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严查肇事肇祸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意识。陵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不断加大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并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酒驾醉驾
是违法犯罪行为
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
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

![]()
![]()
![]()
本期曝光台
就来曝光一批酒驾典型案例
01
2025年10月25日,罗某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陵川县城某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9.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02
2025年10月26日,杨某龙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陵川县城某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87.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03
2025年10月26日,王某军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陵川县城某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0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为什么交警反复强调
切勿酒驾!切勿酒驾!切勿酒驾!
今天,我们就来算一算
酒驾的背后
究竟藏着怎样沉重的代价
0 1
酒醉驾的认定标准,你清楚吗?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1. 饮酒驾车(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 醉酒驾车(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
0 2
一旦触碰,会是怎样的后果?
![]()
曝光不是目的
警醒才是初衷

陵川公安交管温馨提示:
生命没有“重启键”
方向盘不是“赌命盘”
一时的侥幸
往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别让一杯酒碾碎一家人的团圆
别让侥幸心理撞碎明天的太阳
请牢记
酒后不开车
劝酒不如劝安全
曝光不是终点
平安到家才是夜归人的满分答卷
希望广大驾驶员
紧绷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陵川公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