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为深入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海口消防持续加大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单位开展第三十八批消防安全隐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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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重点针对小区住宅楼和群租楼等场所的架空层、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消防设施和防火分隔情况等问题进行排查。
经排查发现
1. 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都市森林小区)
2. 海南电网产投服务中心(滨海小区)
3. 石油公司宿舍
4. 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吉安花园)
5. 海口琼山区君庭湖畔酒店(兰欧酒店)
6. 海南爱丽万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 海口凯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秀花园北二区)
8.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紫园小区D区)
等8家单位,存在小区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其他公共部分实现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棚未落实停车位组与组之间未设置间距不小于2米的隔离带或采用高度不低于1.5米实体隔墙分隔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来源 | 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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