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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丨奋力打造海南自贸港“样板间”系列新闻发布会《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解读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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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刘耀华: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5年10月11日正式公布,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帮助社会各界全面、准确理解该规定内容,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儋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寻子龙先生,儋州市营商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荣丽女士,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萍女士,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专职副书记、三级调研员王中先生,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洋浦分局局长徐少华先生,洋浦海事局政务中心主任米春蕾女士,请他们介绍和解读《规定》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有请寻子龙先生介绍《规定》的立法背景和起草过程。


儋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寻子龙:

大家上午好!2025年10月11日,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第18号公告,公布了《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部针对营商环境制定的法规。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该法规的立法背景和主要起草审议过程。

一、立法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都为海南的营商环境建设指明了方向。儋州作为海南陆地面积最大的地级市,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法规十分必要。

二是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儋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出台了《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方面积累了一批成熟经验。通过地方立法,将这些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能够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三是破解儋洋一体化营商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尽管儋州营商环境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有待加强。制定本法规,有助于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规范审批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彰显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儋州的信心和获得感。

二、主要起草审议过程

根据儋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2024年立法计划,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于2023年12月启动起草工作,与立法专家团队共同努力,经过收集资料、搭建立法框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多次调研和修改等工作,于2024年7月形成了《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草案)》。2024年8月13日,该草案经儋州市政府专题会审议,9月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4日市政府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2月5日,儋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2025年1月至5月,儋州市人大法制委按照立法程序,通过市人大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函询征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社会组织以及立法联系点的意见,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多次组织委员研讨,并赴省外学习考察先进经验做法。经反复研究修改,提出了法规草案修改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法规审议修改工作给予了有力指导。2025年7月31日,儋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9月30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由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刘耀华:

感谢寻子龙先生的介绍。接下来,请史荣丽女士解读《规定》主要内容。


儋州市营商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荣丽: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刚才,市人大常委会已就《规定》的立法背景和审议过程做了详尽介绍。接下来,我代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就《规定》制定的原则、内容与亮点,做以下补充说明。

第一,《规定》制定的核心原则。

在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坚持四项原则,确保《规定》务实、管用、能落地。

一是立足儋州、务求实效。我们不简单重复上位法,而是紧扣儋州实际,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

二是对标先进、集成创新。我们积极吸收上海、广东、江苏等先进地区经验。同时,总结固化我市已有的成熟做法,推动制度创新持续优化。

三是服务为本,便利优先。我们以政务服务优化为核心,通过制度约束公权力、保障企业权益,提升群众服务体验,努力营造“便利高效、法治完备”的政务环境。

四是系统集成、闭环管理。我们在审批监管、要素保障、法治建设等领域推行极简审批、信用监管、土地超市等模式,构建“发现问题—优化服务—制度保障”的闭环机制。

第二,《规定》的主要内容与亮点。

《规定》共三十四条,是海南省市县一级首部经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地方性法规。该规定围绕“降成本、激活力、优服务”的目标,重点打造了五大亮点:

亮点一: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准入便捷、经营灵活、退出顺畅”新生态。在企业开办上推行“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模式,降低制度性成本。实施“一照多址”改革,便利企业连锁和跨区经营。在企业退出方面,建立简易注销与一般注销并行机制,并搭建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盘活破产企业资产。

亮点二:立足航运优势,构建“审批+监管+产业”三位一体服务体系。推行船舶转籍“多证联办”,实现“一次申报、全程通办”。创新船舶检验制度,引入告知承诺、远程检验等方式,推动检验标准与国际接轨。同时,探索建设航运交易所与保税油中心,叠加船舶登记、航运金融、保税供油等政策,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服务集群。

亮点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构建“技术赋能+审管法信”全链条治理。引入市场化技术审查,弥补政府技术能力短板;推动审批、监管、执法、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动,以数据共享打通部门壁垒,形成“审管法信”全链条闭环。

亮点四:创新土地要素供给,破解项目落地难题。推行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租让结合”等模式,减轻企业初期资金压力;对大型或分期项目实行“一次规划、分期供地”,保障项目可持续发展。

亮点五:包容审慎监管,助力新兴产业发展。通过建立创新容错机制,明确新兴产业“需求导向、依法有序、分类分级、安全可控”四项监管原则,既鼓励创新,又守住安全底线。

各位朋友,优化营商环境是儋州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将以《规定》的实施为新起点,协同各部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规定》落地见效,为把儋州打造成为海南自贸港“样板间”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儋州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谢谢大家!

