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9日),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进一步支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在机关大厦举办“一办法两规定”专题辅导报告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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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表工作处、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李自立应邀作专题报告。
李自立以“贯彻落实‘一办法两规定’,推动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为与会代表带来了一场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的辅导报告。报告着重介绍了“一办法两规定”发展沿革、修法背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深度解析了新修改“一办法两规定”的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系统阐释了人大代表如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正确行使代表职权,依法有效发挥好代表作用。
会议指出,“一办法两规定”是提升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法治保障。希望代表们学习好贯彻好“一办法两规定”,不断强化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嘉禾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耀军、赵剑峰、金可可及委员,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新泾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资料来源于区人大
撰稿/摄影:孔建宏
编辑:竺嘉茹
责编:颜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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