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强化路面监控,有效遏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从2025年11月5日开始,全州县将重启1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及标线指示行驶,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序号
电子监控位置
方向
主要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1
国道322线1521公里400米(全州县城西高速路口至鲁板桥路段)
旋转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禁停)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布时间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公示期结束后,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及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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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22线1521公里400米
(全州县城西高速路口至鲁板桥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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