刘耀华:

谢谢史荣丽女士的详细解读。接下来,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通报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


中国经济网记者:

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方面,目前采取了哪些便利化举措?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比如在流程简化、时间压缩等方面有哪些新做法?谢谢。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专职副书记、三级调研员王中:

谢谢媒体朋友的提问。在市场主体登记方面,市场监管局通过推进升级优化“海南e登记”平台、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等途径,不断优化“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机制,持续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减少登记备案事项。创设将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由登记事项改为备案事项、一般经营项目由登记事项改为自主公示事项,将高频备案事项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等改为自主公示事项。

二是简化申请材料。申请人免于提交决议、决定、相关人员任免职文件、股权转让协议、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清算报告等材料,由市场主体自行留存备查。

三是压减办事时间。推行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申请人全天24小时可以线上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提交格式化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确认、实现秒办。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完善部门窗口联动机制,持续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深化“证照联办”改革,实行市场主体告知承诺制,实现“一次承诺”即可获得多个许可证,进一步压减“证照联办”时间。

四是减少跑动次数。通过精简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改为设置查询提示,相关事项发生变化无需重新打印营业执照,减少办事跑动次数。

2025年1月以来,儋州市市场主体受理登记注册业务29800笔,申请人免于提交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清算报告等申请材料约60000份,节省了大量的办事时间与成本。

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将更多自主决策的经营自主权交还给市场主体,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公平、透明的制度环境,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体验感。

谢谢!


海南日报记者:

《规定》中提及产业项目土地供应等内容,请问儋州在土地供应方面有哪些吸引企业的政策和做法?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萍: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儋州资规局一直致力于做好项目要素服务保障工作。在土地供应方面,我们主要从两方面着手做好服务。

一方面我们支持依法依规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减轻企业项目落地前期资金压力。一是针对我省鼓励的产业用地,我们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多种供地方式。通过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二是对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用地,可参照我省产业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进行地价评估,大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其次,我市建立了土地审批高效协同机制,并联推进要素保障关键环节,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同步推进“项目签约-污染调查-征收农转”等关键环节,实现快速拿地;同时推行“用地清单+标准地”制度,前置整合规划、地灾、环保、应急等评估要求,形成“用地清单”一次性告知企业,提升项目审批效能,显著压缩审批时间,助力企业“拿地即开工”。

谢谢!


海南公共频道记者:

我们注意到,《规定》中明确提出,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减少执法主体、压缩执法层级,着力解决多头执法、越权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想请问执法部门接下来将采取哪些举措,确保这一改革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洋浦分局局长徐少华: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规定》对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既是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约束,更是推动执法效能与营商环境协同提升的重要指引。结合工作实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从三方面落实相关要求:

一、以“体制整合”破解“多头执法”,降低企业迎检负担

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执法权责清单,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的原则,整合市容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交叉执法事项,明确执法边界,避免“多部门管一事”“同一问题重复查”的情况;另一方面,全面推行“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企业高频面临的检查事项(如安全生产、环保合规等),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实行“一次检查、多项覆盖”,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二、以“规范流程”杜绝“越权、过度执法”,守住执法公平底线

我们将严格落实《规定》中“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一是所有执法事项、执法流程、处罚标准均通过局官网、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确保企业明确“什么不能做、违规会怎样”;二是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所有执法文书、证据材料实时上传至执法监管平台,实现 “执法全程可追溯”;三是对涉及企业停产、大额罚款等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局法制审核部门和法律顾问双重审核,同时建立“执法裁量基准细化清单”,对同一类违法行为,明确不同情节对应的处罚标准,避免“同案不同罚”,保障执法公平性。

三、以“柔性执法”平衡“监管与服务”,增强企业合规意愿

针对《规定》中“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我们将区分企业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机制:对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如企业临时堆放物料未及时清理、广告设置轻微违规等),优先采用劝导、教育、限期整改等非强制性措施,不直接予以处罚;同时,建立“执法+服务”联动机制,在执法检查中同步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比如对涉及环保、安全的重点企业,每半年开展1次免费合规培训,帮助企业提前排查风险、规范经营。此外,我们还开通了“企业执法诉求专线”(0898-36530608、0898-36530618),企业对执法行为有异议或面临经营困难需协调的,可通过专线直接反馈,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应并协调解决,切实把执法监管转化为服务企业发展的助力。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规定》施行为契机,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既守住监管底线、维护市场秩序,又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执法有温度、监管不缺位”,为儋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谢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这个问题想向海事局提问,请问推动“跨部门联办”机制,主要是基于哪些现实需求或发展考量?当前这一机制已覆盖了哪些业务?


洋浦海事局政务中心主任米春蕾: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在我们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了解到,以往船舶在完成转籍登记后,船东往往需奔波于多个部门办理检验、登记、营运许可等一系列证书,至少耗时近1个月才能完成所有手续,过程耗时较长,影响船舶及时投入运营。在此过程中,所属船舶为了配合办理证书需要停航,这也增加了航运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受制于“分时序逐项办理”的传统工作机制,船舶证书在办理过程中“相互交叉、互为前置”,航运企业要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跑,重复提交相关材料,造成船舶证书办理效率低,影响航运企业的竞争力。因此,我们积极开展船舶投入营运服务创新,联合有关单位推出“跨部门联办”机制,实现船舶名称预留、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无线电证书、光船租赁登记证书、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运证、船检证书等证书并联办理,营运证无需以所有权登记为前提,助力船舶投入营运实现“零待时”,积极创建自贸港高效、便捷的航运企业服务体系,优化航运市场营商环境。

谢谢!

刘耀华:

谢谢米春蕾女士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到此结束。记者朋友们如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发布会结束后,请与我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再次衷心感谢各家新闻单位和各位记者朋友的积极参与与深度关注。希望记者朋友们能持续关心、关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儋州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举措和成效,共同为儋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牛伟/图

编辑:王彩玉 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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