黄,烹入料酒,加入沸水同烧,等到汤色变成乳白,再放入豆腐,中火,盖上盖子,煨鱼汤和豆腐,大概十来二十分钟,直到豆腐烧入味,加葱段香菜和几滴香油,少许盐和白胡椒粉就好。同样,鲫鱼萝卜汤也是这样,豆腐换成萝卜丝。
我知道她来深圳找我,是要见到尚且如前的我。自从高中分开之后,我们只有寒暑假才见面,平时书信往来。随着时间推移,我们都懂得了一个道理,很多事情,必须自己去经历,去受伤,去自愈,是无法为外人道的,即使是最好的朋友。每个人拿到的生命剧本,都是早就注定了的必然的盲盒。
“等我以后老了,我要跟你住。” 她每次和我分开都这样说,“你要收留我。”
“好。”我每一次都这样答应她,即便后来出国了,我依然这样回答。
后来有一次回国,我俩一起出去吃饭,她点了一个瑶柱蛋白炒饭,对我说这是她新近超喜欢吃的。那次看她,她脸上已经没了婴儿肥,身量消瘦,和高中时相比,判若两人。我捏捏她的肩膀,摸到瘦瘦的肩胛骨,她微微一笑,说,“现在总也吃不胖了。”
我吃了两口,就记住了主要的味道。回到美国后我开始复刻这个饭,用父母从阳江家乡亲戚那里带来的自晒瑶柱,和我们家自产的鸡蛋,分出蛋清蛋黄,又用后院的新鲜小葱,一些火腿。这个炒饭,我认为比她带我去吃的那份,味道更胜一筹。等有朝一日她真来了,我一定会端出这碗炒饭,让她吃到撑。
其实记忆中所有的美味,都是四维的产物。时间,地点,对的人,对的心情。味觉之可复制与否,全靠看这几个因素是否再次凑得齐。若缺少某一种,便黯然销魂,再也不是那个感觉了。我个人认为,这在不得已分手的情侣身上,在时隔多年后重逢的好友身上,又或是在他乡遇故知的时候,表现得最明显。
怀念某个曾吃过的菜,是因为那时候,和那个人,和那些人,在那个地方,那样的心情,才有了那个独一无二的味道。每个人心里,都有那碗“黯然销魂饭”,记了一辈子,一样的味道却再也找不回来,这并不仅仅因为思念。一并找不回来的,还有当时的那个自己。
小十年前,我在家附近的山里小池塘找着了螺蛳,便十分兴奋地试图再煮出柳州螺蛳汤的味道。那个独特的味道,长久存在于一颗思乡的心里,算起来也有几十年了。小时候,常被妈妈牵着手,走在柳江边,街边总有很多简易的螺蛳汤摊子。
随随便便找一个,矮凳上坐下来。摊档总有和蔼可亲的阿姨,她的煤炉上总有几口锅,煮着辛香四溢的螺蛳汤,五分钱一碗。阿姨打开锅盖,用长铁勺在锅里搅拌几下,旁边拿过碗来,给我们舀上两碗热气腾腾的螺蛳汤。汤里有什么呢?童年的时候并不知道,只知道汤又烫,又香又鲜,喝着微辣。先小心啜饮着,让满溢着的紫苏八角辣椒香味暖和了整个身体,再慢慢吮螺,一个一个吮,吮不出来就用牙签戳螺蛳肉出来,如果汤不够,阿姨还给添。我吃得心满意足。若是在寒冷的冬日早上,那这一碗螺蛳汤喝下去,就是刻骨铭心的幸福。
一开初回到广东的时候,我十岁,弟弟八岁。我们都吃不惯广东的炒田螺。亲戚们都说,这俩的口味怎么这么奇怪,居然不喜欢炒田螺?大家都试着告诉我们,广东就是炒田螺,炒田螺就是最好吃的,什么螺蛳汤不螺蛳汤的,没有!
我知道我们已经离开了柳州,因为在一个夜里,我忽然从梦中醒来,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迷惘中看向房间的窗户,一切如此陌生,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里是新的家。我后来尝试着去适应炒田螺,弟弟则一直拒绝吃。他的大脑袋总是摇得像拨浪鼓。
妈妈就试着煮螺蛳汤给我们吃。她也不是非常擅厨艺的人,好不容易煮出来一碗,弟弟和我尝了一口就摇头,弟弟更是大声说:“没是更只滴!”(柳州话:不是这样的。)四十年过去了,柳州螺蛳汤的味道,还只是在梦里曾有过。
前夜我忽然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回到柳州半山公园前的街道,坐在路边摊吃螺蛳。我的身边,还有一个年轻妇人和我在一起。我在梦里仔细一看,原来是我妈妈!年轻时的她,居然也是很美的。醒来后我不禁泪奔。
至此,我依然没有在厨房里研究出柳州螺蛳汤的味道。有些事情,不是你努力了,就能做到的。其中的微妙,足以让人一生参不透。
我在少女时期,暗恋同校的一位师兄多年,但从来没有对他表白过,而他也一直只是把我当成妹妹。每每早上和他结伴上学的时候,路上途经红山仔的一家馄饨店,我们会在里面吃碗馄饨。那家的馄饨特别好吃,肉很鲜,撒在汤面上的白芝麻和小葱很香。那时的一碗馄饨有十个,我每次都会匀两个给他。这样的早餐,吃了很多很多次。直到后来各奔东西,彼此也失联了。人生的岔路口上,他奔向他的,我奔向我的。以为的平常转身,原来可以是半辈子,甚至一辈子。
如今那个早餐店早已不在,小镇上的改变之大,会让我每次回国都必然迷路。好几年前的一次聚会上,我和师兄在分开二十年后,第一次重逢。大合照的时候,我们隔得很远。近乡情怯的是我,无语凝噎的也是我。他大概不会知道我经历过什么,也没有机会知道,现在的我,馄饨其实已经做得很好。
就在前几日,他在街上一家店里吃早饭的时候,即时给我发来一碗馄饨的照片,信息写道:“这个馄饨,有那时的味道。你看,上面还有芝麻。”我努力地看照片,不知怎的,眼里升起一层水雾,有点看不清。
我家厨房大理石流理台前的大窗户,正对着院子。院子很深,树木花草,一岁一枯荣。今天烧饭的时候看出去,有些树叶已经红了。秋风一阵阵吹过,树叶沙沙地响,似乎在说,年老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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