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
樊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及征收土地预公告
涉及3个地块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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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目的及范围:
因实施道路项目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樊城区拟征收王寨街道施营社区、七里桥社区集体土地,共2个地块。拟征收土地地块南起人民西路,北至春园西路,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9383公顷,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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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共涉及王寨街道施营社区、七里桥社区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0.938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施营社区、七里桥社区位于Ⅰ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19.9万元/公顷。
具体补偿费用如下:施营社区土地补偿费63.2872万元、安置补助费94.9309万元,合计158.2181万元;七里桥社区土地补偿费19.2456万元、安置补助费28.8685万元,合计48.1141万元。
2.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襄政规〔2024〕2号)规定标准补偿。
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相关程序按上述文件执行。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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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柿铺街道张桥社区、王伙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618公顷,拟征收土地地块东起付营路,西至规划柿九路,共1个地块。
拟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航宇嘉泰救援基地配套路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樊城区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柿铺街道张桥社区、王伙社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来源:樊城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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