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辣椒,禁止搬运抄袭、AI洗稿,侵权必究)
11月,全国多地已行动,福建、江西、广西等多地发布具体整治通告。
福建省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 江西定南、广西桂林等地也从11月开始集中查处阶段,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小辣椒总结出“3罚3禁”新规定,大家赶紧来看看,避免违规上路被罚!
一、3罚
1、骑行不佩戴安全头盔将成为查处重点
根据各地通报,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将面临警告或罚款处罚。
例如,山东日照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处以20元罚款,再次违规罚款金额将提高至50元。
大家要知道,戴头盔是为了保护脑袋的安全,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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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牌无证上路将面临严厉处罚
速度超过25km/h的电动车被划分为机动车范畴,必须悬挂对应号牌并持有相应驾驶证。
电动自行车(绿牌)无需驾驶证,但电动轻便摩托车(蓝牌)需F、E或D证,电动摩托车(黄牌)需E或D证,电动三轮车需D证。
无证驾驶可能被处以200-2000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无牌上路则可能被罚款20-200元,机动车类车辆还会被记9分。
3、非法改装车辆将面临“罚款+扣车+强制报废”的风险
常见改装行为包括加装遮阳伞、雨篷,以及改装电池、电机、控制器等核心部件。
这些改装会严重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例如,福建建瓯对驾驶改装加装电动车上路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多地交管部门一经查获,将勒令恢复原状,否则暂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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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禁
1、禁止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多地为此类车辆设置的过渡期将在10月底集中到期。例如,江西定南明确从11月1日起,将对仍在道路上行驶的非标电动车查处扣留并强制报废;云南墨江也禁止非标电动车上路。
车主需及时关注本地政策,若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且过渡期已结束,应通过“以旧换新”等渠道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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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这些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交管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查处。
根据新规,闯红灯可能罚款50元,机动车道行驶罚款100元,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可能罚款5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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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未满法定年龄人员驾驶及违规载人
电动自行车驾驶者需年满16周岁;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类型需年满18周岁并取得相应驾驶证。
载人方面也有明确限制:电动自行车仅可载1名12岁以下儿童;电动轻便摩托车禁止载人;货运三轮车禁止载人。违规载人将面临50-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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